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认真审
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
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洪金明、顾嘉琪、王琰
2023年1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洪金明顾嘉琪王琰
(本页无正文,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洪金明V 顾嘉琪王琰
(本页无正文,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洪金明顾嘉琪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