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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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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8证券简称:青岛中程公告编号:2024-029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023年度,基于公司提供的矿权相关决定书、法律意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及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会计差错”对 CIS煤矿无形资产追溯调整到 2017年度转销,对 JAYA锰矿无形资产追溯调整到2021年度转销。基于公司提供的中介机构评估报告和专项意见、备忘录等的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的资产减值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结论

1/13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主要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印尼资源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印尼中苏镍矿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印尼矿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新加坡天成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中资中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76.3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内

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及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

程项目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参控股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1)治理结构

2/1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治理

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健全。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合理意见。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经营层依法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发展战略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围绕打造“主业突出、治理规范”的上市公司为目标,立足“海外矿产开发、海外园区运营服务、国内外工程总承包”三大主业。抓好园区招商运营管理水平提升、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及拓展、矿权维护及开发等重点工作,力争实现扭亏为盈、自我造血、健康发展。

(3)组织架构

2023年初,以公司战略转型发展规划为指引,以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岗位需求及充分挖掘员工潜力等因素,自上而下,按照“精简后台,倾斜海外”的总要求,坚持人岗匹配,合规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实施全体人员重新选聘,实现人员的合理配置。通过调整,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部门岗位职责,自上而下,打造形成职能明确、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相互监督、保障有力的机制体系,规范了公司内部运行机制,为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内部审计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按照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每年制定的审计计划,通过开展常规审

3/13计、专项审计等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是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进行分析、提出控制管理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部一方面建立完善审计制度体系,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纲领类、指导类、通用类三类制度文档组成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同时有序推进审计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审计计划开展与进度,完善了从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整改等全过程的审计工作底稿,为提高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打好基础。另一方面,紧紧围绕着公司经营工作目标,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做好经济责任、内部管理、招标采购、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突出重点领域和项目的审计工作,在加大常规审计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事后整改落实,以监督促过程,从治理机制和完善制度的层面揭示问题,提出建议,改善公司经营,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5)人力资源

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制度规范、培训健全、选拔科学为着力点,持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动能。一是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员工入职、培训、薪酬、绩效考核、奖惩、晋升、待岗、辞退等人力资源全流程制度体系和流程机制,筑牢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确保人力资源系统运转稳定;二是培训健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线上线下互动,融合业务培训、能力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和素质培训,在公司内形成了正人正己、勇于担当、团队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责任感;三是选拔科学: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除将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外,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切实把好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真正选拔出忠诚干净有担当,能与公司共同发展的领导。同时根据海外项目建设进程,提前做好人力资源的合理储备和配置,为海外业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6)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培育感恩企业文化,倡导人文关怀,激励员工“感恩于心,报恩于行”,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精神动力和发展活力。

4/132023年,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

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大力推进党建与公司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有机融合,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和监督作用,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公司发展优势,推动党建发展与业务经营整体提升。

同时,坚持把党建先进理念和红色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传承红色基因,打造以党建为内核、以“感恩文化”为理念的企业文化,把党的光荣传统和优秀作风融入到每一个员工内心世界,内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坚持党建带群建,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企业重大决策听取职工意见的民主管理规定,落实好《职工慰问救助办法》,实现职工生日、结婚、生育、住院、退休等慰问常态化,在维护职工权益、凝聚员工力量上发挥作用。

公司以感恩社会、和谐共荣为己任,坚持“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与社会共同发展。

(7)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及规定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应收款项管理规定》《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其细则等。

2023年公司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融资管理工作,加强融资管理力度,合理确

定融资规模和融资结构,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增加多家金融及非金融机构报价比价条款,优化融资报价流程,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进一步明确融资业务各环节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的权责关系,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同时公司及各子公司融资业务集中由公司统一管理,降低财务费用,保障公司整体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平稳和高效运转。

(8)采购管理

严格按照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招标采购工作,对于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项目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谈判)、询比价等。公司设立监督机制由监督部门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以保障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继续加强采购合同执行审核及物资设备监造的监造力度,

5/13管控过程风险,保障物资按计划交货。公司更新完善了《供应商管理规定》,对

于供应商出入库及其相关流程规定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对于合作的供应商实行严格的准入机制,通过对供应商的资信资质评价、财务状况评估和风险评估等综合评估,建立并不断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库,选择合格优秀的合作伙伴,保障供货质量及提高过程风险控制水平。

(9)资产管理

加强资产管理,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无形资产管理规定》、《存货管理规定》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对资产的界定、请购、验收、维护、盘点、处置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内部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管理,并将重点制度进行线下培训宣贯,各部门均严格按此执行。

在公司线上资产管理模块中建立资产台账,完善资产请购、验收、调拨、处置流程,实现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健全资产管理体系。

组织结构调整后,战略投资部会同各资产管理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盘点工作,重新梳理了编码规则,分门别类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编码,制作并更换资产标签,强化资产标识管理,梳理闲置资产清单,最大程度盘活公司的闲置资产,合理安排资产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2023年公司资产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和授权批准手续健全,不存在资产不

相容职务混岗现象;资产请购、验收、盘点等附件齐全,不存在越权审批等行为。

(10)工程项目管理

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各部门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履行工作职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设计、采购、进度、质量、安全、验收、结算及工程收尾各个环节的管理需求,制定全面细致的管理策略和措施。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益。加强团队建设,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结尾阶段,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在验收过程中,加强与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等各方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和争议,确保项目的顺利交付和移交。

总结项目经验教训,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为今后的项目提供有益借鉴。

(11)关联交易管理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6/13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等制度,对公司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授权审批、关联交易报告与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约束,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维护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2)对外投资管理

为规范投资行为,加快投资效率,提高投资效益,着眼于市场供求关系,提升公司国际化管理水平,降低投资风险,公司重新修订《投资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投前、投中、投后全过程的跟踪管理,更新投资负面清单。审慎决策各项投资行为,加强对境内外投资行为的指导,促进公司安全有序开展境内外投资活动,为下一步对外投资打下良好的制度及监督基础,进而推动境内外投资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度公司各项投资的决策及管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13)参控股公司管理

加强对下属参控股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和把控,按季度系统归集和整理参控股公司的经营数据,正确客观的梳理和掌握参控股公司的经营状况,对参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动态监控,强化管理职责。

修订和完善《参控股公司管理制度》,明确集团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保障集团对资产控制、人事管理和公司规范运作等重大事项的参与及管理效果,持续优化参控股公司业务板块,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有效管控,并进行线下制度培训,宣贯执行。

加强对重点参控股公司的管理,明晰权责,促进其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和重点参控股公司实际情况,拟定重点参控股公司的管控权责清单,明确各部分的授权范围、权限和责任,在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授权,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有效管理,确保权力的合理分配和控制,并最大程度发挥参控股公司的积

7/13极性。

2023年各级参控股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

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为核心、以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部署为

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参控股公司管理制度。

(14)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在指定媒体、网站披露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信息,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动态提供了保证。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流转管理和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信息披露的主体及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信息传递审批及披露程序等进行全面、

规范、有效控制,强化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较为充分、有效;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海外政治环境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资

金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关联交易管理风险、对外投资

管理风险、信息披露管理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8/13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错报≤2%2%<错报≤5%错报>5%

主营业务收入错报≤0.5%0.5%<错报≤1%错报>1%

资产总额错报≤1%1%<错报≤2%错报>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c 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d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损失≤上年经审计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损失>上年经审计

额的利润总额的2%总额的2%<损失≤的利润总额的5%上年经审计的利润

总额的5%

9/13(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b 重大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c 未对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进行有效防控,致使信息泄漏,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d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e 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f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 公司经营活动监管不全面,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

b 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执行不力,产生较大经济损失;

c 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d 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较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e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2个〕、重要缺陷〔数量0个〕。

具体的重大缺陷分别为:

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 1:转销 2017年合并报表中的无形资产(CIS 煤矿矿权)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公司 2023 年委托律师调查中发现:由于存在重叠,CIS 公司所拥有的采矿权证 (以下简称“IUP”)在 2017 年 12 月被中加里曼丹省长决定书(No.188.44/626/2017)撤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 月分别向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及中加里曼丹省政府递交了确认中加里曼丹省长决定

10 / 13书(No.188.44/626/2017)法律效力的函件并收到中加里曼丹省政府的回函:确

认由于存在重叠,CIS 公司所拥有的 IUP 于 2017 年被中加里曼丹省长决定书(No.188.44/626/2017)撤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公司提供的矿权相关决定书、法律意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会计差错”对 CIS煤矿无形资产追溯调整到 2017 年度转销。

应调减2017年资产总额300234417.24元,错报比例7.71%(公告的2017年合并资产总额3892073520.73元);应调减2017年利润总额

300234417.24元,错报比例73.96%(公告的2017年合并利润总额

405949694.81元),错报金额比例达到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定量标准中的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中的重大缺陷迹象认定“c 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 2:转销 2021 年合并报表中的无形资产(AlamJaya锰矿矿权)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公司于 2015年 9月签订收购 CV.Alam Jaya 锰矿公司股权的协议,收购后CV.Alam Jaya的合伙人将其在 CV.Alam Jaya的全部份额及 CV.AlamJaya 的全部

业务转入 PT.TransonAlam Jaya。但 Jaya 锰矿的 IUP 仍在 CV.Alam Jaya 名下,签发日期为2011年6月6日,有效期至2021年6月6日。根据印尼2020年第

7号印尼能矿部长条例第45条:金属矿产需在生产采矿权证有效期到期前1年

提交延期申请;锰矿 IUP中规定需在到期日前,提前 2年提交延期申请。Jaya锰矿于 2023年 4月向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提交了 IUP延期申请,但至今未收到延期回复。且经公司综合判断,Jaya 锰矿已无延期的可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公司提供的矿权相关决定书、法律意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会计差错”对 JAYA锰矿无形资产追溯调整至 2021 年度转销。

11 / 13应调减 2021 年资产总额 309703629.24 元(含 CIS 煤矿 300234417.24元),错报比例7.37%(公告的2021年合并资产总额4200396362.57元);应调减2021年利润总额9469212元,错报比例11.04%(公告的2021年合并利润总额-85746420元),错报金额比例达到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中的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中的重大缺陷迹象认定“c 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年报对 CIS 煤矿矿权产生的合并无形资产追溯调整 2017年相关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以及可比报表的相关数据。

公司已于 2023 年年报对 AlamJaya 锰矿矿权产生的合并无形资产追溯调整

2021年相关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以及可比报表的相关数据。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0个〕、重要缺陷〔数量0个〕。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

12/13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的总结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与会委员审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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