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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5-10 查看全文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

1目录

股东大会须知................................................3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6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7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1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8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7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9

2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

3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

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共9个议案,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和浙江省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体温检测等疫情

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参会,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4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14时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102号

3、会议召集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陶春风先生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5案》;

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6议案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2021年度经营情况概况

2021年,面对国内经济需求收缩、预期减弱,疫情反复冲击及外部环境复杂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以“产品质量高端化、产品生产多元化、产品销售终端化”的核心目标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踔厉奋发,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控管理,持续促进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稳定运行,努力降低相关不利因素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3亿元(含贸易收入3.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6%,主营业务成本10.4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8.79%,实现净利润1.8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为1.9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包含1、2020年子公司获得政府扶持资金5171万元;2、罐组改造及后处理改造项目导致资

产报废损失3112万元;3、由于煤炭价格长期高位导致蒸汽价格单价上升影

响利润 2588 万元;4、研发投入增加 1600 万元;5、子公司 PBAT 项目建设

及投产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剔除以上因素,2021年净利润水平与2020年相当。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1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家

7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2月1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日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4月91.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三次会议日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4月19《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日

8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5月21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第五次会议日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6月2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第六次会议日金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8月30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次会议日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9月15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第八次会议日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9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9月2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第九次会议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10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22日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10月《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29日

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12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17日2.《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4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1年第一次2021年3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月9日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2021年41、《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东大会月30日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107、《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第二次2021年6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临时股东大会月8日案;

2.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第三次2021年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月15日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上述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

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召

11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2021-04-02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审计委员会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次会议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04-14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审计委员会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二、《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08-20一、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审计委员会第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三次会议议案》;

二、审议《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1年上半年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1-10-22《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第2021-12-07的议案》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2021-01-15薪酬与考核委《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员会第一次会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议第二届董事会2021-03-30一、《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薪酬与考核委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二次会二、《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第二届董事会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第2021-05-14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一次会议的议案》;

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八、《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履职,针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年2月19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9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1年5月21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6月22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13动资金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30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9月15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9月27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17日,独立董事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选举副董事长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项目单位20212020增长率(%)

营业收入元1733337309.211297282783.1433.61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元184982969.44301626544.70-38.67净利润

总资产元3420325637.272281624358.9549.91

所有者权益元1822924885.331752652704.144.01

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021年,董事会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制定了相对应的工作

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各位董事勤勉尽职,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向各位董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从事绿色、低碳、环保、可回收新材料苯乙烯

类热塑性弹性体为核心业务,全力推进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项目后续建设,并结合市场条件安排生产。抓住下游行业消费升级和需求增长的历史机遇,

14积极扩大产能。同时,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基础上,推动行业资源整合,延伸公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努力发展为代表行业一流水平、双轮驱动、可持续发展、自主创新、快速成长和高附加值的大规模高新技术企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15议案二: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就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16议案三: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该会议,会议情况及

决议内容如下: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17(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和经营层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公司的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8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有效的执行。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加大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公司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5、监督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股东

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加强监督职能,忠实履行职责,不断促进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进一步监督公司完善并有效运行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提高企业经营活动决策的规范、合法、科学,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全体监事将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与培训,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

19议案四: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根据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编制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20议案五: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公司财务部编制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如下: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综述

2021年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17.33亿元(含贸易收入3.11亿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33.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6%,主营业务成本10.4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8.79%,实现净利润1.8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8.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9亿元,同比下降26.05%。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包含1、2020年子公司获得政府扶持资金5171万元;2、罐组改

造及后处理改造项目导致资产报废损失3112万元;3、由于煤炭价格长期高位导致

蒸汽价格单价上升影响利润2588万元;4、研发投入增加1600万元;5、子公司PBAT项目建设及投产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420325637.27元,其中:流动资产

1474556568.20元,非流动资产1945769069.07元。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

金497033013.51元、应收账款315255488.34元、应收款项融资124346945.51

元、预付账款230627705.45及存货246842855.37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3.71%、

21.38%、8.43%、15.64%和16.74%。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597400751.94元,其中流动负债

21908607441.30元、非流动负债688793310.64元。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

372436008.18元、应付账款436920635.71元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490210.54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40.99%、48.09%和6.77%。非流动负债主要包

括长期借款647999118.42元及递延收益39768196.30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

94.08%和5.77%。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1822924885.33元,其中股本

642380414.00元,资本公积348234954.87元,盈余公积91886424.52元,未

分配利润740423091.94元。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70%,比2020年末的23.18%,增加

23.52%。

2021年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较大情况分析: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0.00元,上期末200000000.00元,是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赎回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0.00元,上期末47500000.00元,是应收票据转销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15255488.34元,比上期末186572575.28元,增

长68.97%,主要是销售增长以及对部分合作期限较长,信誉度高交易规模大重点客户适当放宽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30627705.45元,上期末106005353.78元,增长

117.56%,主要是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情况备货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246842855.37元,比上期末139201315.73元,增加

77.33%,主要是产能增长及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情况备货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658966640.99元,比上期末765268149.16元,

增长116.78%,主要是长鸿生物PBAT项目转固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52182449.44元,比上期末33544408.69元,

增长55.56%,主要是募投项目投资增加预付账款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72436008.18元,比上期末244713341.85元,增

22长52.19%,主要是生产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9、应付账款:期末余额436920635.71元,比上期末89583082.39元,增长

387.73%,主要是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10、合同负债:期末余额11580296.91元,上期末3011500.62元,增长

284.54%,主要是客户预付货款,期末货物未提完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61490210.54元,比上期末

17227460.28元,增长256.93%,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647999118.42元,比上期末72916227.21元,增长

788.69%,主要是子公司增加固定资产借款所致。

13、股本:期末余额642380414.00元,比上期末458843153.00元,增长

40.00%,主要是根据股东会决议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348234954.87元,比上期末531772215.87元,减

少34.51%,主要是根据股东会决议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三、利润实现及期间费用情况

1、利润实现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982969.4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712267032.38元。

2、期间费用情况

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产品的销售服务费、仓储、运输费和销售人员的工资及福

利费、差旅费等。2021年列支22102088.41元,比2020年的9586308.09元增长

130.56%,主要是疫情等原因影响,外租仓库租赁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费、员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以及中介机构费等。

2021年公司共列支管理费用39088125.57元,比2020年27706896.33元,增长

41.08%,主要是管理人员薪酬及咨询费较同期增加所致。

23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及汇兑损失。2021年共列支财务费用

17127659.74元,比2020年的6401319.59元,增长167.56%,主要是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96133013.51元,2020年末423556247.55元,净增加72576765.96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351373.28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8779955.37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2706012.85元,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081.76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24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其业务需求,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长鸿生物新增提供不超过4.6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额度

1公司长鸿生物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61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鸿生物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春风

注册资本:75000万元

25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125960047.841472239668.42

负债总额797813772.031094078061.87

净资产328146275.81378161606.55

项目2021年1-12月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1619955.91379860626.57

净利润-10516684.9350005546.9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26议案七: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982969.4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

195489870.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12267032.3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短期债务合计4.34亿元,而且公司尚需根据市场情况推进年产60万吨可降解塑料项目的后续建设,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同时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原油价格高涨等因素的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多变。

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27议案八: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业务素质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经研究,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含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28议案九: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现将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请各位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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