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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运盛: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5-10 查看全文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年5月目录

1、会议须知................................................3

2、会议议程................................................5

议案一: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7

议案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8

议案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4

议案四: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7

议案五: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4

议案六: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7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9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0

议案九: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1

议案十:关于2022年度融资总额预计的议案................................34

议案十一: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35

2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严格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会议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请参会者配合公司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参会;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请有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参会。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

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

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宜超过两次。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4、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做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5、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

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

3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

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

7、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14:30时

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银泰中心in99 T3写字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议案

议案一: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五: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六: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2022年度融资总额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与会股东发言或提问

4、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5、推选计票人及监票人

6、现场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7、合并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8、宣读会议决议

59、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与会董事、监事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议案一: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运盛医疗:2021 年年度报告》及《运盛医疗: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7议案二: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确保董事会有序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6.74万元,较上期同期增长6.56%;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8.64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4.8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1532.94万元,较期初减少5.6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新股东助力,激发企业发展新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耘合信(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耘合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翁松林先生。2021年5月28日,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述人员共同组成了公司新一届的管理团队,实现了董事会的平稳过渡,逐步稳定了决策层、管理层及核心团队,为企业发展激发出新的活力,推进公司各项经营规划有效实施。

(二)积极解决违规担保事项,有效化解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华耘合信及公司经营层就前实际控制人违规对外提供3500万元担保及对应担保诉讼风险予以了化解,消除了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8月6日同意了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于8月10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违规担保

8的风险化解以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撤销为上市公司的后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继续巩固现有主业,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医疗信息化业务方面。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丽水运盛通过系统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48万份,接诊患者420.2万人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109.9万人次,采集心电、影像、检验数据82.3万人次,为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数字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持。报告期内,丽水运盛基于人口信息化平台,实现区域影像服务、信息安全态势感知服务、城市大脑花园云医疗健康专题等多个

项目运营落地,实现营业收入3024.97万元,实现净利润830.06万元。

云影像服务不断提升、运营能力进一步增强。丽水运盛参与了浙江省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浙医互认”丽水市平台建设,累计接入医院22家,实现检验检查互认125万人次,为居民减少重复检查15万次,节约医疗费用490万元。试点推进过程中,在浙江省11个地市中取得第4名的好成绩;数字胶片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丽水运盛在丽水市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云影像服务接入率95.4%,云胶片全年累计检查量119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37%。

紧跟政策方向,项目落地取得实效。报告期内,丽水运盛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重点工作为契机,围绕政府提升管理信息水平、围绕医疗机构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围绕居民提升健康服务,做出了“智慧流动医院”、“救在丽水”、“浙医互认平台”等多个精品项目。“智慧流动医院”被列为省数字政府丽水市自选动作项目,并入选浙江省党史学习教育33个“三为”专题实践活动最佳实践案例之一;“就在丽水”被列为2021年民生项目。

创新能力进一步深化,试点项目推陈出新。报告期内,基于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体系,丽水运盛不断探索新型运营项目,规划了“人工智能服务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商保数据共享体系”,并在此技术上培育开展“影像人工智能运营平台”,已在全市接入12家医院提供人工智能服务;“基层辅助诊断平台”预计覆盖全市200余家基层医疗机构;“态势感知安全平台”为16家二级

以上医院提供信息安全服务;“商保理赔服务平台”已接入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线

上核保理赔服务。相关运营项目的开展和落地,为丽水项目的进一步深化应用,和对外推广复制丽水模式奠定了基础。

92、医疗服务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继续为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咨询管理服务。2021年度收取服务费350.46万元。

3、医疗流通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扩大市场销售规模,调整业务结构,将下游客户需求及自身掌握的上游渠道产品资源进行匹配,实现业务收入2041.21万元。

(四)修订完善各项基础制度,公司治理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这些制度的修订完善,确保了公司各项工作开展的合法、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忠实履行诚信及勤勉义务;独立董事恪尽职守,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关注股东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审议表决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

2021-03-19

第三十三次会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

第九届董事会2021-04-19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第三十四次会议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10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和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共15项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

2021-04-26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第九届董事会2021-05-12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

第三十六次会议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共5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2021-05-2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第一次会议表的议案》《、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等共5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

2021-08-27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第十届董事会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1-10-29第三次会议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共10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第十届董事会保的议案》、《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

2021-11-22第四次会议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共

3项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全面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2020年年度2021-05-14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股东大会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和关联担保

11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1年第一次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

2021-05-28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2021年第二次2021-11-15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临时股东大会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具体如下:

委员会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议《关于收购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

2021-03-19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

2021-04-19董事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1-04-26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08-27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2021-10-29务所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聘董事会2021-05-12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委员会

2021-05-27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

2021-04-19审议《关于2021年度发展战略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董事会

2021-04-19审议《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在公司的经营战略、财务信息、重大决策、实施董事会决议、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董

事及高管提名、薪酬考核与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核会议事项,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董事、高

12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现金分红、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内部控

制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公司认真听取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建议,使公司决策更加科学有效。

(五)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完成了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公告,共计披露4份定期报告,55份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2年公司董事会工作目标

2022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13议案三: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年,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监事会有序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定期

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严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第九届监事会1、关于收购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

2021-03-19

第二十五次会议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5、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1-04-19

第二十六次会议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和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

2021-04-26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1、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1-05-12

第二十八次会议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05-28

第一次会议2、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4第十届监事会

2021-08-27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二次会议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届监事会

2021-10-29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权责内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其程序合法合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规范。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通过积极参与对公司财务运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资金管理活动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检查、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季度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增进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理解和认识。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各定期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股东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严格按照决议执行。同时,公司按照监管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5(四)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能够有效运行。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监事

会的监督职责,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持续不定期地了解、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加强对内控体系制度的完善及执行监管力度;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决策程序合法性和合规性,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各成员也将不断加强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16议案四: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对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5月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正军先生、吴风云先生、王良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正军,男,1958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万国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高级执行经理等职务。2020年5月15日至今任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风云,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2016年9月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良成,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2017年5月至今,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2017年

6月至今,任四川省内部控制咨询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2021年3月至今,任四

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21年12月至今,任教育部学科评估专家。

历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7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颖(已离任),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文君(已离任),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2018年9月至

2021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亲属均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9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并审议每项议题,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无否决议案情况。

参加董事会专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事门委员会情况大会情况姓名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应参加出席出席股东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大会次数刘正军8800441吴风云4400331王良成4400331胡颖

4400440(已离任)陈文君

4400440(已离任)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

18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和大力配合。我

们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以下重点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对外披露。

1、关于收购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收购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事项,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控制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涉及的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收购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需,交易价格的确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形。会议就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安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19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华耘合信(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关联方华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我们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对外担保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均对外披露。

1、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和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公司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度担保预计符合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旌德县中医院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反担保对象经营情况稳定,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次反担保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反担保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制度

履行决策程序,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独立董事未发现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董事薪酬情况报告期,我们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确定董事薪酬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方案符合公司相关人员20实际工作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认为:所有候选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所有候选人的提名和聘任。

(四)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1月19日于指定媒体披露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下属机构的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情况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

21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经认真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并了解公司

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后认为,2020年度公司拟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收购报告书中相关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共计4份定期报告,55份临时公告。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交易所或监管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公司业务发展及风险控制提供了切实保障。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们认为: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独立董事分别担任审计委

22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9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

35号)的要求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十二)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鎏衡企业管理中心追偿权纠纷涉及的四起诉讼案件结案,所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确已消除,也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我们就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撤销申请。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核会议事项,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以了解公司实时经营状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经营和规范治理,勤勉履责,加强与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持续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更好的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23议案五: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

表已经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如下:

一、主要财务指标及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1867367.4348673763.626.56

营业成本36585037.2738574958.78-5.16

营业外收支净额-5545160.72-108939.164990.14

利润总额18145389.7912130842.9149.58

净利润15239470.6610653842.054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86398.059639487.1640.95

总资产315329363.38334074382.81-5.61

净资产244927673.52228325492.64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2762888.35223778978.178.48

基本每股收益0.0400.02840.95

稀释每股收益0.0400.02840.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070.004-286.8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924.40033.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1050.633-274.7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分析

(一)资产及负债情况分析

1、与上年年末相比,资产类项目主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本期比上年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变动原因同期增减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增

预付款项13499068.425405315.05149.74%加,产品采购预付款增

24加所致

主要是本期股权转让款

其他应收款26116544.5537350062.77-30.08%减少所致主要是本年度清理库

存货4512247.788263779.48-45.40%存,导致存货减少所致主要是多交所得税及进

其他流动资产628435.56385795.5962.89%项税留抵所致

主要是本期对 BOT 项

无形资产20477588.9037023470.46-44.69%目预计大修支出重新评估调整所致主要是坏账准备减少导

递延所得税资产544394.63989678.97-44.99%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3、与上年年末相比,负债类项目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本期比上年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变动原因同期增减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

短期借款5006652.781009018.00396.19%借款所致主要是债权债务转让

应付账款8773431.0438279980.36-77.08%导致负债减少所致主要是本期贸易新增

合同负债4819558.782233767.14115.76%业务期末预收款增加所致

主要是本期对BOT项

预计负债4313700.0018487908.39-76.67%目预计大修支出重新评估调整所致主要是收购子公司少

少数股东权益2164785.174546514.47-52.39%数股权所致

(二)经营情况分析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58.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0.95%,影响变化因素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本期比上年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变动原因同期增减主要是本期医疗信息化

营业收入51867367.4348673763.626.56%业务结构变化及医疗流通业务增加所致主要是本期业务增长缴

税金及附加372618.31205553.1181.28%纳税费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650055.041493775.89-56.48%主要是本期因业务调整

25子公司深圳鑫润、上海运

晟业务减少导致销售费用减少主要是本期收到成都市

其他收益4698721.993325431.5641.30%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一次性奖励350万元所致主要是因诉讼判决确认

营业外收入655939.72372159.9676.25%营业外收入所致主要是本期支付违规担

营业外支出6201100.44481099.121188.94%保和解款所致主要是本期业务增长缴

所得税费用2905919.131477000.8696.74%纳所得税增加所致

(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本期比上年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变动原因同期增减经营活动产主要是本期贸易新增业

生的现金流3328990.3436741028.06-90.94%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量净额付的现金增加较多所致主要是上期新增对旌德

投资活动产县中医院的借款较多,本生的现金流-2606031.43-12306969.4378.82%期新增借款较少导致投量净额资活动现金流出变化较大主要是上期偿还债务较筹资活动产多本期新增及偿还债务

生的现金流1518207.45-30529343.05111.40%较上期有所减少,导致筹量净额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变化较大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26议案六: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结果,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58.64万元,2021年年初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2811.46万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452.82万元;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213.59万元,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520.57万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6734.16万元,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1年度预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分红除外);(3)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5%。

结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提出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7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28议案七: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的基础上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长2022年度基本薪酬为48万元(税前),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为

12万元(税前),根据公司完成经营目标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进行考评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规定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为14.29万元(税前)/人,按月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规定代扣代缴。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仅根据其具体职务领取对应的高管薪酬,不另行领取任何董事津贴。

其余董事在其各自任职公司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29议案八: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在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

职的监事及职工监事薪酬将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不另行领取津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公司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另行领取任何形式的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30议案九: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

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需,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上年(前次)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人提供

旌德县中医院400.00350.46-劳务

收取借款利息旌德县中医院1050.00965.07-

合计-1450.001315.53-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1450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年初至本次预计金占同类披露日与关上年实占同类额与上年实关联交本次预关联人业务比联人累计已际发生业务比际发生金额易类别计金额例(%)发生的交易金额例(%)差异较大的金额原因向关联旌德县

人提供400.0027.93%61.95350.4625.35%-中医院劳务收取借旌德县

1050.00100%164.60965.07100%-

款利息中医院

31本年年初至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披露日与关上年实占同类额与上年实关联交本次预关联人业务比联人累计已际发生业务比际发生金额易类别计金额例(%)发生的交易金额例(%)差异较大的金额原因

合计-1450.00-226.551315.5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旌德县中医院

负责人:吕海林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城西路与三溪路交叉口

注册资本:1700万人民币(开办资金)

成立日期:1980年1月17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旌德县中医院是是集医疗、教学、康复、急诊于

一体的非营利性(政府办)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院,是全县唯一一所以中医为特色的综合性医院,诊疗科目包括:外科、内科、针灸推拿科、骨伤科、妇产科、儿科、肛肠科、眼科、急诊科等15个临床科室和以电图室、放射科、检验科、

超声科、内窥镜科等5个医技科室。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旌德县中医院总资产为17597.0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553.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秉承谨慎性原则,认定旌德县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旌德县中医院为非营利性(政府办)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院,目前经营状况及营业收入稳定,具备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入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

32琳”)为旌德县中医院提供持续的管理咨询等服务,故2022年度预计向旌德县中

医院收取管理服务费不超过400.00万元。

2、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同时保障公司债权回收,旌德宏琳与旌德县中医院于2020年8月重新签署了《借款协议》,形成公司对旌德县中医院债权。公司拟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2022年度相应借款利息,年利率7%,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05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交易目的以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持续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为了保证业务正常进行而形成的,符合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秉承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33议案十: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融资总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平稳运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额度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500万元融资额度。上

述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流动资金。实际融资发生时,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

二、授权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具体办理

融资申请、贷款合同签署等融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关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本次申请融资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34议案十一: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提供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额度。

(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为关联方融资提供反担保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

为旌德县中医院提供持续的管理咨询等服务,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认定旌德县中医院为关联方。旌德县中医院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贷款,由旌德宏琳及兴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同时,根据要求公司及旌德宏琳将另外为兴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信用保证反担保,并由公司以持有旌德宏琳100%的股权向兴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绿谷1号楼1103室

法定代表人:师锐鹏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35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物联网技术研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

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安全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系

丽水运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年度数据2020年度数据

财务指标(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5073.646153.52

负债总额3695.355605.28

银行贷款总额0.00100.90

流动负债总额4313.703819.29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00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1378.29548.23

营业收入3024.672461.08

净利润830.06-13.67

4、其他说明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查,截至目前,丽水

36运盛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丽水运盛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

(二)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25号

法定代表人:汪乾清

注册资本:2103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

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

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旌德县财政局66.43%13972万元

安徽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25.20%5300万元

宣城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7.61%1600万元

旌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0.76%160万元

3、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未持有兴业融资担保公司股权,公司与兴业融资担保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兴业融资担保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旌德县中医院2000万元融资担保方之一。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1年度数据2022年第一季度数据

财务指标(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4364.0224467.69

负债总额3147.393335.06

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329.392517.06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0.000.00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37净资产21216.6221132.63

营业收入1028.92235.66

净利润133.95-82.29

5、其他说明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查,截至目前,兴业融资担保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兴业融资担保公司为旌德县财政局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其提供反担保的担保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之协议

公司为丽水运盛提供融资担保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经营层将在已获授权的担保额度及担保范围内签署有关协议。

(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为关联方融资提供反担保之协议旌德宏琳为关联方旌德县中医院提供融资担保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旌德宏琳拟为兴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担保方式:公司及旌德宏琳拟为兴业融资担保公司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提

供信用保证作为反担保;同时,公司另拟将持有的旌德宏琳100%的股权质押给兴业融资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

3、担保期限:自兴业融资担保公司代旌德县中医院向商业银行清偿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包括兴业融资担保公司代旌德县中医院向商业银行清偿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商业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旌德县中医院应付兴业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费、违约金,以及在兴业融资担保公司追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系对公司关联方旌德县中医院2000万元商业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4%。上述旌德县中医院2000万元商业银行融资,由

38旌德宏琳及兴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同时由公司、旌德宏琳为兴业

融资担保公司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提供信用保证反担保;并由公司以持有旌德宏琳

100%的股权向兴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本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7日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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