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
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