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2 查看全文

2023年,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全面落实关联交易监管政策,持续完善管理制度机制,着力加强穿透识别、审查审批、限额管理、风险监控、报送规范、考核评价,加快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报备等义务,切实防范与关联方发生利益输送风险。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简称“新规”)、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以及本行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恪守忠实勤勉义务,发挥公司治理效能,防范关联方之间利益输送风险。

2023年,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合规管理,

勤勉尽责履行关联交易相关义务。

一是按监管要求落实责任。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审-1-查和风险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关联交易领域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

二是严把关联交易审查关。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遵循一般商业条款、诚实信用、公平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

晰、风险可控原则,重点关注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审慎开展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重点围绕定价等交易条件的公允性、内部审批等管理程序的合规性、业务或客户价值贡献等交易开展的必要性等充

分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做出科学有效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关联交易议案材料,加强风险提示,听取关联交易管理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审计结果。

三是持续关注督导日常管理。董事、监事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管理,定期审阅管理层报备文件,掌握关联方最新认定情况、重大和一般关联交易情况、风险监测情况及审计评价情况等。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并同步报备监管。

四是尽职开展全年工作。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均为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分别召开了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会议8次,预审、审批了关联交易议案12项,涉及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16项、合计31608.58亿元人民币,涉及非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2项、合计1515亿元人民币(详见下表)。

董事会、监事会审阅了报备的关联方认定情况报告、关联交易季

度报告各4项,风险监测情况报告2项,年度专项审计报告1项。

-2-表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内容审议《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2023年1月11日6届24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关于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给予

2023年2月17日6届25次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191.984838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1.审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2023年3月23日6届28次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开展授信类交易的议案》,同

意2023年本行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2788亿元人民币。

1.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开展授信类交易的议案》,同

意2023年本行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13185亿元人民币。

2023年4月28日6届31次2.审议《关于调增及新增申请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同意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授信业务关联交易2023年度上限3200亿元人民币,存款业务关联交易2023年度上限10亿元人民币。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开展授信类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3年6月21日6届32次2023年本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授信类

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13545亿元人民币。

审议《关于变更与关联方开展授信类关联交易部分事项的议案》,同意本行变更与上海亚龙古城房地产开

2023年8月24日6届33次发有限公司开展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部分事项,变更

后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98.6亿元人民币。

审议《关于申请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同意本

2023年11月8日6届35次行2024-2026年关联交易上限申请方案。

1.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开展授信类交易的议案》,同

2023年12月28日6届37次意2024年本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

-3-币,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700亿元人民币。

2.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开展票据转贴现业务的议案》,同意2024年本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票据转贴现业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

3.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开展存款业务的议案》,同意

本行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协定存款业务关联交易限额不超过915亿元人民币。

(二)持续深化政策研究,重检关联交易管理规范性与有效性,全面落实关联交易监管新规要求。

2023年,本行围绕监管政策变化,全面重检本行关联交易管

理规范性与有效性,有效健全关联交易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确保监管新规则、新要求有序落实。

一是紧跟监管政策。围绕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

法规出台,深入开展影响分析并积极与监管沟通加深政策理解,确保有效执行。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对照新规全面重检、进一步健全本行关联交易制度体系,相继印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关联方管理实施细则》《中信银行关联交易数据管理实施细则》《中信银行关联法人认定手册》,并在全行范围内培训宣贯。

-4-三是调整管理范围。根据新规要求,及时将银行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监事等纳入相应监管口径关联方管理,将存款业务纳入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可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交易类型及各类交易管理口径,实施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新标准。

四是统一管理要求。围绕新规正式施行后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模式和要求,及时向总分行及子公司发布《关于落实关联交易新规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对银行和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形成合规共识。

(三)不断强化关联方穿透和实质性识别,主动开展关联关

系筛查与名单重检,夯实关联交易识别与管理基础。

2023年,本行继续遵照境内外相关监管法规对关联方进行分

类管理与动态更新,结合新规重新梳理关联方认定标准与范围,强化大数据筛查和客户尽职调查,增强关联方名单有效性。

一是强化分类动态管理。依据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财政部等监管规则分口径制作关联方名单,通过每季度向主要股东征集信息、日常业务开展中识别关联关系变化、

获取关联自然人申报信息等方式,动态更新关联方名单。

二是强化穿透实质性认定。围绕监管新规出台,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逐条梳理、明确关联法人和自然人认定标准和范围,对于监管规定必须认定的情形全部纳入关联方管理,对于监管允许银行自主认定的情形进行实质性认定。

-5-三是强化名单重检应用。强化大数据运用主动开展疑似关联方筛查,做深做实客户尽职调查,进一步明确关联方性质,增强关联方名单完整性。推动全行业务系统嵌入关联方标识,为提升关联交易识别和数据采集的自动化率奠定基础。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关联法人合计6256家、关联自然人合计9401人。

(四)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报备程序,开展多渠

道、多类别信息披露,保障股东、客户、监管及公众知情权。

2023年,本行在认真遵循各监管机构关于关联交易审议、披

露、报备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强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维护本行及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与整体利益。

一是遵循金融监管总局规定。对与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逐项提交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预审、提交董事会审议,及时通过官网披露并向监管报备;对与关联方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按季度通过官网合并披露并向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监管报备;对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在年报中披露。

二是遵循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规定。对已申请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业务,严格控制在上限范围内开展,并在中期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实际发生情况;对未申请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业务,做好管理和监控,一旦触发审议或披露要求,及时根据监管规定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

三是遵循财政部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准确披露本行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相关信息。

-6-四是规范完成报备披露。报告期内,本行按照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填报规范完成关联交易数据季度报送,于境内外交易所发布关联交易相关临时公告34项,于本行官网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和统一交易协议公告41项、一般关联交易公告3项,通过两次定期报告集中披露关联交易总体情况、持续关联交易情况等,确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透明,保障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

(五)进一步健全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关联交易违规风险。

2023年,本行围绕监管精神及政策导向,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加强风险排查、监测、管控与防范,为保障全行关联交易合规有效开展做出积极努力。

一是加强限额管理。通过“扎口管理、逐笔申领”方式对关联方集团客户授信限额实施严格管控。持续开展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管理,结合监管新规要求及业务发展实际,及时完成

2023年度授信、存款类持续关联交易上限调整,顺利完成2024-

2026年度九大类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申请,保障业务合规有效开展。

二是细化定价管理。在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以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关联交易定价管理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定价论证与审查档案管理,将价格信息作为日常审查备案的核心要素、定期检查审计的关注重点,防范不当利益输送。

-7-三是强化风险监控。持续加强关联方授信的风险监测,密切跟踪资产质量变化情况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全面评估关联交易对风险暴露和资本占用的影响,形成有效的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关联交易风险监测情况及管控措施,保障其有效发挥决策与监督作用。

(六)深化关联交易合规督导,加快科技赋能,努力实现关

联交易管理意识到位、责任压实、手段丰富。

2023年,本行持续加强关联交易宣贯督导与系统建设,努力

提升关联交易管理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及智能化水平。

一是深化合规意识。围绕新规落实分层分类开展面向总分行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专项培训,并结合经营管理机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合规管理建议,加强督导提示。常态化开展关联交易专项自查和年度审计,重点围绕监管新规落实、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公司治理评估、数据治理等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关联交易风险排查与问题整改,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二是强化考核评价。综合日常管理、数据报送、风险排查、审计整改等多因素,对各机构关联交易管理质效开展考核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各机构的内控合规、数据质量和年度绩效等考核体系,压实管理责任,督导执行到位,促进管理提升。

三是加快科技赋能。完成关联交易管理系统重点功能升级,投产上线“重大关联交易测算与审查”功能,为避免重大关联交易遗漏识别与审批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提高关联方管理自动化水-8-平,新增关联法人系统判定功能,对接人力资源系统实现内部关联自然人信息自动化采集,减少操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二、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统计情况

2023年,本行按照金融监管总局、上交所、联交所和会计准

则等不同监管规定,分类认定和统计关联方信息。日常业务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已申请年度上限的交易均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上限内进行,未申请年度上限的交易,均未达到监管要求的披露及审议标准,已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具体统计和分析如下: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有6256家关联法人、9401名关联自然人,具体情况如下:

-9-表二:本行关联方统计表

单位:家/人关联方口径关联方数目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6256

其中:金融监管总局口径6158上交所口径2943联交所口径2554会计准则口径5429

关联自然人:9401

其中:本人1671亲属7730

关联法人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确认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共6256家,较2022年末增加204家。主要原因系本行根据主要股东投资情况变化、关联自然人投资或任职情况变化、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识别认定关联方所致。

关联自然人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确认的关联自然人共

9401人,较2022年末减少9571人,主要原因系监管新规关联

自然人认定范围调整所致。

1新规将“有权决定或参与商业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人员”调整为“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将“分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重要分行”高管范围,将“近亲属”范围明确规定为“配偶、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其余亲属属于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以认定的关联方。

-10-(二)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控股股东所在中信集团、主要股东所在新湖集团、中国烟草集团、关联自然人投资或任职关联方、关

联自然人的授信情况如下:

表三:与关联方授信类关联交易统计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金融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监是否在

上交所监管口径董事会/监管口径管上限(按2023监管及关联方股东大会授信授信年三季度末资本授信授信获批的批准上限额度余额净额计算)额度余额上限内

中信集团3028.50824.811143.472127.661211.633200是

新湖集团390.39206.531143.47135.2862.49200是

中国烟草集团782.041143.4700200是关联自然人投

资或任职275.3920.96—205——关联方企业实际控制人施

加重大影响的2466.42384.46—————关联方企业

关联自然人—13.91——3.06——

全部关联方—1452.713811.582282.941282.18—是

注:1.金融监管总局监管上限以“授信余额”为口径,对单一关联方所在集团的余额上限为本行资本净额的15%(1143.47亿元),对全部关联方的余额上限为本行资本净额的50%(3811.58亿元)。上交所监管上限以“授信额度”为口径,已申请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授信业务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

上限(三方股东分别为3200亿元、200亿元、200亿元)。金融监管总局与上交

所的监管上限各自适用于自身监管口径规定的关联方范围,新湖中宝、中国烟草在上交所口径下的关联方主要为其派驻本行的董事所任职的该集团附属企业。

2.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监管规定,本行统计关联授信额度及余额时,已扣除关联方企

业提供的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与关联方银行间的同业业务。

-11-3.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监管规定,资本净额是指上季末资本净额。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本行资本净额为7623.17亿元人民币。

4.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企业指的是本行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可施加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等。5.金融监管总局口径下全部关联方的数据包括各关联方集团客户、关联自然人投资

或任职关联方企业、股东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企业以及关联自然人的交易数据。

在上交所监管口径下,本行及子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1282.18亿元。其中,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授信余额为

1211.63亿元,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中宝”)及其相关方授信余额为62.49亿元,中国烟草总公司(简称“中国烟草”)及其相关方授信余额为零,关联自然人投资或任职关联方授信余额为5亿元,关联自然人授信余额为3.06亿元,上述授信余额及对应额度均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上限。

在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口径下,本行及子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1452.71亿元。其中,中信集团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为824.81亿元,新湖中宝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为206.53亿元,中国烟草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为2.04亿元,关联自然人投资或任职的关联方授信余额为20.96亿元,关联自然人授信余额为13.91亿元。本行对单一关联方、单一关联方所在集团客户的最大授信余额分别为156.53亿元、824.81亿元,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1452.71亿元,分别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05%、

10.82%、19.06%,均未超过监管限额比例(≤10%、≤15%、≤50%)。

-12-在各监管口径下,本行关联方授信业务整体质量优良。其中,关注类授信6户(金额10.29亿元),次级类授信1户(金额1.18亿元),可疑类授信3户(金额2.18亿元),损失类授信3户(金额12.59亿元),其他授信均为正常类。关联交易不良率低于本行不良率,就交易数量、结构及质量而言对本行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遵循已向上交所、联交所申请的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八大类持续关联交易上限,包括第三方存管、资产托管、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资产转让、综合服务、资金

交易、理财与投资服务、存款业务等,有序开展关联交易。从上限使用情况看,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各类非授信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年度上限,符合监管要求(详见下表)。

-13-表四: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是否

2023年度2023年度

框架协议计算依据在获批上限发生额上限内

第三方存管服务服务费用30.29是

资产托管服务服务费用2819.13是

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服务费用504.54是

资产转让交易金额1900608.98是非保本理财

服务费用8539.88是理财与与代理服务与代理服务

投资资金时点余额2400948.72理财与是投资服务

自有资金投资银行投资收益及费用4515.00是

交易损益243.00是

资金交易公允价值计入负债5004.50是

公允价值计入资产225.56是

综合服务服务费用7045.57是

存款业务支付利息108.87是此外,本行与新湖中宝及其相关方、中国烟草及其相关方、关联自然人投资或任职的关联方发生的第三方存管、资产托管、

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资产转让、理财与投资服务、资金交

易、综合服务、存款业务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详见下表),均未达到监管要求的披露及审议标准,已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

-14-表五:本行与新湖中宝及其相关方、中国烟草及其相关方、关联自然人投资或任职的关联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关联方类别关联交易类别计算依据新湖中国关联自然人

中宝烟草投资/任职

第三方存管服务服务费用—0.0000060.001

资产托管服务服务费用0.050.0003—

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服务费用0.030.00010.0001

资产转让交易金额7.260.2026.65非保本理财

服务费用—0.010.49与代理服务理财与

投资服务投资资金时点余额18.150.00212.92理财与自有资金投资

银行投资收益及费用——0.03

资金交易交易损益0.740.390.86

综合服务服务费用0.070.0812.98

存款业务支付利息0.5812.387.69特此报告。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