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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0-28 查看全文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年11月14日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207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致开幕词;

(二)选举宣布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三)审议下列议案: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五)股东审议表决;

(六)清点表决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致闭幕词。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延续性和灵活性,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可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存量融资和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4.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期间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水平以及承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本次中期票据面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1-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6.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由公司聘请具备相应承销资质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决议有效期

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

限、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等;

2.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为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一切协

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发行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关于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

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于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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