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有投资者向威奥股份(605001)提问:想请问一下,贵公司2023年报中披露了收购帝人唐山公司所使用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是以《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10022号评估报告》评估价值确定,但贵公司披露的评估报告编号为《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10164号》,评估价值为4715.67万元,为何评估报告编号不一致,价值相差这么大。
4月24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评估报告 第010164号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4月30日,评估报告 第010022号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这期间2023年10月帝人汽车技术(唐山)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威奥汽车技术(唐山)有限公司)收到了其股东帝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增资款4.5亿元,由此导致两份报告评估价值差异变化较大。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