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025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
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已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美国 PCAOB 资格认证、
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2025年业务收入-1-(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
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2-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结合公司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同时,严格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
与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及重点关注领域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开展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3-始终坚持公允、客观的立场开展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审计团队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