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年度内,本人担任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履职过程中,本人全程参与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法独立行使决策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弘恣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11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2008年11月至2010年2月任香港科技大学助理研究员。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任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博士后。2011年6月至今于上海交通大学工作,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关联企业任职,未曾通过公司、主要股东或关联方获取任何未披露的利益。履职期间始终保持独立立场,无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出席股东会情
出席董事会情况(不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姓况名应出席董事会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出席股东会次数数数数朱弘恣151501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相应职责,任期内全程出席董事会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项议案的审议,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对任何议案提出异议,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任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委员会职责要求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研究会议材料并提出专业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履职期间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本人任期内报告本人出席会议次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数审计委员会66提名委员会11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依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列席相关会议,全面掌握公司经营与财务动态,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高频次、多维度的沟通与协作,同时与财务部保持良好互动,持续关注公司的财务风险与内控风险。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事宜展开有效探讨与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及开展专项调研,对公司研发中心等核心单元进行实地考察,动态跟踪企业经营数据与业务流转动向。期间,与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开展专项研讨并保持常态化沟通,系统掌握战略执行进展、财务健康度及合规运营状况,实时关注重大战略事项的推进进程。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协同,通过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提供完善的决策信息支持等方式,为独立董事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创造了良好环境。
本人主动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并根据实际需要前往公司进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行实地调研,现场履职时长不低于15天。期间着重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构建情况,立足专业视角提供中立、公允的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更具科学性与客观性。与此同时,公司主动协作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管理层同样看重与本人的沟通互动。本人不断留意公司相关报道,第一时间掌握各类重要事宜的推进情况,把握公司运行态势,并主动围绕经营管理工作献言献策。
在2025年履职年度内,本人借助列席公司股东会的途径,主动征询中小投资者的关切、诉求及看法;并且在日常执行职责期间,充分运用独立董事的各项权限,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免受侵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我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年度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了在报告期内及持续至报告期内的各项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与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财务部沟通,核查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其编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完整。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无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报告期内,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
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因此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审计费用拟定为
64.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2.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00万元),
实际报酬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
情况确定,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收到董事胡佳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要求董事会中须有职工董事,胡佳女士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胡佳女士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佳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职工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阳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阳潇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此无异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我参与董事会会议审核了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审议了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事项。
公司启动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及授予预留部分。我参与董事会会议审核了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行业标准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规范,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与专业义务。通过经营数据跟踪、实地调研及参与董事会决策等途径,持续关注企业经营动态与治理效能,积极参与重大战略决策的风险评估与合规审查。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恪守忠实与勤勉义务,深化履职穿透力,强化对重大事项的独立判断与专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业监督,持续提升履职质效,通过构建多维度的股东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法定权益。
独立董事:朱弘恣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