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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900证券简称:广联航空公告编号:2026-078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4月22日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情况:

(1)会议出席整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297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25.71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014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2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2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2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71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88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2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哈尔滨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三路三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3252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6%;

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926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80%;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4%;弃权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股本数据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为准,下同。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06%。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3251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7%;

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925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39%;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4%;弃权

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47%。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3250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1%;

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925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39%;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4%;弃权

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8%。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83220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1%;

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895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04%;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4%;弃权

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2%。5、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3254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8%;

反对19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928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62%;反对19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0%;弃权

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8%。

6、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3247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5%;

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922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35%;反对2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4%;弃权

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5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2925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28%;

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2%;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59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78%;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94%;弃权

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29%。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875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24%;

反对22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5%;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923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77%;反对22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73%;弃权

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49%。

就本议案的审议,王增夺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910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03%;

反对35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89%;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910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03%;反对3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89%;弃权

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09%。

就本议案的审议,王增夺、毕恒恬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2922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97%;

反对350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6%;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596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555%;反对350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7%;弃权

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68%。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3237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4%;

反对35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9%;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911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43%;反对35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89%;弃权

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68%。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3253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

反对19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928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42%;反对19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0%;弃权

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2925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32%;

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2%;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599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138%;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94%;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6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2925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30%;

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2%;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599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98%;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94%;弃权

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0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2925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30%;

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2%;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599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98%;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94%;弃权

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0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2922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01%;

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2%;弃权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596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615%;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94%;弃权

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9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2925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30%;

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2%;弃权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599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098%;反对34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94%;弃权

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0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艳秋女士、姜清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各子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8.01选举高艳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赞成82088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3762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6780%。

高艳秋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02选举姜清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82096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赞成3770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8374%。

姜清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垚林律师、陈安琪律师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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