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贾锐先生及董事李仙德先生,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工作规则》等内部制度,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认真出席会议,积极开展相关议案的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审议议案听取审计部门进行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2025
内审汇报会议2025-01-10年度审计计划汇报。
年度审计会议2025-04-15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2024年度审计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第二届董事会审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拟不计委员会20252025-04-28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
年第一次会议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汇报《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安排》。
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第二届董事会审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计委员会20252025-08-27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汇报《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安排》。
第二届董事会审
审议《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
计委员会20252025-10-20议案。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第二届董事会审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计委员会20252025-10-30于选聘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听取内部审年第四次会议计部门汇报《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
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安排》。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2025-11-06审议《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年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2025-12-12审议《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年第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选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的资质及工作情况进行了充分审查与评估,认为致同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认可其专业能力与经验,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各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适用准则变动及国家最新法规要求除外)、
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督促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认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各项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同时,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外汇衍生品交易、期货套期保值、计提资产减值等重大事
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职责。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和决策支持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