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3-04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经公司复核,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第二项“股东情况”之(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之“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部分股东持股数据录入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持有有限售股东名称报告期内增期末持股数比例冻结情况股东性条件股份数(全称)减量(%)股份质量数量状态境内非
42.1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08405584684055846无0国有法
2
人
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21.2
0424136310无0其他企业(有限合伙)5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
0106879195.360无0其他(有限合伙)境内非杭州金贝尔投资有限公
-187158341372822.070无0国有法司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电
382104138210411.910无0其他
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宁波康达源投资合伙企
380924638092461.910无0其他业(有限合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
207038420703841.040无0其他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173900517390050.870无0其他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
王益平160000016000000.800无0然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152342815234280.760无0其他证券投资基金
更正后: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持有有限售股东名称比例冻结情况股东性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条件股份数(全称)(%)股份质量数量状态境内非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08405584642.1284055846无0国有法人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
04241363121.250无0其他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
0106879195.360无0其他(有限合伙)境内非杭州金贝尔投资有限公
-187158341372822.070无0国有法司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电
382104138210411.910无0其他
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宁波康达源投资合伙企
380924638092461.910无0其他业(有限合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
177008417700840.890无0其他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
王益平160000016000000.800无0然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158102515810250.790无0其他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数字经济龙头混
133060013306000.670无0其他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它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数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