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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邦生物: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六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4 查看全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六

国枫律证字[2022]AN259-26 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邮编:100005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六

国枫律证字[2022]AN259-26号

致: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为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宜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以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以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以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以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五》(以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五》”,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

1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合称“法律意见书”)。

由于自前述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出具后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以下称“新期间”),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且发行人已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年度报告》”),本所律师在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查验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本所律师已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专项核查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作进一步的说明。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和专项核查报告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

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

2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根据发行人的陈述、《2023年年度报告》、华信会计师出具的“川华信审(2

024)第0032号”《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24)第039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经查验发行人的企业登记资料、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三会”会议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中

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的公开信息(查询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9 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新期间内,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规定的应终止的情形,为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继续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

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并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的规定

1.经查验发行人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公司章程合法有效,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

3法有效履行职责,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陈述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调查表,并

经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的公开信息(查询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年4月20日),截至查询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

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业务合同、“三会”会议文件、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经查验发行人2021年度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至2023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24)第039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发

行人陈述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华信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的陈述、《2023年年度报告》等资料并经查验,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发行人不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4根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

调查表、确认函、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发行人2021年度至2023年度审计报

告及发行人的陈述,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等网站的公开信息(检索日期:2024 年 4月19日至2024年4月20日),截至检索日,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下列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1.经查验发行人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双甘膦项目”,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已取得相应的投资备案证明、环评批复、能评批复等文件,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经查验,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及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53.经查验,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经查验,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及《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2021年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

可分配利润约为270445.30万元;根据发行人测算,若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募集资金460000.00万元且票面利率按3%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每年需支付利息不超过13800.00万元,低于发行人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因此,该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并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和发行人的陈述并经访谈华信会计师,发

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21年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和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6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发行人的陈述及其他资料,发行人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发行可转债的下列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六)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方案,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七)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方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八)本次发行的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1.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

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照公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

7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

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2.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并同时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因此,本次发行的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九)本次发行的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赎回条款,规定了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回售条款,规定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上市公司,并同时约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

因此,本次发行的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十)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聘请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受托管理协议,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十一)本次发行的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发行人制定了《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明确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该等规则公平、合理,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十二)本次发行的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中约定了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

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各期债券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各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且经债

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各期债券本金总额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4)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在各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各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9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

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因此,本次发行的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十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发行人陈述,发行人聘请了具有保荐资格的华西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不存在《证券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其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而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发行人不存在《证券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的情形。

2023年6月20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55次审议会议结

果公告:和邦生物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本所律师认为,除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同意注册决

10定外,发行人已具备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三、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2023年年度报告》等资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及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质押/冻结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万股)股份数

(%)(万股)

1和邦集团196377.9122.24103500.00

2省盐总公司52435.925.940

3贺正刚41263.204.670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9384.703.330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985.461.580

6高序磊6773.010.770

7任娟5618.340.640

8赵勇3903.500.44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9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3267.760.370

资基金

10王灿2400.000.270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1966.53万股,持股比例3.62%。

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公告及其提供的相关股份质押合同及质押清单等资料,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贺正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邦集团质押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共计103500万股,占其合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3.55%,占和邦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11.72%。

除上述质押情形外,贺正刚先生及和邦集团所持公司的股份无其他质押、冻

11结和权利限制的情况、无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和许可

新期间内,和邦生物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新取得了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质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持证资质种类颁发有效

证书编号适用/许可范围颁发单位号主体和等级日期期至

(川)JZ四川省住

武骏安许证字2024.2027.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房和城乡

光伏[2024]00001.1001.10建设厅

729新期间内,发行人新增控股子公司四川武骏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骏电力设计”)及四川攀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畅建设”),该等企业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关联方/2.发行人的子公司、分公司”,其持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主要业务资质证书情况具体如下:

序颁发有效

持证主体资质种类证书编号适用/许可范围颁发单位号日期期至四川省住武骏电力工程设计资电力行业(新能2024.2024.

1 A251025876 房和城乡设计质证书源)发电乙级03.2912.31建设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泸州市住

建筑业企业2024.2026.

2 攀畅建设 D351200385 工程专业承包三 房和城乡

资质证书04.1805.08级;施工劳务不建设局

分等级******

12序颁发有效

持证主体资质种类证书编号适用/许可范围颁发单位号日期期至

承装(修、承装类四级、承四川能源2021.2027.

3攀畅建设试)电力设5-6-01158-2021修类四级、承试

监管办10.1810.17施许可证类四级

(川)JZ 安许 四川省住

安全生产许2021.2024.

4攀畅建设证字建筑施工房和城乡

可证书11.1011.10

[2021]011164建设厅

新期间内,和邦生物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取得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主要业务部分资质证书有效期或内容变更,变更的资质证书情况具体如下:

持变

适用/序证资质颁发单更证书编号许可颁发日期有效期至号主种类位原范围体因续和中华人农药展邦草甘民共和

1 登记 PD20091070 2023.09.28 2029.01.20 有

生膦国农业证效物农村部期涌危险续汽江化学乐山市展

川 L 应急危化 油、

2加品经应急管2023.12.052026.12.24有

[2023]0094号柴油油营许理局效

***站可证期润续燃气乐山市森展经营川燃气住房和

3加2024.01.182029.01.20有

许可 201410010029J 经营 城乡建气效证设局站期

13(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发行人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882410.78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为870695.58万元,占营业收入98.67%。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陈述、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新期间内,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制的主要企业

根据贺正刚先生及和邦集团填写的调查表及确认函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日期:2024 年

4月20日),截至查询日,贺正刚先生、和邦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新

增四川中阳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四川申阳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红武成立日期2010年9月13日注册资本134960万元住所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东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5607294734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艺产品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

1和邦集团92.22%

2四川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78%

合计100.00%此外,贺正刚先生不再控制巨星农牧及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见书“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关联方/3.曾经的主要关联方”。

2.发行人的子公司、分公司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查验相关企业《营业执照》等登记资料,新期间内,发行人如下子公司基本情况发生变更:

(1)重庆武骏变更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

(2)润森加气站法定代表人由“曾小平”变为“郭鹏”;

(3)广安新美变更营业范围,由“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一般项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供冷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此外,新期间内,发行人于境内新增3家控股子公司:自贡和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和邦”)、武骏电力设计、攀畅建设;新设立了1家分公司: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成都分公司”)。

发行人上述新设子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自贡和邦

根据自贡和邦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2024年4月19日),截至查询日,自贡和邦的基本情况如下:

15公司名称自贡和邦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翔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兴元路西段1号沿滩工业园孵化器建住所

设项目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311MAD6J1HX0T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食

品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经营范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持股情况发行人持股100%

(2)武骏电力设计

根据武骏电力设计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2024年4月19日),截至查询日,武骏电力设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武骏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会文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住所泸州市龙马潭区采莲街98号5栋3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323383931N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工程、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推广服务、经营范围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持股情况武骏光伏持股100%

(3)攀畅建设

根据攀畅建设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2024年4月19日),截至查询日,攀畅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攀畅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会文成立日期2020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采莲街98号5栋3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402MA661TNW6J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经营范围

设备耗材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材料销售;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持股情况发行人持股100%

(4)和邦生物成都分公司

根据和邦生物成都分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2024年4月19日),截至查询日和邦生物成都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和邦生物成都分公司负责人曾小平成立日期2023年11月8日

17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住所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5MAD4281H2B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经营范围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总公司和邦生物

3.曾经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相关关联方填写的基本情况调查表、《2023年年度报告》并经本

所律师查询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等(查询日期:2024年4月20日),新期间内,发行人新增曾经的主要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姓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号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贺正刚曾经控制的企业,巨星农牧实际控制人于2023年9月20日变更为唐光跃,贺正刚已于巨星农牧

12023年8月卸任巨星农牧董事长;曾小平曾任该企业董

(603477.SH)事,已于2023年10月卸任、蒋思颖曾任董事会秘书,已于2023年8月卸任

2 ZHJ 工业 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H.J.HIDES&SKINS

3 AUSTRALIA 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PTY .LTD

H.J. HIDES&

4 SKINSAUSTRALIA 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QLD)PTYLTD.德昌巨星农牧科技

5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

6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平塘巨星农牧有限

7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

18序

企业名称/姓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号古蔺巨星农牧有限

8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

四川振静皮革服饰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贺正刚曾任该企业执行董事,已于

9

有限公司2023年8月卸任广东悦诚畜牧发展

10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崇州巨星农牧科技

11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平南巨星农牧有限

12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盐边巨星农牧科技

13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眉山巨星农牧有限

14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安徽巨星农牧有限

15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雅安巨星农牧有限

16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泸州巨星农牧科技

17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夹江县巨星农牧有

18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宜宾巨星农牧科技

19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洪雅巨星农业科技

20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广元巨星农业有限

21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剑阁巨星农牧有限

22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乐山巨星生物科技

23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永祥饲

24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料有限责任公司叙永巨星农牧有限

25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

19序

企业名称/姓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号屏山巨星农牧有限

26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云南巨星农牧有限

27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乐山市巨星科技有

28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泸县巨星农牧科技

29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业发展

30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犍为巨星农牧科技

31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马边巨星农牧有限

32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重庆巨星农牧有限

33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丹棱巨星禽业有限

34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责任公司成都巨星禽业有限

35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都江堰巨星猪业科

36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技有限公司邛崃巨星农牧有限

37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眉山市彭山巨星种

38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猪有限公司南充巨星通旺农牧

39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阆中巨星鸿宇种猪

40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科技有限公司泸县巨星兴旺农牧

41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籍田巨星猪业

42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德昌巨星农业有限

43巨星农牧控制的企业

公司

20序

企业名称/姓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号

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发行人曾经持股49%的联营企业,已于新期间内对外转让

44限公司股权。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陈述、《2023年年度报告》,并经查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凭证等资料,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

顺城盐品原材料5221.69

吉祥煤业原煤11381.79

寿保煤业原煤8401.77

桅杆坝煤矿原煤8864.58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

销售原材料、成品油、固

顺城盐品4185.71废处置

销售天然气、成品油、材

巨星农牧1024.40

料、蛋氨酸、固废处置

申阳置业销售天然气、成品油455

桅杆坝煤矿销售成品油、制品玻璃20.09

寿保煤业销售成品油、制品玻璃29.18

吉祥煤业销售成品油35.36

21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

和邦集团销售成品油0.60

(3)关联租赁

*和邦生物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关联方租赁资产种类2023年度

巨星农牧办公房屋26.52

*涌江实业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关联方租赁资产种类2023年度

申阳置业办公房屋265.88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资产转让

单位:万元关联方资产转让2023年度

巨星农牧出售设备0.17

顺城盐品购买犍为顺城股权6660.02

省盐公司出售顺城盐品股权15732.10

(2)关联担保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向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形。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接受关联担保的

情况如下:

22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借款金额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2023年度

和邦集团10000.002023.07.012025.07.01否

和邦集团25000.002023.06.302024.06.29否

上述关联担保系公司控股股东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需要而提供的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定价不公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新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形。

(4)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度

顺城盐品购买犍为顺城股权6660.02

省盐公司出售顺城盐品股权15732.10

巨星农牧出售设备0.17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关联方名称2023年度

应收账款顺城盐品867.96

应收账款巨星农牧1.29

其他应收款巨星农牧13.26

(2)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关联方名称2023年年度

23顺城盐品4022.98

吉祥煤业15.83

应付账款桅杆坝煤矿470.29

寿保煤业13.26

巨星农牧13.43

经查验发行人“三会”会议文件资料、公开披露的信息,发行人已就新期间内其确认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履行,交易条件不存在对交易之任何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或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内容。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陈述及发行人提供的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新期间取得或者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权利土地使用证/不动面积使用权权利期限取得方他项

号 人 产权证书编号 (m2) 类型 至 式 权利

广安川(2023)前锋

国有建设用地2073.09.10

1必美区不动产权第196946出让无

使用权止达0043966号

广安川(2023)前锋国有建设用地

2073.09.10

2必美区不动产权第307177使用权出让无

止达0043965号

广安川(2024)前锋国有建设用地

2073.12.27

3必美区不动产权第188987使用权出让无

止达0002207号

242.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持有的商标注册证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公示信息(http://sbj.cnipa.gov.cn/sbcx/,查询日期:2024 年 4 月

19日至2024年4月20),截至2024年4月2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新期间

取得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权利国际他项商标注册号有效期限取得方式号人分类号权利

武骏2023.08.28-

1 9 64919285A 原始取得 无

光能2033.08.27

3.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持有的专利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根据发行人现持有的专利证书并经查询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查询网址: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chinesepatent/index,查询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0),截至 2024 年

4月2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新期间取得的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专利专利取得他项专利名称专利权号申请日号权人类型方式权利阜兴一种直拉单晶硅实用原始

120232001512942023.01.04无

科技的热场装置新型取得阜兴一种单晶炉热场实用原始

220232001517202023.01.04无

科技加热器新型取得阜兴一种单晶炉热场实用原始

320232001586452023.01.04无

科技隔离装置新型取得

4.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原值为

1007402.08万元、净值为575790.70万元的机器设备;原值为10075.73万元、净值为4930.02万元的运输设备;原值为18628.24万元、净值为11172.257万元的办公及其它设备。

25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所拥有的主要财

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经查验,截至2023年度末,除发行人以部分资产为其债务设置抵押外,发行人所拥有的主要财产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发行人权利行使的情形。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1.借款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借款合同并经查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具体情况

如下:

26序

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担保方式号上海浦东发展和邦生购买原材料

112712023280038银行股份有限5000万元2023.05.31-2024.05.30无

物及经营周转公司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蓉(额保)2302第63952号]:和邦生物为武骏光能与贷款人签订的“兴银蓉兴业银行股份兴银蓉(贷)2306第66491武骏光(授)2302第25116号”《额度授信

2有限公司乐山18000万元2023.06.19-2025.06.18支付货款号能合同》项下分合同提供壹亿捌仟万元分行整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项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613021220524497):和邦生物为成都银行股份2022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5日武骏光补充日常流

3 H613001230523541 有限公司乐山 20000 万元 2023.05.23-2024.05.22 期间武骏光能与贷款人签订的系列债

能动资金分行权提供二亿贰仟万元整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4重商固22066重庆武中国光大银行25000万元2022.12.21-2024.12.21投资固定资《保证合同》(编号:重高保22066

27序

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担保方式号骏股份有限公司产号):和邦生物为2022年11月30日重重庆分行庆武骏与贷款人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重高固22066)主债权本金提供贰亿伍仟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3年渝津字第9010305号):和邦生

物为重庆武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重庆武授信期限:重庆分行签署的“2023年渝津字第

52023年渝津字第9010305号有限公司重庆5000万元多种类业务骏2023.01.31-2024.01.309010305号”《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限分行额伍仟万元整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项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渝中银津支付天然气司高保字2023047号):和邦生物为重

重庆武中国银行重庆费、电费、庆武骏与中国银行重庆江津支行签署的

6渝中银津司短人字2023047号5000万元实际提款日起12个月骏江津支行员工工资、“渝中银津司短人字2023047号”《授原材料款等信额度协议》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提供贰亿元整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项

28序

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担保方式号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采购原材《保证合同》(合同编号:银渝保字第中信银行股份料,支付水重庆武22123588号):和邦生物为主债权提供

7银[渝贷]字/第[22123588]号有限公司重庆5000万元实际提款日起1年电费、支付

骏伍仟万元整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分行工资等日常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经营周转《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0131100009-2023年颍东(抵)字0004

号):阜兴科技为自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以皖中国工商银行

0131100009-2023年(颍东)阜兴科日常经营周(2022)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767721

8股份有限公司20000万元实际提款日起36个月

字00113号技转号、第0767722号不动产权证书所载阜阳颍东支行产权及其地上在建工程为抵押在人民币壹亿壹仟玖佰陆拾玖万陆仟贰佰元整的最高额余额内为主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中国农业发展

511112001-2023年(五通)字和邦生511112001-2023年五通(保)字0001

9银行乐山市五15000.002023.06.30-2024.06.29购买原材料

00013号物号]:和邦集团为2023年6月30日至

通桥区支行

2024年6月29日期间和邦生物与贷款

29序

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担保方式号人签订的系列债权提供叁亿元整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511112001-2023年五通(抵)字0001

号):和邦盐矿为自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以其采矿权为和邦生物与贷款人签订的系列债权提供叁亿贰仟伍佰万元整的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511112001-2023年五通(保)字0001

号]:和邦集团为2023年6月30日至

2024年6月29日期间和邦生物与贷款

中国农业发展

511112001-2023年(五通)字和邦生人签订的系列债权提供叁亿元整的债

10银行乐山市五10000.002023.06.30-2024.06.29购买原材料

00014号物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

通桥区支行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511112001-2023年五通(抵)字0001

号):和邦盐矿为自2023年6月30日

30序

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担保方式号起至2026年6月29日止以其采矿权为和邦生物与贷款人签订的系列债权提供叁亿贰仟伍佰万元整的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信银蓉武

成最保字第320077号]:和邦集团为中信银行股份2023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7日

2023信银蓉武成贷字第和邦生日常经营周

11有限公司成都10000.002023.07.01-2025-07.01期间和邦生物与贷款人签订的系列债

320077号物转

分行权提供壹亿元整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D613021231122912]:和邦生物为 2023年11月23日至2026年11月22日期和邦农成都银行乐山

12 H613001231123200 10000.00 2023.11.23-2024.11.22 购买原材料 间和邦生物与贷款人签订的系列债权

科分行提供壹亿壹仟万元整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511112001-2023年(五通)字和邦农中国农业发展购买生产经《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1310000.002023.11.28-2024.11.27

00019号科银行乐山市五营所需的原511112001-2023年五通(保)字0005

31序

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担保方式号

通桥支行辅材料等流号]:和邦生物为2023年11月28日动资金需求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和邦农科与贷款人签订的系列债权提供壹亿贰仟万元整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51111200-2021年五通(抵)字0003

号):和邦农科为自2021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止以其部分土地和房产为其与贷款人签订的系列债权提供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的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3信银

蓉武成最保字第320078号]:和邦生中信银行股份

2023信银蓉武成贷字第武骏光日常经营周物为一定期间武骏光能与贷款人签订

14有限公司成都15000.002023.07.01-2025.07.01

320078号能转的系列债权提供壹亿伍仟万元整的债

分行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1512712023280050武骏光上海浦东发展5000.002023.07.17-2024.07.16购买原材料《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32序

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合同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担保方式号

能 银行股份有限 及经营周转 ZB1271202300000014]:和邦生物为自公司乐山支行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武骏光能与贷款人签订的系列债权提供伍仟万元整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D92012123087327]:和邦生物为自成都银行股份采购原材料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6重庆武

16 H920101230927782 有限公司重庆 5000.00 2023.09.27-2024.09.26 等日常经营 日止武骏光能与贷款人签订的系列债

骏分行周转权提供壹亿贰仟万元整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中国建设银行阜兴科日常生产经

17 H TZ340718600LDZJ2023N007 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23.08.02-2026.08.01 无

技营周转阜阳市分行

332.采购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采购合同并经查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及重大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主体合同对方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成都天保节能环工业品买卖

1和邦生物煅烧炉1880.002023.12.09

保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氯化铵干燥山东天力能源股工业品买卖

2和邦生物床设计和供1150.002023.12.29

份有限公司合同货攀枝花市众力城工业品买卖

3和邦农科黄磷3360.002023.12.28

实业有限公司合同攀枝花市众力城工业品买卖

4和邦农科黄磷3360.002023.12.19

实业有限公司合同年度合同云南水富云天化(产品销售

5和邦农科甲醇1285.002023.12.21

有限公司量价确认

函)和邦生物中国石化化工销化工产品销高密度聚乙

6营养剂分售有限公司华中售年度框架框架合同2023.12.28

烯树脂公司分公司合同和邦生物中国石化化工销化工产品销

7营养剂分售有限公司华中售年度框架丙烯框架合同2023.12.28

公司分公司合同重庆渝津硅新材工业品买卖

8重庆武骏低铁石英砂1575.002023.09.02

料有限公司合同重庆和友实业股工业品买卖

9重庆武骏纯碱1482.472023.12.06

份有限公司合同四川和邦生物科工业品买卖

10重庆武骏纯碱1350.002023.12.13

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泸州发展新材料工业品买卖

11重庆武骏低铁石英砂1040.002023.12.09

有限公司合同河南金大地化工工业品买卖

12重庆武骏纯碱1410.002023.11.28

有限责任公司合同

34序号合同主体合同对方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

广西厚德物流有工业品买卖

13重庆武骏低铁石英砂3288.002023.12.09

限公司合同北海中硅新材料工业品买卖

14重庆武骏低铁石英砂1110.002023.09.02

有限公司合同润阳新能源(上硅太阳能电

15重庆武骏销售合同3790.542023.09.05

海)有限公司池片润阳新能源(上硅太阳能电

16重庆武骏销售合同1444.722023.12.01

海)有限公司池片重庆新美鱼博洋工业品买卖

17重庆武骏边框1619.912023.10.21

铝业有限公司合同四川泰川新能源工业品买卖

18重庆武骏电池片5100.002023.12.26

有限公司合同四川泰川新能源工业品买卖

19重庆武骏电池片1440.472023.12.26

有限公司合同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电池片销售

20重庆武骏电池片1140.002023.12.22通合新能源(金合同堂)有限公司

3.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销售合同并经查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及重大框架合同如下:

序合同主体合同对方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号毕节明钧玻璃股

1和邦生物购销合同重质纯碱1830.002023.12.6

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钒钛资

2和邦生物买卖合同工业碳酸钠1314.002023.12.7

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润丰化

3和邦农科销售合同草甘膦原药6382.322023.12.29

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广天建设制品玻璃

4武骏光能制品玻璃框架合同2023.02.15

有限公司销售合同

35序

合同主体合同对方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号四川名一建筑装制品玻璃

5武骏光能制品玻璃框架合同2023.02.11

饰有限公司销售合同重庆鹏翔实业有制品玻璃

6武骏光能制品玻璃框架合同2023.02.15

限公司销售合同重庆新铂新实业制品玻璃

7武骏光能制品玻璃框架合同2022.03.02

有限公司销售合同自贡市远龙装饰制品玻璃

8武骏光能制品玻璃框架合同2021.05.14

设计有限公司销售合同光伏组件浙江善泰新能源

9重庆武骏采购框架光伏组件框架合同2022.12.25

有限公司合同通威太阳能(四

10重庆武骏框架合同光伏玻璃框架合同2023.07.01

川)有限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采购主协

11重庆武骏光伏玻璃框架合同2023.07.26

股份有限公司议天合富家能源股组件采购

12重庆武骏光伏组件框架合同2023.09.11

份有限公司框架合同浙江善泰新能源组件采购

13重庆武骏光伏组件1001.712023.12.20

有限公司合同

4.工程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销售合同并经查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如下:

合同序号合同对方工程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日期主体和邦总部大数据中和邦上海市建筑装饰工

1心项目室内精装修5000.002023.06.01

生物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江苏安久矿山工程和邦烟峰磷矿100万吨

2有限公司马边分公9062.872022.03.28

磷矿/年采矿工程司

36合同

序号合同对方工程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日期主体

年产 8GW 光伏封装材料及制品项目重庆四川通汇建筑工程

3配套辅助用房施工12600.002023.08.21

武骏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一标段)

年产 8GW 光伏封装材料及制品项目重庆四川晋茗阳建设工

4配套辅助用房施工10090.002023.08.21

武骏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二标段)

(二)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1.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2023年年度报告》并经发行人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435.46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金额超过

50万元)其他应收款如下:

与发行人占其他应收款期

序号姓名/名称发生原因金额(万元)关系末余额的比例土地出让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保证金、

1非关联方2126.7161.90%

业园发展中心代垫场平款重庆白沙建设有限公代垫场平

2非关联方960.8927.97%

司工程款

Eagle Property

Management (CP)

3非关联方租房押金133.193.89%Limited (鹰君事务管理有限公司)

4 Chinachem Agencies 非关联方 租房押金 108.75 3.17%

37Ltd (華懋代理有限公

司)

5董康宁非关联方备用金62.031.81%

合计——3392.1698.74%

2.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并经发行人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506.60万元,其中金额较大的(金额超过50万元)其他应付款如下:

序与发行人占其他应收款期

姓名/名称发生原因金额(万元)号关系末余额的比例四川汇恒锦创供应链

1非关联方保证金122.508.13%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122.508.13%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致,合法、有效。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并经查验发行人提供的“三会”会议文件资料,新期间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变动。

九、发行人的税务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2023年年度报告》等资料并经查验相关财务凭证及对应

的政府依据文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期间内,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所享受的单笔20万元以上的主要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38序号受益人补贴金额(万元)财政补贴项目

1涌江实业449.5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

2和邦生物31.12

二批)

3阜兴科技330.002023年省级制造强省建设(第二批)数字化转型项目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真实。

十、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1.排污许可及排污登记

(1)排污许可证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排污许可证》,并经检索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公示信息,新期间内,和邦生物营养剂分公司换发了新的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许可证编号行业类别资质核发主体有效期限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和邦生物营养锅炉,工业炉窑,无乐山市生态环

91511112MA6285FC08001P 2023.09.09-2028.09.08

剂分公司机酸制造,无机盐制境局造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发行人质量管理认证的情况

39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检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公示信息,新期间内,发行人新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持证主体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标准认证范围认证机构有效期GB/T 工业碳酸钠(重质量管理

00123Q3792 19001-2016 质、轻质),农 2023.10.09-

和邦生物体系认证中质认证

6R0M/5100 / ISO 用氯化铵的生 2024.12.10

证书

9001:2015产;

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诉讼、仲裁

根据发行人的陈述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的基

本情况调查表及确认函文件并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网站(查询日:2024年4月19日至4月20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的营业外支出明细表、发行人《2023年年度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资料及其陈述,并经本所律师检索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

40相关主管部门等网站(查询日期: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0日),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及重大处罚。

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发行人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同意注册决定。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41(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六》的签署页)负责人张利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薛玉婷池名

2024年4月23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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