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绵阳忻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关联法人绵阳安忻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绵阳忻皓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受让价
格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载
估值一致,定价公允、具有公平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
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回避表决,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陈敏
陈敏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