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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02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证券代码:600516公告编号:2024-01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3号《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8426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9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6015374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3]702A0001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于2022年4月再次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7月,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泰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10月,因部分募集资金将由全资子公司成都炭材用于投资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曾用名: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12017年9月,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泰山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余额转入公司在广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销户时结算的利息将一并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银行名称初始金额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泰山支行1106399792.00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691999849.00募集资金余额:

广发银行沈阳分行募集资金余额:302443546.74

合计1798399641.00302443546.74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2384267.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96015374.00元。

注2:募集资金余额302443546.74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亿元。

三、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及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项目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和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37885.70万元(含利息)。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30570万元用于该项目);10

2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公司2016年6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该项目。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的销户工作。

公司于2016年12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1月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2017年10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及其约定,以募集资金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40167.93万元人民币(注:*股权的转让对价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本调整价款为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的绝对值:(本重组生效日之时点的标的公司的净资产额-412570232.20元人民币[经审计的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额])×51%。若在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为负数的情况下,则为以2亿元人民币减去本调整价款后的金额;在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为正数的情况下,则为2亿元人民币加上本调整价款后的金额”的计算方法,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2238号审计报告为准,确认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的51%股权的转让对价为22827.93万元。由于公司在审议前述议案时相关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因此最终确认的转让对价与公司预计的约2亿元略有差异。

*增资款以《股权转让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等约定的方法,确认为17340万元)。

32020年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拟将“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7月终止实施)变更为“收购江苏喜科墨

51%股权及后续增资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9873.58万元人民币和调减“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14626.42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考伯斯)部分股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为5000万美元合人民币34500万元。经公司2020年

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4500万元人民币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相关法律文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9月底,公司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等,支付转让款项33530.6473万元人民币(折合4925万美元)。2020年11月,公司完成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考伯斯公司名称为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方大)。2021年7月29日,公司支付了剩余转让款项509.895万元人民币(折合75万美元),完成了全部转让款项34040.5423万元人民币(折合5000万美元)的支付。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中“对价调整”的规定,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2月份,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有限公司、KoppersInternational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

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1324.3054万元及1068.123576万元人民币。

2022年三季度,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有限公司、KoppersInternational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

转让款项145.7153万元及138.9347万元人民币。综上,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

31363.4634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4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1)2013年9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3年10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D-1 款,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3年1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银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4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

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于当年7月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13年11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1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于当年8月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13年8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泰山支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 2013 年 HH301 期,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3年11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分别购买20000万元、40000

万元的保证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

5买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5月,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

证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已于当年7月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等其他约定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2014年8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9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1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向其购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4月,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539期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3日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2014年8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9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12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6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1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保证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4月,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519期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2014年8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3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证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6月,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681期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

5日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2015年4月,公司子公司成都炭材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000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

463期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4.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2015年8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兰州分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12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75000万元购买了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额存单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收回本金及收益;2016年5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5000万元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广发银行沈阳分行,2016年8月,本金

7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2016年8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沈阳分行的“广赢安薪”保证收益款(B 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2016年12月已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2016年12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70000万元,按期限不同,分三期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2017年4月赎回了第一期的本金20000万元及收益,2017年7月赎回了第二期的本金20000万元及收益,2017年8月赎回了第三期本金30000万元及收益;2017年7月续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

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2017年8月2日以闲置募集资金930万元,购买了兰州银行的“2017年兰州银行对公百合理财周周赚

系列第四十三期”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截至2017年8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3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8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8月

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7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8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根据公司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3月20日,子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5.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8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6.根据公司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3月29日,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7.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8.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

9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4月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9.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0.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4月15日,成都炭材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1.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2.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子公司成都炭材实际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7日和2021年2月2日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

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4月16日,成都炭材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3.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8月1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4.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成都炭材实际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亿元的补流资金已于2022年4月2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5.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6.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子公司成都炭材已于2022年8月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19日,成都炭材将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7.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8.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11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10亿元。

(四)其他情况

2015年3月26日,因公司与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产

生的与中国农业银行陕县支行的担保合同诉讼纠纷,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冻结并划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款项7500多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3月31日用自有资金将被划走款项足额补充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其他发行事项

(一)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批程序及发行结果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2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570895555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发行数量不超过 57089555份。2022年 12月公司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条件批准并就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实际发行的 GDR 数量为 22000000 份,所代表的

基础证券 A股股票为 220000000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份 GDR8.63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9860000.00美元,扣除部分承销费用及中转行手续费后募集资金净额188964397.96美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4日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分别

为1美元=人民币6.9052元、1美元=人民币6.8374元,折合人民币

1303583222.80元)。

(二)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1.GDR 资金用途

12根据 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 85%或以上

用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炭砖产品的产能及研发石墨烯等炭素新材料,延伸炭素产业链条;所得款项净额的15%或剩余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如果公司认为上述任何特定领域的计划无法实现,则相应的拟使用部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补充公司资本和一般公司用途。公司将对发行所得款项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预期用途为我们基于发行时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2.GDR 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 GDR 募集的资金总额为 189860000.00 美元,扣除部分承销费用及中转行手续费后募集资金净额188964397.96美元汇入公司在花旗银行

香港分行开立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汇入金额币种

CITIBANKN.A.HONGKONG 188964397.96 美元

合计188964397.96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公司 GDR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余额币种

CITIBANKN.A.HONGKONG - 美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红

-美元古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1327894235.70人民币

分行营业部

注: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

3.GDR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发行 GDR募集资金尚未正式使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32024年4月2日

14附表1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日期:2023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9601.5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83.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0041.5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531.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43%截至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期末计投入金额项目达到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本年度是否达承诺投资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承诺本年度投与承诺投入预定可使性是否发

含部分变更累计投入(%)(4)实现的到预计目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入金额金额的差额用状态日生重大变(如有)金额(2)=效益效益

金额(3)=期化

(2)/(1)

(1)(2)-(1)

3万吨/年

特种石墨制104933.-14683.3

无119560.03-0.00不适用不适用---否造与加工项610目

收购喜科墨40167.940167.9

10万吨/年-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针状焦股权33

油系针状焦60041.51

工程收购江苏方34500.031363.4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大股权06

15179601.179601.571531.3

合计-14683.30

5449

1.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2016年7月召开的公司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了该项目;经公司2016年12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1月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2017年10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2020年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31363.4634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2.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389.7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

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1.由于针状焦市场环境相比于立项时发生了变化等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终止了“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详见201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6年12月和2020年2月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变更部分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公告》和《方大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炭素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公告》。

2.“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建设,除已投入的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

余37885.70万元(含利息)外,其余资金投入由成都炭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详见在2023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02443546.74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含使用闲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亿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7附表2

2013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日期:2023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变更后项目拟本年度截至期末计划本年度实际累计是否达项目可行

变更后对应的投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实累计投资金额实际投投入金额到预计性是否发

的项目原项目入募集资金总(3)=(2)/(1)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

(1)入金额(2)效益生重大变额益化

10万吨/

收购喜科年油系针

墨针状焦40000.0040167.9340167.93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状焦工程、股权

3万吨/年

特种石墨收购江苏

制造与加34500.0031363.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方大股权工项目

1.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2016年7月召开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了该项目;经公司2016年12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1月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至2017年10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2020年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31363.4634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2.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

18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8389.7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无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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