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证券简称:新潮能源公告编号:2023-06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潮能源”)于近日获
悉公司股东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君合”)所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74579124股被继续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占公冻结股冻结股占其所冻结冻结股东名司总份是否冻结申请冻结原份数量持股份起始到期称股本为限售人因
(股)比例日日比例股
20232026
渤海国际中金君374579年11年10继续司
100%5.51%否信托股份
合124月1月31法冻结有限公司日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累计被冻结合计占其所持合计占公司总股东名称
(股)例数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中金君合3745791245.51%374579124100%5.51%
三、本次股东股份冻结的原因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1执5160号】显示,关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徐子泉、康宁、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2023)粤01执5160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请协助继续冻结被执行人中金君合名下持有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74579124股的股票。原冻结案号:(2020)粤01执保326号。前述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四、其他说明上述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