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8证券简称:奥飞数据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3131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100号22层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林卫云女士。由于公司董事长冯康先生因工作原
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林卫云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5人,代表股份28005421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26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23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494人,代表股份279930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38%。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92人,代表股份8004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2人,代表股份8004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5%。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583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0%;
反对41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34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215%;反对41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51%;弃权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662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反对334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4%;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059%;反对334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70%;弃权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392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8%;
反对59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9%;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3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379%;反对59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50%;弃权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404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9%;
反对586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4%;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54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791%;反对586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64%;弃权6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5%。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638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4%;
反对341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弃权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8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024%;反对341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07%;弃权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34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794%;反对567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9%;弃权2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34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794%;反对567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59%;弃权2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8%。
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林卫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7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8%;
反对670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弃权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48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480%;反对670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63%;弃权8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
议案3.00、议案5.00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伟、陈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奥飞数据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