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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12 查看全文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

2024年3月目录

1、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业务的议案...............3

3、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71、关于申请202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项目投资、基建技改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2024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拟新增对外融资额度以满足经营及投资等资金需求。因各商业银行授信设定附加条件,导致提用受限,需扩大金融机构授信申请额度,包钢股份2024年拟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及其他机构融资770亿元人民币(申请明细及用信主体、用信产品详见附件)。

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

附件:2024年度包钢股份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及其他机构融资明细表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

1附件

2024年度包钢股份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及其他机构融资明细表

2024年度拟申请敞口授信额度

序号融资机构授信主体授信期限用信产品(单位:亿元)

1工商银行包钢股份59.57

2农业银行包钢股份30.00

3中国银行包钢股份50.97

4建设银行包钢股份37.00

5交通银行包钢股份40.00

6邮储银行包钢股份10.00

7兴业银行包钢股份46.00

8招商银行包钢股份10.30

9中信银行包钢股份28.41

10光大银行包钢股份23.00

11浦发银行包钢股份13.80

12华夏银行包钢股份7.45

13民生银行包钢股份15.00含项目贷款、流贷、贸

14平安银行包钢股份32.00易融资、发债额度等

15浙商银行包钢股份20.00一至十年

16渤海银行包钢股份10.00

17广发银行包钢股份25.50

18内蒙古银行包钢股份17.80

19蒙商银行包钢股份28.00

20鄂尔多斯银行包钢股份4.00

21乌海银行包钢股份1.95

22昆仑银行包钢股份5.00

23成都银行包钢股份0.10

24进出口银行包钢股份80.00

25包头农村商业银行包钢股份1.00

27预留授信额度包钢股份73.15

包含但不限于保理、

28其他融资方式包钢股份100.00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低风险业务等

合计770.00

22、关于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业务的议案

截止2023年12月末发行各类债券20亿元,存量融资余额

43.86亿元。2024年包钢股份将继续开展债券融资业务,计划在

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等平台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70亿元,稳步推进债券发行工作。具体议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发行公募/私募公司债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短期

融资券不超过40亿元,发行规模以实际注册金额为准,具体发行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承销商选定方式发行承销商选定通过公开招标选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券拟选择适当时机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拟发行期限

发行的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六、综合融资成本

3发行综合成本包括:票面成本和发行承销费。具体发行成本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其他相关费用

发行涉及聘请律师、会计师、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八、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发行的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以交易商协会/交易所批准的资金用途为准,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确定。

九、发行对象发行拟向合格专业投资者发行。

十、担保安排发行的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一、回售条件债券发行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十三、偿债保障措施

4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十四、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发行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十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债券发行有关事项

公司根据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发行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具体债券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

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申

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

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52.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注册、发

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事宜;开展发行的注册、发行、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

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信息披露安排、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办理与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4.若债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继续开展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与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事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

63、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2024年,钢铁行业仍将面临严峻的市场形势,包钢股份以

建设现代化新包钢战略目标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努力开创2024年生产经营的新局面,遵循“稳中求进、突破重点”的发展思路,坚持目标导向,以市场为引领,以效益为中心,以对标行业为切入点,寻求提高战略产品和品种钢销售占比突破点,完善以“深度挖潜+改革创新”为重点的经营模式,不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升级,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形成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如下:

一、2024年主要产品产量计划

2024年计划生产生铁1482万吨,粗钢1573万吨,商品坯

材1485万吨。

生产稀土精矿37万吨,萤石65万吨。

二、2024年经营计划目标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808亿元。

三、2024年投资计划预算

2024年公司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安排项目123项,计划投资

291278万元。其中结转工程安排110项,计划投资275028万元;

新开工程安排13项,计划投资16250万元。

2024年股权投资计划共1项(成立北京包钢钢铁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具体是包钢股份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共建“人才飞地”,并采取实体+平台运作模式运作,包钢股份计划投资60007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包钢钢铁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作为“人才飞地”的实体公司,2024年计划出资3000万元,2025年—2027年每年出资1000万元。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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