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钒钛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9-24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000629股票简称:钒钛股份公告编号:2022-8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14:4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俊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215736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0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96576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80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1人,代表股份619160113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7.197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87268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47%;反对28462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52%;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00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2203%;反对28462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7748%;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590062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005%;反对28997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834%;弃权1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3792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057%;反对289975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967%;弃权1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590150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146%;反对28970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9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466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909%;反对28970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708%;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589904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748%;反对29228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07%;弃权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220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506%;反对29228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5221%;弃权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590134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120%;反对28903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682%;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4508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6756%;反对28903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049%;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589987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883%;反对29145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72%;弃权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3036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319%;反对291451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408%;弃权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2.0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589982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875%;反对29155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88%;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2987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271%;反对29155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504%;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589892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729%;反对29145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073%;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2084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390%;反对29145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415%;弃权1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590879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324%;反对28185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23%;弃权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

5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

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195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026%;反对28185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5047%;弃权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590233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281%;反对28903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682%;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5502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725%;反对289035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050%;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590950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439%;反对28114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08%;弃权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267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721%;反对281147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352%;弃权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092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03437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458%;反对28793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05%;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660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797%;反对28793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0978%;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87708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52%;反对28004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43%;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4488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495%;反对28004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281%;弃权2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22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86574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2%;反对28888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52%;弃权27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314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5424%;反对288882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901%;弃权27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关于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0347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465%;反对28784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490%;弃权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664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838%;反对287845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0889%;弃权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910773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51%;反对24554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25%;弃权10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7817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367%;反对24554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615%;弃权10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91182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75%;反对242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59%;弃权27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7922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388%;反对24280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936%;弃权27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九)《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87072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01%;反对28295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2%;弃权36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3812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0282%;反对28295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20%;弃权36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立森周健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10(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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