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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新华保险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8 查看全文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股票代码:601336)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一、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会

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的董事11人。

1.4本公司2023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2020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等中国会计准则编

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每股0.85元(含税),总计约26.52亿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1/16二、释义

本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旧金融工具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保险合同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0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旧保险合同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及2009年印发的

《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pt 百分点

2/16三、公司基本情况

3.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华保险 股票代码 A 股 601336╱H 股 01336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龚兴峰徐秀

电话86-10-85213233

传真86-10-85213219

电子信箱 ir@newchinalife.com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3.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财富》和《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公司锚定“中国最优秀的以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发展愿景,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和财富规划的产品及服务,着力推动养老产业、健康产业的发展,做强、做稳资产管理业务,助力寿险主业发展。

新华保险已建立覆盖全国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为3198.6万名个人客户及8.3万家机构客户提供全面的寿险产品及服务,并通过下属的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和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管理和运用保险资金。2011年,新华保险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同步上市。

3.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1)2021年营业收入71547214319-66.6%2223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29822-11.3%149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87469803-10.8%1487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548893852.4%73853

2023年1季度2023年2季度2023年3季度2023年4季度

营业收入29005199381291296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73061(436)(8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9163073(428)(815)

损益的净利润

3/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233272751410311937

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变动(1)2021年末

总资产1403257125504411.8%11277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1050671028842.1%108497

注:

1.上表中2022年和2021年数据为旧保险合同准则和旧金融工具准则下的数据,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

2.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准则执行要求,2023年财务报告比较期间数据

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追溯、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追溯。重述后的2022年营业收入为108048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00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481百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8516百万元,2022年末总资产为1214936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97975百万元。因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重述,上述重述后的2022年数据与2023年数据亦不可比。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1)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

2.793.15-11.4%4.79收益(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稀释加权平均每股

2.793.15-11.4%4.79收益(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803.14-10.8%4.77

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94% 9.29% -1.35pt 14.22%

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7.97% 9.28% -1.31pt 14.16%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9.3428.652.4%23.67

量净额(元)

注:

1.上表中2022年和2021年数据为旧保险合同准则和旧金融工具准则下的数据,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

2.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后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稀释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6.89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6.88元/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43%、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41%、加权平均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37元/股。因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重述,上述重述后的2022年数据与2023年数据亦不可比。

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变动(1)2021年末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3.6832.982.1%34.77

注:

1.上表中2022年末和2021年末数据为旧保险合同准则和旧金融工具准则下的数据,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

2.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后的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1.40元/股。因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重述,

上述重述后的2022年数据与2023年数据亦不可比。

4/16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5)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0396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1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51111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8)(57)(74)

减:所得税影响额(15)(12)(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34)1970

注:

1.“-”为金额少于50万元,下同。

2.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或处置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而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均属于本公司的经常性损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主要财务及监管指标2023年2022年(1)增减变动2021年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980210590-7.4%不适用

保险合同负债1146497101319113.2%不适用

保险服务收入4804556878-15.5%不适用

保险服务费用(33252)(33789)-1.6%不适用

分出保费的分摊(2448)(1168)109.6%不适用

摊回保险服务费用16811874-10.3%不适用

承保财务损失(26800)(43129)-37.9%不适用

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26122018.6%不适用

退保率(2) 1.9% 1.8% 0.1pt 2.0%

注:

1.上表中2022年数据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重述,新保险合同准则过渡日为2022年1月1日,公司未重述2021年数据。

2.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

5/163.4股东情况

3.4.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报告期末股东总数8577586235上一月末股东总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A 股 85492;H 股 283) (A 股 85951;H 股 284)

(2024年2月29日)

截至报告期末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质押、标记或冻结报告期内条件股份情况

(1)股份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持股总数增减(+、-)数量数量状态种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31.34 977530534 – – – – A

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2)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1.18 972722477 -30974220 – 未知 未知 H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09 377162581 – – – – A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99 93339003 – – – – A

(3)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4 60503300 – – – – H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9 43469003 -636686 – – – A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91 28249200 – – – – A

科华天元(天津)商业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0.38 11790000 -1660000 – – – A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

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28 8713289 – – – – A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

其他0.257863699

融资产管理计划 – – – – A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宝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外,本公司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宝武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605033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数量已经减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3.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股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图如下:

6/16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31.34%12.0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4.3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不适用。

四、重要事项

4.1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2023年末2022年末

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163099

个险营销员人力(千人)155197

投资资产(1)13360921157622

总投资收益率(%)(1)1.84.3

净投资收益率(%)(1)3.44.6

一年新业务价值(2)30242423内含价值250510255582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7.01140.53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8.43238.20

注:

1.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保户质押贷款构成

保险合同负债的组成部分,不再作为投资资产处理,其产生的利息同样不计入投资收益。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和2022年投资收益相关数据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重述。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2022年总投资收益率和净投资收益率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

2.公司于2023年审慎下调用于内含价值评估的非投连账户长期投资回报率假设至4.5%、风险贴现率至9.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30.24亿元。若基于非投连账户投资回报率假设5.0%、风险贴现率假设11.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

39.99亿元,可比口径下增长65.1%。

7/164.2业务情况

4.2.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不断集聚增多,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为保险业务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外部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资产端持续承压。随着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人身险行业发展不断规范,回归保障本源、服务发展大局的导向更加清晰、步伐更加坚定,整体实现较好增长。

4.2.2公司保险业务

2023年,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有力机遇,注重价值引领,聚焦期交业务发展,加强绩优队伍建设,推动产品多元化转型,强化业务品质管理,深化财富和康养生态构建与寿险主业融合,推动核心业务快速增长。

业务规模

2023年,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409亿元,

同比增长5.4%;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235.38亿元,同比增长31.8%;续期保费1212.70亿元,同比增长

1.3%。

一年新业务价值

公司于2023年审慎下调用于内含价值评估的非投连账户长期投资回报率假设至4.5%、风险贴现

率至9.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30.24亿元。若基于非投连账户投资回报率假设5.0%、风险贴现率假设11.0%,公司2023年新业务价值为39.99亿元,可比口径下增长65.1%。

业务结构

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聚焦期交业务发展。2023年,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为57.6%,较上年同期提升11.6个百分点;续期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为73.1%,保持续期压舱石作用。

传统险和分红险长期险首年保费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合计95.9%,同比提升6.3个百分点。

业务品质

2023年,公司着重业务过程管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业务品质较好改善。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

继续率为89.8%,同比提升7.2个百分点;25个月继续率为78.4%,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2023年退保率为1.9%,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

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1630991.7%

长期险首年保费40900388055.4%

期交235381786131.8%

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2888256312.7%

趸交1736220944-17.1%

续期保费1212701197371.3%

短期险保费37334557-18.1%

8/16注:

1.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下同。

1、按渠道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个险渠道

长期险首年保费11707106729.7%

期交11058100749.8%

趸交6495988.5%

续期保费102469103836-1.3%

短期险保费14001854-24.5%

个险渠道保费收入合计115576116362-0.7%银保渠道

长期险首年保费29073280463.7%

期交12437774860.5%

趸交1663620298-18.0%

续期保费187361586718.1%

短期险保费1518-16.7%

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合计47824439318.9%团体保险

长期险首年保费1208737.9%

续期保费653491.2%

短期险保费23182685-13.7%

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合计25032806-10.8%

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1630991.7%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个人寿险业务

*个险渠道

2023年,个险渠道坚定“聚焦价值达成,保持期交增长”的发展思路,坚持“多元化、长年期、高价值”转型策略,以绩优为核心加快推动队伍转型,回归制度经营引领队伍变革,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销售队伍,同时深耕客户经营,全面加强渠道基础管理,筑牢合规底线,促进渠道高质量发展,实现核心业务稳健增长。

2023年,个险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155.76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110.58亿元,同比增长9.8%。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15.5万人,月均合格人力(1)2.7万人;月均合格率(2)15.8%;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6293.7元,同比增长94.4%。

9/16*银保渠道

2023年,银保渠道抢抓市场机遇、提升专业能力、坚定推动转型,积极构建银保合作新生态;优

化产品供给,聚焦期交发展,提升价值贡献,新单期交占比大幅提升;优化渠道布局,稳定合作覆盖,加强重点突破,主力渠道实现高速增长;优化队伍建设,重视绩优队伍,强化赋能支持,队伍产能大幅提升。

2023年,银保渠道实现保费收入478.24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达到历史新高,为124.37亿元,同比增长60.5%;续期保费187.36亿元,同比增长18.1%。

(2)团体保险业务

团体渠道积极优化业务结构,改善渠道效益,持续加强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普惠金融等服务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客户承保力度,为超过6.5万户服务国家战略相关企业客户提供风险保障额度超过3万亿元。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政策性业务推动力度,积极参与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扩大服务群体。公司参与17个省市、39个惠民保项目,覆盖人群超2000万,为参保人群提供更丰富的医疗保障。

2023年,团体渠道实现保费收入25.03亿元,同比下降10.8%;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4)实现保费收

入7.34亿元,覆盖客户1965.45万人,同比增长9.5%。

注:

1.月均合格人力=(Σ月度合格人力)╱报告期月数,其中月度合格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当月首年佣金≥800元的营销员人数。

2.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

月均规模人力={Σ[(月初规模人力+月末规模人力)╱2]}╱报告期月数。

3.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4.政策性健康险业务保费不含基金委托型业务。

2、按险种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

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031630991.7%

传统型保险808364984262.2%

长期险首年保费3923014452171.5%

续期保费415053526817.7%

短期险保费101122-17.2%

分红保险(1)2969654008-45.0%

长期险首年保费920335-100.0%

续期保费2968733673-11.8%

短期险保费–––

健康保险5439657861-6.0%

长期险首年保费16614018-58.7%

续期保费5002150749-1.4%

短期险保费27143094-12.3%

10/16意外保险9181341-31.5%

长期险首年保费–––

续期保费–––

短期险保费9181341-31.5%

万能保险(1)574721.3%

长期险首年保费–––

续期保费574721.3%

短期险保费–––

注:

1.分红型健康险计入分红型保险,万能型健康险计入万能型保险。

2.“–”为金额少于500000元。

2023年,在经济环境、消费需求、渠道发展等诸多因素变化下,公司分红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

费收入及健康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同比减少;同时,公司积极抢抓行业复苏发展机遇,优化产品供给,加快发展步伐,传统型保险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3、业务品质

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个人寿险业务继续率

(1)

13个月继续率 89.8% 82.6% 7.2pt

(2)

25个月继续率 78.4% 77.2% 1.2pt

注:

1.13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13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2.25个月继续率=考察期内期交保单在生效后第25个月实收保费╱考察期内期交保单的承保保费。

4、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

保险服务收入4804556878-15.5%

传统型保险6157547212.5%

(2)

分红型保险69127810-11.5%

万能型保险21111878.8%

健康保险3365341844-19.6%

意外保险11121634-31.9%

保险服务费用3325233789-1.6%

传统型保险4573368324.2%

(2)

分红型保险47605567-14.5%

万能型保险20227648.1%

健康保险2261923385-3.3%

意外保险10981127-2.6%

原保险合同保险服务业绩1479323089-35.9%

注:

1.已按新保险合用准则重述。

2.分红型保险指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业务。

11/162023年,原保险合同保险服务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35.9%,其中保险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5.5%,主要由于健康险保险服务收入同比减少;保险服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6%。

5、保险合同负债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未到期责任负债1132990100013213.3%

已发生赔款负债13507130593.4%

保险合同负债合计1146497101319113.2%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1144021101017113.3%

采用一般模型计量的保险合同53244540765930.6%

采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保险合同6115766025121.5%

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的保险合同24763020-18.0%

保险合同负债合计1146497101319113.2%

其中:签发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169004175317-3.6%

注:

1.已按新保险合用准则重述。

2023年,保险合同负债较上年末上升13.2%,其中未到期责任负债较上年末上升13.3%,采用一般

模型计量的保险合同较上年末上升30.6%。

4.2.3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2023年,国内经济恢复性复苏,各板块年内振幅加大,行业风格轮动加速。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秉承“稳健、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在战略资产配置指引下,灵活调整战术资产配置,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把握市场机遇。

2023年公司投资组合总投资收益率为1.8%,净投资收益率为3.4%。

固定收益方面,以十年期国债为代表的利率中枢水平整体下行,信用风险隐患依然较大,配置型的优质资产依旧稀缺。公司基于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一方面通过中短久期品种配合长久期利率债,有效承接大规模资金配置,缓解资金配置压力,并适度拉长资产端久期;另一方面积极寻找优质项目的配置机会,同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权益投资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审慎控制仓位,根据市场节奏与形势动态调整结构,把握好阶段性、结构性机会。

2023年,公司认真落实服务国家战略要求,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方面积极开展投资工作。

公司坚持构建主动管理型的投后管理模式,持续深化投后管理工作。公司持续加强对被投项目的跟踪,保持与被投项目的高频沟通,增强公司对被投项目的影响力,力争既能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又能最大限度支持被投项目发展。

12/161、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

2023年2022年

截至12月31日止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投资资产1336092100%1157622100%按投资对象分类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17881.7%175861.5%

(2)

定期存款25598419.2%22754719.7%金融投资

债券及债务67365650.4%48175241.6%

信托计划407653.1%701466.1%

(3)

债权投资计划391742.9%466634.0%

(4)

股票1062117.9%821647.1%

基金846326.3%871317.5%

(5)

其他金融投资1015817.6%1131109.8%

长期股权投资51740.4%58200.5%

(6)

其他投资资产71270.5%257032.2%按会计核算方法分类

交易性金融资产38023928.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34726226.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700.4%不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及其他59804744.7%不适用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不适用不适用794656.9%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37565432.4%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37839132.7%

贷款及其他不适用不适用31829227.5%

长期股权投资51740.4%58200.5%

注:

1.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数据未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重述。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和计量有差异,2022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数据与2023年12月31日数据不可比。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保户质押贷款构成保险合同负债的组成部分,不再作为投资资产处理。

2.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3.债权投资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4.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5.其他金融投资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永续债和同业存单等。

6.其他投资资产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

2、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收入276168定期存款利息收入85047318

13/16金融投资的利息、股息和分红收入3263540505

(2)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213245

(3)净投资收益4162848236

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12496)282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935)(1354)

投资资产减值损失(307)(4954)

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639)(18)

(4)总投资收益2225144730

(5)

净投资收益率3.4%4.6%

(5)

总投资收益率1.8%4.3%

注:

1.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2年数据已按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未按

新金融工具准则重述。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和计量有差异,2022年投资收益相关数据与2023年数据不可比。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规定,保户质押贷款构成保险合同负债的组成部分,不再作为投资资产处理,其产生的利息同样不计入投资收益。

2.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3.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和金融投资等的利息、股息和分红收入。

4.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5.年化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

4.3专项分析

4.3.1偿付能力状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

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监管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变动原因

核心资本14506914399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公允价值变动、保险

业务增长、金规5号(3)影响实际资本257252244069上述变动原因及公司发行10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最低资本92393102463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增长及结构变化、

金规5号(3)影响

(1)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7.01%140.53%

(1)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8.43%238.20%

注:

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基于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14/163.2023年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金规[2023]5号),简称“金规5号”。

4.3.2流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率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1)

资产负债率92.5%91.9%

注: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截至12月31日止12个月2023年2022年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54888516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649)(89601)7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28628392340.5%

注:

1.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进行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影响现金流量表。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主要原因是收到签发保险合同保费

取得的现金同比增加。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4.8%,主要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40.5%,主要原因是回购业务本年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4.3.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资产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对

项目期初余额(2)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当期利润的影响

交易性金融资产33354638023946693(5931)其他债权投资31763134726229631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2115370159-

合计65638873287176483(5927)

注:

15/16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保险资金。

2.根据2023年1月1日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数据填列。

4.3.4再保险业务情况

本公司采用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事故超赔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涵盖了大部分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根据相关法规、业务发展及风险管理需要,合理确定自留额和分保比例。本公司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以保证再保业务安全性的同时获得优质的保障和服务。再保险接受人的选择标准是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财务实力、资信状况、价格水平、技术实力、核保理赔政策的一致性及服务水平等因素。目前本公司分保业务的主要合作伙伴有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

4.4未来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为保险行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新的发展动能。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做好“五篇大文章”,不仅是保险行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自身深化转型,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的基本需求。保险企业将进一步回归保险本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体现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服务广大实体经济、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每一个具体金融实践中。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保持战略定力,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坚持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加快业务转型与数字化转型,提供与科技、绿色、普惠、养老等领域需求相适应的产品与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将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价值引领、持续深化业务

转型、产业协同,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重点领域创新改革和风险防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保障支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举措

1.可能面对的风险

2024年,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积极因素不断增多,

但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仍一定程度存在。近年社会经济环境、人口结构和客户需求都发生较大变化,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和转型期,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仍需持续关注。

2.应对举措

公司将结合行业监管部门对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推动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风险管理基础、优化风险管理工具、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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