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切实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书阳先生、独立董事余丽霞女士、董事向星星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各位委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与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和审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赵书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1月8日审议《2024年年报预审情况沟通》
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3月11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4年度审计报告(定稿)》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3月19日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员会第七次会议的专项报告》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员会第八次会议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2025年8月12日
员会第九次会议结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8月21日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员会第十次会议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5年下半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11月4日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12月25日审议《2025年年报预审沟通事项》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
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督促会计师
2严格把控审计质量。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确认其具备相应审计资质与专业能力,认为其在执行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勤勉尽责,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推动并指导公司审计部有效运作。
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重点、内部控制重要环节以及监管要求,对审计部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督促内部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听取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并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政策调整及会计估计变更,未发现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形。
(四)监督与评估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内控体系的优化进行了监督和指导,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核实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一致性;关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规范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约定,未发生挪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审议与监督可转债发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料,对可转债发行方案的合规性、募集资金投向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关注,并出具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书面审核意见》;
3同时建议公司管理层充分评估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此
次可转债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发行方案合理可行,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面履行了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监督、审计监督等核心职责,有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推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完善,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客观、独立、专业的原则,进一步发挥
监督指导作用,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提升审计质效,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委员会将以专业知识和审慎态度全力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助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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