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证券简称:晶科能源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18034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62
普通股股东人数66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8400837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8400837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6.7997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6.7997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026941116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9721264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蒋瑞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83276033199.892955099320.080518134730.0266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83275933199.892954552200.079718691850.0274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83203629199.882367786170.099112688280.0186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83191532299.880569092860.101012591280.0185
5、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83156246999.875474190250.108411022420.0162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普通股678821600499.2417500373950.731518303370.0268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27023495197.231458375752.100318571100.6683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4《关于董事202526976122297.060969092862.485912591280.4532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2025年26940836996.934074190252.669311022420.3967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22606190481.3378500373918.00318303370.6586师事务所的议56案》7《关于变更部分27023495197.231458375752.100318571100.668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4至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
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7进行了
回避表决;3、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马臻、徐芳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