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
专项审核报告
中喜专审 2026Z00451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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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1-2核查报告
二、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3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1-5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中喜专审2026Z00451号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威龙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威龙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威龙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威龙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威龙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中有关营业收
入扣除要求编制、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号新成文化大厦 A座 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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