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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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首席合伙人:刘维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及时、客观、准确、完整地出具了审计报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