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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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事项
的会议资料,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的发展规划。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是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以下无正文)
1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饶艳超(签字):
韦烨(签字):
张训苏(签字):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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