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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2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000691股票简称:亚太实业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Gansu Yat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Ltd.(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亚太工业科技总部基地 A1号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1-1-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3、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概要

1、本次发行对象为广州万顺,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31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发现金股

1-1-2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6880000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元)认购数量(股)

1广州万顺320672800.009688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则发行人应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就最终实际认购的金额进行协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广州万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067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

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1-1-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本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未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575.67万元、52155.99万元、54819.60万元和27535.96万元。最近一期受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发行人收入规模有所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若未来市场需求复苏不及预期,亦或是出现宏观经济表现不佳、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发生较

大波动、发行人无法保持竞争优势等情况,公司业绩未来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行使质押权或被司法处置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发行人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已无偿及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54760995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唯一、排他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广州万顺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和陈少

凤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所委托表决权股份的87.20%存在质押情况,81.13%存在司法冻结或标

1-1-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记。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如本次发行前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全部或部分被行使质押权或被司法机关处置,则可能会使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三)收购整合风险及对子公司的控制风险

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对亚诺化工的收购后,经营业绩主要来自于亚诺化工。2023年7月1日,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包括业务体系、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虽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整合做了充分准备和安排,但在整合的实施过程中能否保证公司对子公司亚诺化工的控制力并保持原有竞争优势、整合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具有

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9119.01万元,系2020年收购亚诺化工形成。虽然发行人已于2023年9月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7087.20万元,但若未来公司子公司亚诺化工所处精细化工行业出现产能过剩、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波动,亦或者亚诺化工无法保持在产品服务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导致亚诺化工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则商誉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进而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市场风险

公司已于2020年处置了其所持子公司同创嘉业的全部股权,剥离了房地产业务,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亚诺化工,业务转型为精细化工行业。亚诺化工业绩的增长与下游医药行业和农业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若下游市场产品规模扩张低于预期,或者更多竞争对手进入该行业,则可能对亚诺化工及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子公司亚诺化工的生产经营,其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3-甲基吡啶、液碱、尿素等,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较大,且原材料成本占产品

1-1-5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大。因此,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会对亚诺化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又不能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七)环保和安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而且,亚诺化工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对公司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较为严格,有可能导致公司进一步增加环保治理支出,从而降低公司盈利水平。此外,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有害物质,如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失火、爆炸等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八)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公司已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管理体系,组建了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将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提出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本次发行后,如果公司管理团队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并及时调整、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

1-1-6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 2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4

目录....................................................7

释义....................................................9

一、普通术语................................................9

二、专业术语...............................................10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23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4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57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59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61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方案概要........................................6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63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65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67

四、发行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及有关规定..............................7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74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74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75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75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77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77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77

1-1-7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79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79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80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分析结论........................................80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8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8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8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业务存

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8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

的关联交易的情况.............................................8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83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84

一、经营相关风险.............................................84

二、财务相关风险.............................................85

三、其他风险...............................................86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88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88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9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92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9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95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96

1-1-8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本次发行 指 亚太实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指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司、亚太实业

亚太矿业指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指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万顺指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

芜湖投资指芜湖长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红荔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荔湾昌雄八号私募证券投红荔湾八号指资基金

深圳红荔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荔湾金路丰顺私募证券投红荔湾金路丰顺指资基金寰岛置业指海南寰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寰岛地产指海南寰岛旅游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寰岛集团指中国寰岛集团公司寰岛实业指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燕宇置业指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大市投资指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亚太工贸指限公司)兰州万通指兰州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绿源指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同创嘉业指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亚诺化工、临港化工、指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临港亚诺化工

亚太集团指兰州亚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亚诺生物、河北亚诺指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兰亚指乌海市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信诺化工指石家庄信诺化工有限公司亚诺医药指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亚太房地产指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

1-1-9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指《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国泰君安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指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股东大会指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

见第18号》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精细化学工业的简称,是化学工业中生产精细化学品的经济精细化工指领域。

又称有机中间体。用煤焦油或石油产品为原料以制造染料、中间体指农药、医药、树脂、助剂、增塑剂等的中间产物。现泛指有机合成过程中得到的各种中间产物。

农药中间体指用于农药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

医药中间体指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

在化学反应里能改变其他物质的化学反应速率(既能提高也催化剂指能降低),而本身的质量和化学性质在化学反应前后都没有发生改变的物质。

或称作反应收率,一般用于化学及工业生产,是指在化学反应或相关的化学工业生产中,投入单位数量原料获得的实际收率指生产的产品产量与理论计算的产品产量的比值。同样的一个化学反应在不同的气压、温度下会有不同的收率。

又称烟腈,一种白色晶体。主要用作医药、食品添加剂、饲

3-氰基吡啶指

料添加剂、农药等的中间体。

3-氨基吡啶指一种化学物质,可作药物和染料的中间体;分析试剂。

4-氨基吡啶是一种化学物质,用作农药、医药及染料中间体;

4-氨基吡啶指

也用作化学试剂。

1-1-10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氯烟酸指一种化学物质,用作农药、医药及染料中间体。

23-二氯吡啶指合成氯虫苯甲酰胺的关键中间体。

2-氯-4-氨基吡啶指用作医药、农药、颜料中间体。

O-甲基-N-硝基-N'-甲基异脲,MNO主要应用于农业化工领MNO 指域。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数值一般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ansu Yatai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 Ltd.法定代表人:马兵

注册资本:323270000.00元

成立日期:1988/02/12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亚太工业科技总部基地 A1 号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517 号金色堤岸 B 座 27 楼

邮政编码:730000

电话号码:0931-8439763

传真号码:0931-8427597

公司网址:www.ytsy000691.com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简称:亚太实业

公司代码:00069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63595J

经营范围:旅游业开发、高科技开发,日用百货、纺织品销售建材、旅游工艺品、普通机械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技术服务;农业种植;水产品销售(食品除外);农副畜产品销售;农牧业的技术服务、咨询。(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2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32327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23270000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323270000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总股本323270000100.00

2、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有限质押股份数冻结股份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售条件股

(股)数(股)份数(股)

1亚太矿业法人321772959.95%-2650000032177295

2兰州太华法人225837006.99%-2125000012250000

3王玉倩自然人162000005.01%---

4芜湖投资法人70154892.17%---

5冯英雪自然人39770001.23%---

6中信证券法人34733451.07%---

7王坚宏自然人32790001.01%---

8红荔湾八号其他30606130.95%---

红荔湾金路

9其他29865000.92%---

丰顺

1-1-1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持有有限质押股份数冻结股份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售条件股

(股)数(股)份数(股)

10张汉亮自然人28670000.89%---

合计9761994230.20%-477500004442729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控股股东

(1)报告期初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为亚太矿业

截至2023年6月30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47609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为发行人时任控股股东。

(2)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2023年7月1日,亚太矿业、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无偿及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54760995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

唯一、排他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包括在股东大会上的提案权和提名权等股东权利。

本次表决权委托前后,相关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本次表决权委托前本次表决权委托后项目表决权股表决权表决权股表决权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份数量比例份数量比例

亚太矿业3217.739.95%3217.739.95%3217.739.95%--

兰州太华2258.376.99%2258.376.99%2258.376.99%--

广州万顺------5476.1016.94%

小计5476.1016.94%5476.1016.94%5476.1016.94%5476.1016.94%

1-1-1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2023年7月1日,亚太矿业、兰州太华、广州万顺、亚太实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广州万顺可通过借款、表决权委托、改选董事会成员、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对亚太实业的控制;在公司治理层面,亚太实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广州万顺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其中1人担任董事长,推荐2名独立董事,亚太矿业、兰州太华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推荐1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3名监事组成,广州万顺提名1名股东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亚太矿业、兰州太华提名1名股东监事,另1名为职工监事。

鉴于亚太矿业及兰州太华将表决权委托给广州万顺,有关提名权将由广州万顺行使,前述亚太矿业及兰州太华提名和推荐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选,由亚太矿业及兰州太华提交给广州万顺,广州万顺再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股东大会提名/推荐。

根据《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广州万顺享有发行人54760995股股票表决权,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6.94%,且可控制发行人董事会,广州万顺取得公司控制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直接持有公司23.0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6.09%的股份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较为稳固。

广州万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陈志健

1901(部位:1901-2室)

陈志健65%股权结构

陈少凤35%卫星通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航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

经营范围

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2、实际控制人

(1)报告期初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全祖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朱全祖通过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控制公司16.94%的股权,为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如下:

1-1-15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志健和陈少凤

2023年7月1日,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公司控制权。陈志健持有

广州万顺65%的股权,为广州万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陈少凤持有广州万顺35%的股权,为广州万顺的监事。陈志健和陈少凤为姐弟关系,双方签署了《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广州万顺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均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陈志健意见为准。因此,陈志健和陈少凤为公司现任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陈志健先生简历情况如下:

陈志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2年11月至2004年10月任广州市天河一通信息咨询服务部总经理;2004年

11月至2013年7月任广州市汇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20

1-1-16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年3月任广东伟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通

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广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广州市嘉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2月至今任广州万瑞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广州市万瑞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6月至今任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法定代表人;2023年7月1日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陈少凤女士简历情况如下:

陈少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5月生。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万嘉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0年

12月至今,任广东万龙高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

东莞市云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广州万瑞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任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7月至今,任广州万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7月至今,任广州万易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3年6月至今,任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志健、陈少凤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发行人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亚太矿业所持发行人265000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亚太矿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82.36%,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8.20%;兰州太华所持发行人21250000股股处于质押状态,占亚太矿业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比例为94.09%,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6.57%。

截至2023年9月30日,亚太矿业所持发行人32177295股股份处于司法冻结或标记状态,占亚太矿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100.00%,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9.95%;兰州太华所持发行人12250000股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

1-1-17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兰州太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54.24%,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3.79%。

2023年12月,发行人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甘01执恢

234号《告知函》,因亚太矿业及其关联方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亚太矿业所持亚太实业5677295股股份将进行强制变

价、变卖、变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份尚未被强制拍卖。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健、陈少凤控制的除发行人之外的其他企业及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万控制或关联序号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名称元)/股本关系

通讯设备修理;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

术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

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研究、开发;

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计算机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射频识别(RFID)设备的研究开发;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射频识别(RFID)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广州市天河

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广东万嘉通区粤垦路68

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通信终端设现实际控制人1通信科技有6821.08号1901(部备制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控制的企业

限公司位:1901-1造;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不含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配

件批发;射频识别(RFID)设备销售;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

讯终端设备批发;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

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通信基站设施租赁;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

2浙江秋烨通6600.00浙江省杭州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现实际控制人

1-1-18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注册资本(万控制或关联序号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名称元)/股本关系

信技术有限市上城区钱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通讯设备的控制的企业公司江国际商务租赁;通信工程的施工(凭资质证书经中心1308室营);空调设备的上门安装、上门维修(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射频识别(RFID)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

术研究开发服务;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

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

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信

息安全设备制造;射频识别(RFID)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无源器件、有

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射频识别(RFID)设备销售;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无源器件、有

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广州市天河光模块的销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广东万嘉通区粤垦路68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现实际控制人

3广穗通信科2000.00号1901房和存储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通

控制的企业技有限公司(部位:信基站设施租赁;通讯设备修理;无线通

1901-9室)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通信网络、通信及相关设备的维护或维修、优化(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广告业;房屋租赁;自有

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

广东万嘉通 广州市天河 射频识别(RFID)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现实际控制人

4广辉通信科2000.00区粤垦路68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

控制的企业技有限公司号1901(部术研究开发服务;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

1-1-19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注册资本(万控制或关联序号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名称元)/股本关系

位:1901-7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

室)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信

息安全设备制造;射频识别(RFID)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无源器件、有

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射频识别(RFID)设备销售;通讯设备及配套

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无源器件、

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通信基站设施租赁;通讯设备修理;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通信网络、通信及相关设备的维护或维修、优化(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广告业;房屋租赁;自有

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

研发、生产、销售:天线、通信设备、射频设备及微波器件;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东莞市寮步成;通信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与技镇华南工业

东莞市云通术服务;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安城塘边社区现实际控制人

5通讯科技有2000.00装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

居民委员会控制的企业限公司和通信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金富路13号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A 栋 001 号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州市天河卫星通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广州万顺技现实际控制人

610000.00区粤垦路68展;卫星导航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术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号1901(部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

1-1-20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注册资本(万控制或关联序号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名称元)/股本关系

位:1901-2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

室)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广州市天河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广东万嘉通区粤垦路68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现实际控制人

7控股有限责1500.00号1901房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科技信息咨询

控制的企业任公司(部位: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机械技术咨询、

1901-11室)交流服务;机械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广州市天河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区粤垦路68广州万瑞技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现实际控制人81000.00号1901(部术有限公司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控制的企业

位:1901-6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

室)

术服务;G 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5G 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

广州市天河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企业区粤垦路68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广州万悦技现实际控制人9100.00号1901(部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工程术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位:1901-13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

室)计及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电信业务

5G 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

广州市天河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企业区粤垦路68广州万易技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现实际控制人10100.00号1901(部术有限公司务;卫星导航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控制的企业

位:1901-12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新材

室)料技术研发;基础电信业务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广州市万靖科技园科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企业管理合现实际控制人

111000.00二路13-19号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伙企业(有控制的企业高新区产业企业管理限合伙)创新园1栋4

层401-431房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广州市万瑞科技园科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企业管理合现实际控制人

121000.00二路13-19号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伙企业(有控制的企业高新区产业企业管理限合伙)创新园1栋4

层401-430房广州市嘉立广州市从化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现实际控制人13企业管理合1210.00区新城中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控制的企业

伙企业(有69号117铺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1-1-2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注册资本(万控制或关联序号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名称元)/股本关系限合伙)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市广瑞广州市从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合区街口街新现实际控制人145711.00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伙企业(有城中路69号控制的企业询服务)限合伙)117铺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广州万顺中广州市天河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现实际控制人

15诺通信科技2800.00区粤垦路68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卫星通信服

控制的企业

有限公司号1901-14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

航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南京万嘉通南京市秦淮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现实际控制人

16新能源科技100.00区扇骨里1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控制的企业有限公司号214室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保温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电线、电缆经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行业高效节

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22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中的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公司所处行业传统上隶属于精细化学品工业,细分行业为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

2、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理体系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当前行业基本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我国对精细化工行业采取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行业内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精细化工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接受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精细化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

施行业内的价格政策,规划行业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生产力布局,对项目开工建设的审批,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审批并发布行业标准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精细化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

监测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作为行业具有服务和一定管理职能的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会行业组织,承担促进化工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职能,包括行业经济发展调研,行业统计调查,制定行业规划,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质量管理,参与质量监督,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帮助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等。另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会员单位中国化工学会下设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精细化工行业的学术交流、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2)行业管理体系

1-1-2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我国对精细化工行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2013年12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条例指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

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并明确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2017年3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订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颁发和监督管理程序;2019年8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正)》,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等内容,细化了环保部门、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法律责任,为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旨在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产品主要是农药及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是生产农药的中间材料,医药中间体则用于制药企业生产加工成品药品,是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化工原料。

有别于农药及医药产品,中间体的生产无需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或者 GMP 认证。行业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管理,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行业主要法律、法规等颁布部门颁布时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年年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4年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

(2014年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

4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

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

(2017年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

6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

法》(2018年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82019年法》六部门

1-1-2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行业主要法律、法规等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

(2021年修订)

1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21年

(2)主要行业政策

精细化工被划分为传统精细化工(染料、颜料、助剂、涂料、农药等)和新领域精细化工(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工业表面活性剂、医药中间体、皮革化学品、电子化学品、油田化学品、造纸化学品、水处理化学品、胶粘剂、生物化工等)。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精细化工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我国将精细化工尤其是新领域精细化工作为化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多项国家级规划从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了行业重点支持。涉及到的主要政策如下:

序号产业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石化和化学工将吡啶及其衍生物定向氯化、氟化技术

1业“十二五”发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

列为技术创新重点。

展规划》危险化学品园区布局要结合大型项目建设,向综合性化工园区和专业特色园区《危险化学品方向发展,形成炼油乙烯、煤化工、农

2“十二五”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

药、盐化工、磷化工、氟化工等特色园布局规划》区;发展高端、安全、环保的工艺和产品,实现产品结构升级。

大力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高效、安《农药工业“十全、环保的杀虫剂和除草剂品种;重点

3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二五”发展规划》开发吡啶及其衍生物定向氯化、氟化技术,羧酸盐系列农用专用助剂。

认定精细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生物降解功能差或毒性大的表面活性剂制备技术和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化学品制备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财政部、

42016年术除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领域。对于从事该领域且相关指标达到要求的企业,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明确八项主要任务,即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化工《石化和化学工新材料、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强化危化5业发展规划(2016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推进-2020年)》

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国际合作。加强农药、电子化学品等产业的发展。

6《“十三五”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2017年加大力度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并加强包括

1-1-25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产业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家药品安全规划》务院研制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使用

环节的全过程的监督,从而保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达到或接近

国际先进水平,推动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健全化妆品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实施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强化检查体系建设,加强化妆品原料使用合规性检查。

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国家安全监管导意见:充分认识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总局关于加强精原国家安全全风险评估的意义;准确把握精细化工

7细化工反应安全2017年

监管总局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和内容;强化精风险评估工作的

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完指导意见》善风险管控措施等一系列工作要求。

《排污许可证申规定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

8请与核发技术规原环境保护部2018年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范总则》规判定的一般方法。

《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新型精细化学

92021年指导目录》员会品的开发与生产等列为国家鼓励类产业

提升产业链优势,鼓励企业不断强化体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医系化制造优势,巩固原料药制造优势,

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22年药工业发展规划》打造“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鼓励员会等九部门生物药产业化技术开发。

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现代农药产业体

系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布《“十四五”全农业农村部、国家局,调整产品结构,完善政策扶持,强

11国农药产业发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

化科技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推进农药规划》等八部门

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农药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行业发展概况

1、精细化工行业概述

精细化工是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简称。基础化工的生产工艺主要涉及从石油、煤炭等资源中提取原料,并经过简单加工制成半成品或材料,其优势在于生产量大、市场需求稳定;而精细化工通常使用基本的化学原料并通过复杂精微的

工艺技术生产出质量稳定、性能优异且附加值高的精细化学品,包括中间体、稳定剂、增塑剂、有机胺类、酚酮类、醇类等。由于精细化学品的难以替代性,其应用范围不断向纵深扩张,除农业、纺织行业及建筑业外,还应用于医疗保健、食品、日化用品与电子等行业。

由于精细化工行业产品种类多、生产过程技术含量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且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因此大力发

1-1-26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展精细化工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业能级和扩大经

济效益的战略重点。20世纪70年代开始,包括德国、美国和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相继将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转移到了精细化工,致力于专用化工产品的生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石油化工向深加工方向发展且高新技术兴起,精细化工发展加速,增长速度显著超过整个化学工业。21世纪以来,精细化工形成产业集群,产品具备专业化、多样化及高性能化特征,行业内愈发重视开发清洁、节能新工艺。

当前,精细化工行业朝着“多元化”及“精细化”方向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人们对新型环保材料、电子新材料的需求持续扩大,农药及医药化学品、电子与信息化学品等将进一步发展。在前述背景下,精细化工行业市场规模不断上涨,从国内精细化工行业市场规模来看,截至报告期末,“CJSC精细化工及新材料”板块164家上市公司营业总收入从2020年2855.05亿元增

长至2022年的4408.9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4.27%。预计未来精细化工行业规模仍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据咨询机构 Industry Research 预测,2027 年全球精细化工行业市场规模预计将增加至2785.10亿美元。

2、我国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发展历程及市场规模

中间体是精细化工产品当中的一个重要类型,其实质是一类“半成品”。化工中间体按应用领域分主要分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颜料及染料中间体以及其他化工中间体。

在全球精细化工市场中,医药原药及中间体、农药原药及中间体是精细化工行业的两大子行业。农药、医药等化工产品生产需要大量特殊中间体,该等中间体此前大多由农药、医药生产企业自行生产。在社会分工深入、集约化经营进程加快及生产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农药与医药生产厂家逐渐将化工中间体转交专业的中间体生产企业生产,并催生了中间体行业。如医药中间体,其为化学药物合成过程中制成的“半成品”,其合成过程和原料药相似。中间体与原料药均用于生产成品药,区别在于两者是不同阶段的产物,原料药最接近成品,而中间体则为原料药的前身,是制成原料药之前各个阶段的产物。对农药、医药生产厂家而言,其直接采购化工中间体原料生产农药及医药产品,不仅可以减少固定资产投入、缩小非核心业务生产规模,提高生产专业性及经济性,还可提升社会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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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协作程度、优化产业结构。当前,中间体行业已成为中国精细化工产业的重要细分行业之一。

(1)我国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发展背景

我国中间体行业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起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基础石油化工产业和精细化工产业的迅猛发展、国内生产技术的快速进步以及

原料、资金供应状况的不断改善,全球有机化工中间体生产与贸易中心逐步东移,逐步形成了以中国、印度为核心的有机化工中间体生产贸易区。经过30余年发展,我国中间体生产已能满足国内下游医药、农药等行业的发展需求,并在部分产品与领域已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开始大量出口。

(2)我国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发展历程及市场规模

*农药中间体行业

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我国生产的农药中间体基本能满足农药工业需要,但仍有部分高端中间体依赖进口。2006年至2014年,我国农药中间体行业凭借较发达国家更低的生产成本、较其他发展国家更完整的产业配套与更先进的技术,承接了发达国家农药中间体产业的产业转移,迅速拉动了国内农药中间体和原药行业的增长;2015年以后,全球农药行业需求走弱,海外农药巨头进入去库存阶段,国内农药中间体产量、产值增速有所下滑。此外,环保要求趋严使得大量不规范的中小生产企业停产,行业告别粗放式快速发展阶段。

由于中间体是生产原料药过程中的中间产品,是制作原料药的前道工序的关键产物,只有通过中间体方能制造原料药,农药中间体的需求市场主要系农药原药市场。农药中间体产品繁多,且每种中间体价格不一。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农药中间体市场规模预计2026年将增长至1411亿元,市场规模随着高附加值产品的出现而呈稳步扩大趋势。

1-1-28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4202021-2026年中国农药中间体行业市场规模预测1411

1400(单位:亿元)1390

13801369

13601349

13401329

13201309

1300

1280

1260

124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2026E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医药中间体行业当前,国际产业链分工日益深化,使得全球医药中间体产业重心持续向亚洲地区转移。中国凭借在医药和精细化工领域多年的技术沉淀,形成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体系。大量一流的研发人员和产业工人活跃于生产一线,在保障生产稳定运行的同时不断精进生产工艺水平。我国医药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和中间体基本实现自主配套。

在行业发展初期,由于早期医药中间体行业投资规模相对较小,且利润水平较高,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因此吸引了大量小型化工企业进入医药中间体领域,促使产量迅速增长。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我国医药中间体产量持续增长。2016年开始,受到环保和安全生产政策趋严以及行业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医药中间体产量开始出现下降趋势。2021年,由于全球健康危机,国际社会对部分与抗疫相关的原料药需求旺盛,因此部分原料药需求有所回升,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医药中间体行业的发展。中商产业研究院预计,2023年我国医药中间体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379亿元人民币。

1-1-29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017-2023年中国医药中间体市场规模预测

3000

2650

250023792278

2184

201720901996

2000

1500

1000

500

0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E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3、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特点

(1)农药中间体行业特点农药中间体行业为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农药中间体产品具备合成步骤多,生产工艺过程长的特征,即农药中间体生产企业必须拥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经验与先进的过程控制技术。农药中间体产品的研发从产品实验室合成到小试、中试生产和最后规模化生产需要多学科知识的互相配合及综合运用,渗透着多方面的技术与检测手段。另外,农药中间体产品技术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化学反应过程的选择、过程控制及核心催化剂的选择上,使用不同技术的企业在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益上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

目前,我国农药中间体行业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具备常规中间体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较好;二是逐步由原始模仿向自主创新过渡;三是开始注重清洁生产工艺及循环经济生产工艺的研发,重点普及与开发各类单元反应工艺,如连续硝化、加氢还原、三氧化硫磺化、膜过滤、原浆干燥、多效蒸发等;四是农药

中间体的生产需要种类繁多的原材料,生产工艺线路较长且产品本身并不具备终端用途,因此具有相近性质或者彼此互补的农药中间体企业在原材料供应充足且临近下游市场的区域形成产业集群。当前,我国农药中间体企业呈现地域性特征,主要聚集在江苏、浙江、山东等配套工业较为发达的省份。

(2)医药中间体行业特点

1-1-30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我国医药中间体行业已经形成从科研开发到生产销售的较为完整的体系。从世界范围内医药中间体的发展来看,我国的整体工艺技术水平还比较低,大量高级医药中间体以及专利新药的配套中间体产品生产企业较少,处于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阶段。

此外,我国医药中间体供大于求现象较为突出,对出口的依赖性也逐步增强。

然而,我国医药中间体出口主要集中在维生素 C、青霉素、对乙酰氨基酸、柠檬酸及其盐和酯等大宗商品,该等产品产量大、生产厂家较多、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及附加值偏低,前述产品的大量生产造成国内医药中间体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我国对高技术含量的医药中间体产品仍主要依赖进口。

国内医药中间体行业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地域分布比较集中,主要以浙江和江苏为代表;二是医药中间体产品更新速度快,一般入市

3-5年后利润率便开始下滑,促使企业不断改进新工艺、开发新产品以获得较高利润;三是由于医药中间体生产利润高于一般化工产品,生产过程又基本相同,越来越多的小型化工企业加入到生产医药中间体的行列,导致竞争日益激烈;四是与原料药相比,生产中间体利润率偏低,而原料药与医药中间体生产过程又相似,因此部分企业不仅生产中间体,还利用自身优势进入原料药生产领域。

4、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龙头企业由中间体向原药领域延伸发展

根据“Agrow’s New Generics 2018”披露,在 2018-2022 年间,共有 30 个农药的化合物专利到期。由于专利期农药产品的保密要求,农药企业往往将产品拆分为多个高级中间体,分别委托给数个厂商进行生产,彼此之间严格保密,由农药企业将多个单体合成原药进一步生产制剂。专利到期使得保密要求逐步降低,农药企业出于产品生产成本的考虑,将逐步将原药的生产环节进行连续外包。届时,中间体行业内技术及生产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将有望获得产品订单。中间体企业布局多个环节,有望获取更大提升空间。

(2)定制中间体技术及生产要求较高,龙头企业将成下游企业首要选择

中间体包括通用中间体与定制中间体。尽管在农药及医药生产的多个环节中,中间体生产对厂家技术水平的要求要低于农药研发环节,然而相比于一般化工加

1-1-3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工环节,定制中间体的工艺要求及标准明显较高,无论是在产品生产技术、新产品生产的技术研发、自身生产的技术更新等方面均具备一定的技术壁垒。因此,中间体行业内具有坚实的技术研发基础以及能够进行稳定的产品生产、配备充足产能供给的龙头企业将成为下游企业的首要选择。

(3)环保监管趋严,行业龙头适应化发展近年来,我国在企业生产方面持续提升环境保护要求,对于环境保护能力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治。精细化工中间体生产流程复杂,废水处理难度较高。在环保要求提升的背景下,规模较小、环保投入不足的中间体企业,短时间内难以承受大幅增加的环保配套设施投入,甚至生产技术落后的企业难以复产,将逐步退出市场。中间体龙头企业长期以来在环保方面的投入相对较高,良好基础及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力量使得其能完成环保达标工作。在环保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中间体龙头企业已步入适应化发展阶段,获得更高竞争优势。

(三)行业产业链

精密化工中间体行业的产业链构成如下:

1、上游行业

精细化工中间体上游为基础化工原料行业,包括无机化工原料行业、有机化工原料行业。作为大宗商品,基础化工原料价格波动较大,从而直接影响中间体企业的生产成本。其中,农药中间体上游是黄磷、液氯以及三苯甲醇等原料。医药中间体上游原料则包括乙炔、乙烯、丙烯、丁烯和丁二烯、甲苯和二甲苯等。

2、下游行业

精细化工中间体的下游应用行业涉及农药、医药、染料、涂料及日化等各领域。农药及医药中间体的下游行业主要是原料药生产行业,而原料药与制剂处于

1-1-32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上下游产业链的关系,下游制剂药物的消费需求将直接影响农药原药及医药原药的需求,并最终传导至中间体。

(1)农药行业

农药是刚性需求,可耕土地面积的紧缩、农业耕作模式的变革、购买力的增加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将提升农药的市场需求。根据 Phillips McDougall 的统计,2022年全球农药市场销售额为781.9亿美元,同比增长6.5%。其中,作物用农药占比接近九成,市场销售额达692.6亿美元,近5年的复合增长率为5.0%。

预期未来全球农药市场总体规模将稳定上升,拉动我国农药中间体行业的稳步增长。

8002018年-2022年全球农药市场规模及同比增速12%

780781.9

10.10%10%

760

740734.28%

7206.50%

698.96%

700

682.05.10%678.4

6804%

6602.50%

0.50%2%

640

6200%

20182019202020212022

市场销售额(亿美元)同比变化

数据来源:Phillips McDougall

(2)医药行业

在世界人口总量增长、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医药行业研发

投入增加以及药品供应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的共同推动下,全球医药市场稳定增长。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全球医药市场的规模由2017年的12084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13244亿美元,2020年小幅下滑至12988亿美元。中商产业研究院预计,全球医药市场的规模将于2023年达到15400亿美元。医药市场的增长一定程度促进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行业的发展。

1-1-3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我国医药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14304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6330亿元,2020年下降至14480亿元。预计我国医药市场的规模将于2023年达到20063亿元。医药市场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逆转之势。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四)行业经营模式及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1、行业经营模式

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主要经营模式可以分为一般生产模式、受托加工生产模

式和定制生产模式。一般生产模式下,中间体生产企业根据自身技术优势及市场

1-1-3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需求,自行选择中间体品种进行研发,继而将工艺成熟、质量达标的产品推向市场;受托加工生产模式下,主要由委托方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然后销售给委托方并收取加工费;定制生产模式下,中间体生产企业接受客户的委托,对指定中间体进行工艺技术等研发,在研发成功的基础上按照客户的订单进行定制生产,或根据客户提供的技术方案和订单进行定制生产。

2、行业周期性特征

农药、医药中间体行业的下游为农药及医药行业,其市场发展受下游农药及医药行业需求的影响而波动,周期性不明显,与农药及医药行业的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3、行业区域性特征

经过多年发展,行业的产地区域集中并表现出一定的规律。首先是靠近下游的消费群体,东部地区,尤其是江浙一带,聚集了大量精细化工中间体企业。其次,很多中间体生产企业从事出口业务。沿海地区有优质港口,交通便利,且集聚了大型石化工业基地,能为中间体行业提供原料。因此我国中间体企业多集中在浙江、江苏、山东、上海、天津和广东等沿海地区。

4、行业季节性特征

一般而言,农药及医药行业的生产、销售通常无明显季节性特征,因此农药及医药中间体行业亦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五)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在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中,同一类产品因技术指标的差异,目标群体及市场价格亦会呈现较为明显的差异。工程设计、化学反应工艺路线及生产中的反应机理和过程控制为中间体的核心技术,企业需要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和工艺经验积累方能有效运用该等关键技术并生产出符合下游市场需求的产品。化学反应工艺路线及生产中的过程控制是中间体行业核心技术壁垒,也是中间体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具备丰富生产经验,拥有成熟技术与生产流程,注重研发及技术

1-1-35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服务能力的中间体企业才能在行业内长期保持优势地位。

2、环保壁垒

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对环保的要求相对较高。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相应的环保标准也不断提升;同时,大型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时,供应商的环保体系的运行和管理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已成为纳入其国际绿色供应链、合格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目录的重要条件。这就要求中间体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相应的投资建设,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后期处理工艺和“三废”处理保证污染物排放的达标。

因此,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不仅在生产工艺上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在污染物的治理方面也为新进入者设定了一定的进入障碍。中间体行业的化学合成及生产过程较为复杂,不同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中所含有的化合物不同、浓度不同,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处理,而要处理好这些不同来源的污染物需要强大的环保相关技术支持。

3、客户壁垒

我国精细化工中间体企业的生产模式多为订单生产,即生产厂家先取得客户订单,再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研发和生产。对于一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级中间体,由于其专一的性质和突出的产品地位,下游客户只包括数量有限的一个或几个。国际大型企业出于对原料品质、环保以及技术保密性的高度重视,严格和慎重选择供应商,在对合作生产商综合生产、管理能力进行考察评估的过程中会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费用,面临着较大的客户转换成本,这使其非常注重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随着定制生产经营模式在中间体行业中的应用不断扩大,客户壁垒效应更加明显。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慎重选择定制生产厂商之后,一般与其签订长期定制合同,定制生产具有长期稳定性。同时,定制生产具有业务延续性,随着定制业务的开展,双方合作程度将逐步加深,战略关系日益紧密,甚至形成贯穿研发、生产全产业链的全面战略合作。定制生产模式的相互依赖性决定了合作双方的专一性和排他性,为竞争者进入设置了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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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壁垒

技术设备投入、安全、环保设备投入及形成规模经济效益需要达到的生产规

模构筑了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的资金壁垒。同时,伴随企业规模升级、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质量标准以及安全与环保标准提高,企业在生产工艺设备、安全及环保设备、研发设施以及人员储备等方面投入不断加大,中间体企业的投资成本及运营成本持续上升,提高了行业的资金门槛。行业新进入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经济规模,方能与现有企业在设备、技术、成本、人才等方面展开竞争,这为行业新进入者设定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精细化工中间体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众多,各产品的具体功能差异较大,同时同类产品由于所处生产环节的不同,其质量和毛利也存在较大差异,故中间体企业竞争力的比较主要体现在具体产品上。公司深耕农药、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在 3-氰基吡啶、2-氯烟酸、MNO 等特定产品上产品的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处于

行业前列,能长期高效满足客户需求。

(七)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及竞争格局

1、公司竞争对手

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中从事农药、医药中间体生产的公司如下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信息联化科技主营工业业务为精细化工和设备与工程服务,精细化工业务分为植保、医药和功能化学品三大板块。植保板块主要从事植物保护原药及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以及为国际植保企业提供定制生产、研发及

1 联化科技(002250.SZ)

技术服务;医药板块主要从事原料药、中间体的生产、

销售以及为国际制药企业提供定制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功能化学品板块主要从事精细化学品、功能化

学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定制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

新农股份主要从事化学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

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噻唑锌、吡唑

2 新农股份(002942.SZ) 醚菌酯、毒死蜱、三唑磷等原药及制剂产品,以及乙

基氯化物、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苯肼

及苯肼盐、13-环己二酮等中间体产品。

本立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

新材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有产品主要应

3 本立科技(301065.SZ)

用于医药、农药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24-二氯-5-氟苯甲酰氯;2-(24-二氯-5-

1-1-37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信息氟苯甲酰基)-3-环丙胺基丙烯酸乙酯;1-乙基-7-(1-哌嗪基)-6-氟-14-二氢-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24-二氯氟苯等

2、行业竞争格局

(1)农药中间体行业竞争格局

农药中间体与农药原药行业较长的发展史、较高的集中度不同,其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后。跨国公司将最终产品生产细分为若干个价值增值环节,按照不同环节的具体特征将其配置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形成生产环节的国际分工。由于生产环节的国际分工出现时间较短,因此全球中间体行业目前仍明显表现出相对充分的市场竞争格局。但从中长期来看,中间体行业集中度会逐步上升。首先,未来农药行业的国际生产网络仍将为极少数跨国企业所掌控,能否融入跨国公司的国际生产网络,进而融入全球产业链将成为中间体厂商生存、发展的前提。其次,随着生产环节国家化分工程度的深入,在跨国公司主导的国际生产网络中,中间体供应商会出现分化,即低层级供给商只提供简单的初级中间体产品生产,处于网络的边缘,竞争压力和价格压力较大,与网络联系也较为分散,而高层级供给商则可能与大型跨国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承担着具有较高知识含量的中间体产品的生产任务,甚至进行联合开发。第三,国际生产网络层级是一个动态过程,处于网络边缘的低层级供应商也可能向高层级供应商演变,而很多高层级的供应商随着经验的积累、市场的拓展、品牌的塑造和研发能力的增强逐步脱离原来网络成为新的生产网络组织者。

(2)医药中间体行业竞争格局医药中间体行业的竞争格局与下游医药原料药市场密切相关。我国医药原料药按产品特性通常可以分为大宗原料药、特色原料药和专利药原料药,各类产品特点、客户关注点及对应生产企业的生产特点如下表所示:

类别业务模式特点客户关注点对应生产企业特点

已上市多年、需求量

第三层次,简单的

较大、市场竞争较为

大宗原成本、规模、便利的原料药供应商,竞自产自销激烈,主要是抗生素、料药自然资源争致胜的关键是规

维生素、解热镇痛类模和低成本品种

特色原自产自销市场已在销售药物专成本、注册及合规能第二层次,与仿制

1-1-38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类别业务模式特点客户关注点对应生产企业特点

料药 利到期前 5-6 年介入 力(GMP、EHS)、 药公司密切联系的研发,主要目标客户精益制造能力生产商,往往能向为仿制药公司,如他专利挑战、合成特汀类、普利类、沙坦殊药物活性成份、

类和肝素等,其中特按合同生产等色原料药利润要高于大宗原料药主要与原创跨国制药

公司及生物制药公司第一层次,合约生综合技术创新能力、合作,在新药 I、II、 产商(CMO),能专利原合同定制/自项目管理能力、质量

III 期临床阶段介入医 直接与创新药生产

料药行生产研发能力、绿色化学药活性成份技术开发商合作并保持密切技术及制造,含生产定制的关系和研发定制

从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医药中间体产业的整体工艺技术水平还比较低,处于第三层次的大宗原料药及初级医药中间体产品制造厂商众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市场集中度较低,处于充分竞争态势;处于第二层次的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随着发达国家原料药生产成本和环保成本的增加以及我国原料药生产企业工艺技术、生产质量以及药政市场注册认证能力的提升,特色原料药正加速向我国进行产业转移,发展前景广阔;而处于第一层次定制性较强的高级医药中间体以及专利新药的配套中间体产品生产企业较少,竞争强度较小,整个行业正处于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阶段。

(八)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亚诺化工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优势

精细化工中间体市场重视研发实力。随着下游制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中间体的品种和生产工艺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这要求中间体企业能够通过内部挖潜和技术提升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保障及时、质量可靠的产品供应。

公司拥有3-氰基吡啶、3-氨基吡啶、2-氯烟酸等吡啶衍生物的生产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公司有3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拥有具有研发实力、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先进的技术为公司赢得了大量客户的信任,使得公司具备能够及时把握市场商机的研发、生产能力。公司的技术升级能力体现在两方面,

1-1-39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方面为产品链的拓展,涉及到合成路线的精选和优化,通过充分利用原有产品的工艺继续向附加值更高的产品延伸,从而实现产品结构的改善;而另一方面体现在对于老产品通过工艺改良,从而不断降低生产成本。

氨氧化催化剂是公司的主要生产技术,氰基吡啶是该技术的代表性产品,并以氰基吡啶产品为基础衍生出3-氨基吡啶、4-氨基吡啶、2-氯-4-氨基吡啶、2-氯

烟酸、23-二氯吡啶、烟酸等重点产品。氰基吡啶的合成通常采用以甲基吡啶为原料,结合相应的氨氧化催化剂通过氨氧化法制备即可合成氰基吡啶。该等合成方法工艺简单、生产安全、产品收率高、纯度好,三废处理方法较成熟,是目前工业上制造氰基吡啶的最主要方法。

氨氧化催化剂技术可以使产品在收率上有较大幅度提高。公司通过对活性组分、载体、制备方法的大量筛选、尝试,在关键环节催化剂上进行了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通过所掌握的配方制备的氨氧化催化剂使得产品收率得到提升。且由于氨比例、含氧比例的降低,反应气体处于爆炸限外,保证了生产系统的安全性。

2、三废处理技术及环保设备优势

精细化工在生产时,不同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中所含有的化合物不同、浓度不同,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处理,而要处理好这些不同来源的污染物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也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相应的环保标准也不断提升;同时,大型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时,供应商的环保、安全体系的运行和管理作为必需的重要评估指标,已成为纳入其国际绿色供应链、成为其供应商和战略合作伙伴的重要条件。因此,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及后期处理工艺和“三废”处理保证污染物排放的达标。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将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完善作为扩大产量的前提,即环保设备及技术必须跟上公司扩大生产。因此,公司在日常三废处理过程中不断改善设备,逐步完善提高三废处理技术。其次,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环保设备齐全且均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验收,公司三废排放和处理均符合规定,报告期内未因环保相关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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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优势

公司拥有众多优质的境内外客户,包括巴斯夫、拜耳、凡特鲁斯等在内的国际化工巨头和国内大中型化工企业。对跨国公司而言,中间体产品的质量、交货期和供应的稳定性十分重要,因此对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技术控制、流程控制等方面的要求较为严格。因此其对供货商的选择非常慎重,需要经过较长时期的考察;另一方面,如果频繁更换供货商将直接或间接增加产品成本。因此,双方一旦建立起业务关系,就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而且随着合作的深入,双方有望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扩大。

4、管理团队优势

子公司亚诺化工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且具有经验,在精细化工行业拥有超过十年的市场、生产、管理、技术从业经验。公司管理团队能够基于公司业务模式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业务概况

2020年6月重组完成前,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同创嘉业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开发,房地产销售为公司的主要业务。2020年6月,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同创嘉业全部股权,收购亚诺化工,剥离了房地产业务,进入精细化工行业。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以农药中间体及医药中间体为代表。凭借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及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公司获得众多优质的境内外客户的信赖。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介绍

公司自2020年6月将房地产业务全部剥离,向精细化工业务转型以来,致力于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精细化工中间体产品主要涉及吡啶类、硝化类两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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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产品名称化学式用途介绍

重要的化工中间体。一方面,公司以3-氰基吡啶作为起始原料用于生产下游吡

啶衍生物产品,如3-氨基吡啶、2-氯烟酸;

另一方面,公司也会直接出售3-氰基吡啶

3-氰基吡啶给下游行业作为生产农药原药及饲料添

加剂等的原材料。农药方面,3-氰基吡啶主要作为吡啶类农药原药的原材料;饲料方面,3-氰基吡啶可作为生产饲料添加剂烟酰胺的原料。

是一种重要的化学中间体,主要用作农药中间体、农药原料、分析试剂,其也是公吡啶类3-氨基吡啶

司生产另一主要产品23-二氯吡啶的原材料。

又名2-氯-3-吡啶羧酸、2-氯尼酸,农药和医药中间体,农药方面可用于合成除草剂

2-氯烟酸“烟嘧磺隆”“吡氟酰草胺”、杀菌剂

“啶酰菌胺”等;医药方面主要用于合成

抗艾滋病药“奈韦拉平”等。

重要的化工中间体,广泛的应用于农药和

23-二氯吡啶医药等化工领域,是合成“氯虫苯甲酰胺”杀虫剂的重要原料之一。

全称为 O-甲基-N-硝基-N’-甲基异脲,是一种重要的新型农药及医药中间体,用于硝化类 MNO 制备硝基胍衍生物,也可制备新型低毒高效杀虫剂。MNO 是第三代烟碱杀虫剂“呋虫胺”的主要原料之一。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3-氰基吡啶

3-氰基吡啶的生产由原料3-甲基吡啶、液氨和空气中的氧气经催化氧化反应制得,然后再经吸收、萃取、精制、精馏后得3-氰基吡啶成品。

1-1-42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3-氨基吡啶

3-氨基吡啶的生产由3-氰基吡啶和水在低温下反应生成烟酰胺,氯气与液碱

反应制得次氯酸钠,在碱性条件下与次氯酸钠进行霍夫曼降解反应生成3-氨基吡啶,经萃取、蒸馏得到3-氨基吡啶产品。萃余液去污水处理,蒸馏釜残做固废处理。

3、2-氯烟酸

2-氯烟酸的生产以3-氰基吡啶与双氧水为基本原料,二者发生氧化反应生成

1-1-4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3-氰基吡啶氮氧化物,经降温结晶、分离、烘干得3-氰基吡啶氮氧化物;3-氰基

吡啶氮氧化物为原料经三乙胺催化和三氯氧磷反应生成2-氯-3-氰基吡啶溶液,蒸干三氯氧磷后加入水中水析出2-氯-3-氰基吡啶,经板框分离得2-氯-3-氰基吡啶粗品;2-氯-3-氰基吡啶粗品为原料和液碱发生水解反应生成2-氯烟酸钠水溶液,经酸化得2-氯烟酸,经二次精制后分离、烘干得2-氯烟酸成品。

4、23-二氯吡啶

以3-氨基吡啶为原料,采用双氧水/盐酸为氯化剂合成2-氯-3-氨基吡啶,产物不经分离直接重氮化-氯代合成23-二氯吡啶,然后经液碱中和、离心得到的

23-二氯吡啶粗品,再经过蒸馏得到合格的产品。

1-1-4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5、MNO

MNO 的生产以尿素和硫酸二甲酯为原料,二者反应生成 O-甲基异脲单甲酯硫酸氢盐,再经水解得到 O-甲基异脲硫氢盐(简称“IO”),再经硝化得到 O-甲基-N-硝基异脲(简称“NIO”),经取代反应得到粗品 O-甲基-N-硝基-N'-甲基异脲(简称“MNO”),再经精制,得到合格的 MNO。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3-甲基吡啶、三氯氧磷、液碱、次氯

酸钠、液氨等,公司采用以产定采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由子公司亚诺化工专门设立的采购部负责产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评价。

采购部收到生产部报送的根据已签订单、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采购计划后,依据厂商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确定供应商,与其签订采购合同,质保部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制订了采购控制程序,对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名单管理,对供应商的生产资质、质量检验等严格要求。公司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流程如下:

(1)生产部根据生产需要和有关采购规定,向采购部报送采购计划。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了解库存情况,根据原材料的质保期、需求量、

1-1-45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采购周期等因素并结合库存能力,合理安排原材料的采购量和库存量。

(3)采购部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合格供方,并按先近后远、先

厂后商、先大后小的原则,选择信誉好、原材料质量稳定、价格优惠的供应商。

(4)采购部确定供应商后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生产计划向供应商下

采购订单,通知供应商进行备货。需预付采购款的相应订单,财务部门同时根据采购订单的付款约定进行预付款的财务流程。

(5)采购的原材料到货后,采购部组织申购部门验收,质保部按《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检验和验证。

(6)质检合格后,生产部的库管员按《物料储存控制程序》的要求,办理

原材料入库手续。经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原材料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向供应商发货退回。

(7)对于货到付款的相应订单,在仓库保管员办理采购入库手续后,公司

财务部依据采购入库单、按采购订单的付款约定进行款项支付的财务流程。

2、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

公司自主生产的精细化工产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根据与客户达成的销售订单,营销部向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通知,生产部安排生产,并将生产安排情况报主管并通知营销部。生产部向采购部下达采购计划,产品生产负责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编写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同时,对于需求量较大且市场相对稳定的产品,公司在销售淡季适当做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除生产标准化产品外,公司也可按客户指定的特定产品标准,为其生产定制化产品。

(2)委外加工

受生产规划、环保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将部分23-二氯吡啶产品的粗加工生产环节委托关联方乌海兰亚进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委外加工成本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委外加工金额(万元)357.211013.981251.75481.11

1-1-46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占营业成本比重1.58%2.21%3.09%2.36%

报告期内发行人委外加工金额及占营业成本比重均较低,自2021年度起,委外加工占营业成本比重呈现一定下降趋势。

3、销售模式

公司精细化工业务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客户包括大型农药、医药及化工企业。公司首先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客户的联系,了解其需求,并通过产品价格、质量、研发能力等方面的竞争而取得订单。除持续追踪已有客户、挖掘客户新需求外,对于新客户的开拓,公司通过全球专业展会与目标客户初步建立联系,会后跟进并建立业务关系,并同时通过专业化工网站进行网上推广。对于核心客户,建立定期互访机制,巩固现有业务并拓展新业务。

(五)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27503.9599.88%54761.8299.89%52054.0899.80%26574.1099.99%

其他业务收入32.020.12%57.780.11%101.910.20%1.570.01%

合计27535.96100.00%54819.60100.00%52155.99100.00%26575.67100.00%

公司按产品细分类型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项目板块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吡啶类23681.8786.10%48731.8988.99%45166.9786.77%21578.4581.20%精细化工

硝化类3561.2912.95%5674.6910.36%6780.2713.03%4032.8615.18%产品

其他类260.780.95%355.240.65%106.830.21%29.460.11%

房地产销售房屋------933.333.51%

合计27503.95100.00%54761.82100.00%52054.08100.00%26574.1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大类分为精细化工产品以及房地产销售,

1-1-47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其中,房地产销售收入全部来自于子公司同创嘉业。2020年6月30日,亚太实业出售其持有的同创嘉业全部股权,其后公司不再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亦未产生相关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吡啶类、硝化类产品,上述两类产品业务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6.38%、99.80%、99.35%

和99.05%。

2、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等情况如下:

2023年

产品名称项目单位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9月

产能吨10125.0013500.0013500.007266.39

产量吨4673.127213.685865.104787.53

3-氰基吡啶销量吨3217.433917.125266.242686.05

产能利用率-46.15%53.43%43.45%65.89%

产销率-68.85%54.30%89.79%56.11%

产能吨1000.001000.001000.00538.25

产量吨620.42909.951052.71496.53

2-氯烟酸销量吨638.131035.61898.95540.19

产能利用率-62.04%91.00%105.27%92.25%

产销率-102.85%113.81%85.39%108.79%

产能吨450.00600.00600.00322.95

产量吨304.59520.51456.62191.04

23-二氯

销量吨312.11628.20350.80177.05吡啶

产能利用率-67.69%86.75%76.10%59.15%

产销率-102.47%120.69%76.83%92.68%

产能吨750.001000.001000.00538.25

产量吨442.591221.871158.99485.37

3-氨基吡啶销量吨220.76391.35429.70180.96

产能利用率-59.01%122.19%115.90%90.18%

产销率-49.88%32.03%37.08%37.28%

产能吨375.00500.00500.00269.13

产量吨211.54478.53563.12259.33

MNO

销量吨278.00419.80475.60270.80

产能利用率-56.41%95.71%112.62%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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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产品名称项目单位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9月

产销率-131.42%87.73%84.46%104.42%

注1:报告期内,23-二氯吡啶除自产自销外涉及委托加工。委托加工不涉及公司自有产量,为保证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的准确性及可比性,计算23-二氯吡啶产销率使用的产量及销量不含委托加工的产量及销量。

注2:2020年度产能、产量及销量统计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数据。

3、报告期内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年度客户名称销售内容(万元)入比例

上海爱沃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MNO 3311.20 12.03%

河北临港化工有限公司2-氯烟酸2447.798.89%

2023 年 BASFS/A 2-氯烟酸 2232.85 8.11%

1-9月山东埃森化学有限公司2-氰基吡啶1375.174.99%

OCSPECIALITIESPRIVATELIMITED 3-氨基吡啶 1365.32 4.96%

合计——10732.3338.98%

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2-氰基吡啶6446.8211.76%

23-二氯吡啶、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4853.108.85%

3-氨基吡啶

2022 上海爱沃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MNO 4132.65 7.54%

年度23-二氯吡啶、

衢州润齐化工有限公司3507.526.40%

2-氯烟酸

BASFS/A 2-氯烟酸 3474.97 6.34%

合计——22415.0740.89%

3-氰基吡啶、2-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71.5811.26%氯烟酸

凡特鲁斯特种化学品(南通)

3-氰基吡啶4558.668.74%

有限公司

2021 23-二氯吡啶、OCSPECIALITIESPRIVATELIMITED 3567.27 6.84%

年度3-氨基吡啶

上海爱沃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MNO 3524.91 6.76%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MNO 2976.92 5.71%

合计——20499.3439.30%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氰基吡啶等5940.2522.35%

2020浙江兰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氰基吡啶2796.9810.52%

年度

2.3-二氯吡啶、衢州润齐化工有限公司2636.199.92%

2-氯烟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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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年度客户名称销售内容(万元)入比例

上海爱沃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MNO 2611.81 9.83%

23-二氯吡啶、OCSPECIALITIESPRIVATELIMITED 1346.60 5.07%

3-氨基吡啶

合计——15331.8257.69%

注1:上表已将客户及其关联方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注2:2020年度前五大客户及其关联方销售额及当期营业收入合并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

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应金额。

报告期内,除公司董事刘晓民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主要客户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直接或间接在主要

客户中拥有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六)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3-甲基吡啶、2-甲基吡啶、液碱、三

氯氧磷、液氨、硫酸二甲酯等。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均保持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分,供应商较多,公司具有较大的供应商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质量、价格等因素确定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原材料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甲基吡啶10404.1948.3713133.2635.9317188.2250.1612290.2461.63

2-甲基吡啶1487.826.925966.2016.32882.852.58--

液碱1033.694.812108.935.771632.994.77511.072.56

三氯氧磷641.972.981367.633.741841.315.37629.373.16

液氨443.172.06923.872.53568.681.66376.371.89

硫酸二甲酯272.671.27679.121.86802.982.34281.361.41

次氯酸钠241.711.12778.282.13721.172.10264.631.33

合计14525.2267.5324957.2968.2723638.2068.9814353.0471.98

注:2020年原材料采购额及当期采购总额合并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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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能源为水、电力、蒸汽,报告期内供应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9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金额(万元)30.0754.6756.5732.09

水用量(万吨)5.9610.8311.216.36单价(元/吨)5.055.055.055.05金额(万元)1163.952116.741713.11971.89

电力用量(万度)1824.023475.593266.251856.02单价(元/度)0.640.610.520.52金额(万元)2001.283296.862676.811190.37

蒸汽用量(万吨)6.8611.6312.426.29单价(元/吨)291.56283.39215.55189.19

注1:2020年水、电力及蒸汽统计亚诺化工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

购金额、用量及单价;

注2:由于煤源资源供给紧张,煤价持续上涨,导致供热公司蒸汽成本提升,因此蒸汽的销售价格随之增长。

3、报告期内对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占同期采购期间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万元)总额比例

3-甲基吡啶、2-甲

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2994.6513.92%基吡啶

山东明化新材料有限公司3-甲基吡啶2212.6710.29%

2023年南京贝塔化工有限公司3-甲基吡啶2099.349.76%

1-9月沧州临港兴化供热有限公司蒸汽2001.279.30%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

电1213.105.64%供电分公司

合计——10521.0448.91%

南京贝塔化工有限公司3-甲基吡啶5620.8315.38%

山东明化新材料有限公司3-甲基吡啶5069.8313.87%

鹤壁市赛科化工有限公司2-甲基吡啶4293.7211.75%

2022年度沧州临港兴化供热有限公司蒸汽3296.869.02%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

电力2116.745.79%供电分公司

合计——20397.9755.80%

1-1-5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采购金额占同期采购期间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内容(万元)总额比例

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3-甲基吡啶9039.8926.38%

南京贝塔化工有限公司3-甲基吡啶3540.7810.33%

凡特鲁斯特种化学品(南通)有

3-甲基吡啶3112.669.08%

2021限公司

年度沧州临港兴化供热有限公司蒸汽2676.817.81%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

电力1713.115.00%供电分公司

合计——20083.2658.61%

衢州润齐化工有限公司3-甲基吡啶4797.0124.06%

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3-甲基吡啶3890.7919.51%

山东明化新材料有限公司3-甲基吡啶2949.4714.79%

2020年度沧州临港兴化供热有限公司蒸汽1190.375.97%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

电力971.894.87%供电分公司

合计——13799.5569.20%

注1:上表已将采购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合并计算采购金额。

注2: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及当期采购总额合并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应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和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七)主要资产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41464.23万元,净值为23437.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2529.693285.779243.9273.78%

机器设备28291.9914247.2814044.7149.64%

运输设备323.4210.35113.0434.95%

其他设备319.15282.8336.3211.38%

合计41464.2317272.5223437.9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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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序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面积房屋是否房屋位置

号所有权人编号(㎡)用途抵押

甘(2017)兰州兰州新区中川镇经三路

1亚太实业新区不动产权以西无号亚太工业科技4262.24工业是

第0005106号总部基地40号楼沧临房权证中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

2亚诺化工305.04工业是

企字第00363号园区经三路东侧沧临房权证中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

3亚诺化工624.23工业是

企字第00364号园区经三路东侧沧临房权证中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

4亚诺化工4571.96工业是

企字第00365号园区经三路东侧沧临房权证中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

5亚诺化工1938.74工业是

企字第00366号园区经三路东侧沧临房权证中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

6亚诺化工2291.40工业是

企字第00367号园区经三路东侧沧临房权证中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

7亚诺化工6203.99工业是

企字第00368号园区经三路东侧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7沧州市开发区西区经三路以东

8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4532.24工业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

0104104号

公司808甲类车间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7沧州市开发区西区经三路以东

9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3637.27工业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

0104107号

公司809甲类车间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7沧州市开发区西区经三路以东

10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3826.68工业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

0104110号

公司810甲类车间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7沧州市开发区西区经三路以东

11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3918.52工业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

0104112号

公司811甲类车间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7沧州市开发区西区经三路以东

12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2453.68工业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

0104115号

公司技术中心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7沧州市开发区西区经三路以东

13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268.15工业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

0104117号

公司液氯化装置沧临房权证中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

14亚诺化工13312.00工业是

企字第00384号区纬二路北经四路西冀2018沧州市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

工业、交

15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开发区西区经四路以西5393.25是

通、仓储

0038023号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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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面积房屋是否房屋位置

号所有权人编号(㎡)用途抵押公司发酵和提炼车间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8沧州市

开发区西区经四路以西工业、交

16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2695.48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通、仓储

0038039号

公司动力车间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8沧州市

开发区西区经四路以西工业、交

17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250.27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通、仓储

0038045号

公司辅助设备房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8沧州市

开发区西区经四路以西工业、交

18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79.64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通、仓储

0038055号

公司泵房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18沧州市

开发区西区经四路以西工业、交

19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2626.54是

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通、仓储

0038063号

公司绿色环保综合中心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冀2020沧州市开发区西区沧州临港亚

20亚诺化工不动产权第2675.70工业是

诺化工有限公司氰基吡

0008513号

啶生产车间

冀(2022)沧州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

21亚诺化工市不动产权第园区黄赵公路南富民路557.11住宅否

0000923 号 西侧名人花园 A8 号楼

注:亚诺化工 2018 年分立时,已将沧渤国有(2015)第 Z-007 号土地附属 6 处房屋(上

表第14-19项)分立至亚诺医药,因前述资产设有抵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房屋

未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待抵押解除后,方能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八)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土地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终止序号土地座落

使用权人证编号(㎡)用途类型日期海南寰岛实通珠国用内蒙古通辽珠

业股份有限2051-0

1(2001)字第日河牧场乌尼9288975.50种养出让

公司(发行1-09

541号格歹分场人前身)沧渤国有

中捷农场2056-1

2亚诺化工(2008)第77250.00工业出让

十八队2-31

009号

沧渤国有

沧州临港经济2064-0

3亚诺化工(2015)第68158.80工业出让

技术开发区7-27

Z-007号

注:亚诺化工 2018 年分立时,已将沧渤国有(2015)第 Z-007 号土地使用权(上表第

2项)分立给亚诺医药,因前述资产设有抵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土地使用权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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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待抵押解除后,方能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2、注册商标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2项可使用的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许可/有商标名称类别申请人注册号注册日期被许可使用人号效期限亚诺

1第1类47178812009/2/7临港亚诺化工长期

生物临港亚

2第1类650872752022/11/21--10年

诺化工

注:第1项商标为亚诺生物无偿普通许可亚诺化工使用的商标。亚诺生物约定“该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其应当积极续展,续展后,双方另行签订商标许可协议。亚诺生物承诺如亚诺化工要求续签的,亚诺生物按照该协议约定在续展后的商标有效期内继续许可亚诺化工使用标的商标。”

3、专利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和使用17项授权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专利期限

一种制备23-二氯吡

1 亚诺化工 发明专利 ZL200810055291.9 2008.06.30 20 年

啶的方法一种用于氨氧化烷基

2 亚诺化工 发明专利 ZL201510888905.1 2015.12.07 20 年

吡啶的催化剂

3 亚诺化工 发明专利 一种精制烟酸的方法 ZL202110512772.3 2021.05.11 20 年

2-氯烟酸废水萃取回

4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1721342332.3 2017.10.18 10 年

收装置利用自身反应热引发

5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霍夫曼降解反应的 ZL201721344536.0 2017.10.18 10 年

装置

3-氨基吡啶连续萃取

6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1721344538.X 2017.10.18 10 年

提纯装置

3-氨基吡啶真空泵水

7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1721373125.4 2017.10.18 10 年

循环系统

2-氯烟酸副产三乙胺

8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1721343496.8 2017.10.18 10 年

分离提纯装置

2-氯烟酸副产磷酸钙

9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1721343007.9 2017.10.18 10 年

干燥包装装置

一种2-氯-3-氰基吡啶

10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2020513281.1 2020.04.09 10 年

制备装置

一种2,3-二氯吡啶制

11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2020513283.0 2020.04.09 10 年

备冷凝装置

12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一种 2-氯烟酸分离提 ZL202020513254.4 2020.04.09 10 年

1-1-55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专利期限纯装置

一种 O-甲基-N-硝基异

13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2020532965.6 2020.04.13 10 年

脲萃取离心装置一种氨基吡啶生产用

14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2020531024.0 2020.04.13 10 年

提纯装置一种烟酸制备用

15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2020529506.2 2020.04.13 10 年

反应釜一种氰基吡啶生产氨

16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2020746528.4 2020.05.08 10 年

深度回收装置一种氰基吡啶生产尾

17 亚诺化工 实用新型 ZL202020746546.2 2020.05.08 10 年

气深冷回收装置

(九)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租赁房屋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序号承租人出租人地址合同期限用途

(㎡)兰州市张掖路87号

亚太刘宝贵、2023.05.01-2

1306.00中广大厦17楼西南办公

实业夏路024.04.30角区域沧州临港经济技术沧州临港新起

亚诺开发区公租房安居2023.05.22-2储藏间、

2点房屋经营管1104.88化工工程“新起点家园028.05.21住宅理有限公司小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滨

亚太实甘肃云镜实业2023.9.16-20

3583.86河东路517号“金色办公业发展有限公司26.10.15堤岸”写字楼第27层

亚诺亚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2023.1.1-202污水处理

42421.01

化工医药开发区5.12.31中心

(十)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及认证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拥有的经营资质、认证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部门有效期限

(冀)WH 安许证字 2022.03.08-

1亚诺化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2】0901902025.03.07

91130931557675726N0 2021.03.30-

2亚诺化工排污许可证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01R 2026.03.29

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

危险化学品2021.09.03-

3亚诺化工130910137册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学

登记证2024.09.02品登记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2022.11.22-

4 亚诺化工 GR202213004656

证书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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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部门有效期限河北省税务局对外贸易经营者

5亚诺化工03871767沧州市行政审批局长期有效

备案登记表海关进出口货物

6亚诺化工收发货人备案1309962841黄骅港海关长期有效

回执

职业健康安全管方圆标志认证集团2022.07.06-

7 亚诺化工 CQM22S22047R1M-1

理体系认证证书有限公司2025.06.18

质量管理体系认方圆标志认证集团2022.07.04-

8 亚诺化工 00222Q23623R1M-1

证证书有限公司2025.06.18

环境管理体系认方圆标志认证集团2022.07.04-

9 亚诺化工 00222E32218R1M-1

证证书有限公司2025.06.18

安全生产二级标冀2022.03.31-

10亚诺化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准化证书 AQBWHII202200094 2025.03.30

河北省重大危险(沧)安监重备证字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04.11-

11亚诺化工

源备案登记表 【2022】JWH027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5.04.10生产经营单位生

2022.05.12-

12亚诺化工产安全事故应急130985-2022-0019沧州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5.05.11

预案备案登记表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04.08-

13 亚诺化工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1309010004763

行政审批局2025.04.07

饲料添加剂生产2023.6.13-2

14 亚诺化工 冀饲添(2023)T07024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许可证028.6.12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

剧毒化学品从业 (冀)WH安许证字 局中捷垦区派出所、沧州

15亚诺化工长期有效

单位备案登记[2016]090190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战略目标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精细化工产品分为吡啶类、硝化类及其他化工产品三大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农药、医药等领域。

公司将坚持“转型发展、突出主业”的总基调,以现有精细化工业务为支撑点,以未来医药制造新业务为增长极,稳健经营,协同发展,产品经营与资本运营目标统一、融合联动,全力打造富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驱动型化工医药制造企业。

(二)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制定了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将以资本运作为契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公司将围绕亚诺化工所属产业,致力于成为精细化工行业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

1-1-57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的全产业链公司。

(三)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产品开发计划

随着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生产线不断完善,公司产品种类也在增加。未来三年,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从而适应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

2、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不断完善公司生产线、调整产品结构,从而适应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致力于成为精细化工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公司。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和主要竞争对手动态合理规划,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进行技术开发和创新。公司将着重提升内部研发能力,持续增加技术研发的投入,进行生产工艺改进,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保证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还将重点完善公司研发管理体系与研发激励机制,加大对技术研发人员研发和创新成果的激励,同时引进更多专业人才,保持公司技术研发队伍的活力与创新能力。

3、人力资源管理建设计划

依托于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班底,通过三年时间培养一支对精细化工及相关产业的专业管理和投资队伍,实现上市公司从单一资本平台向产业平台的转变。

4、内部管理计划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层面出发,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对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的管控,督导子公司合规运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努力提升经营业绩,明确价值导向,形成积极健康的企业氛围。

公司将持续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坚持材料进出库管理及询价制度,加强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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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类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9月末是否涉及财涉及财务性

科目款项性质账面金额务性投资投资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无否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125.18押金、备用金及往来款否不适用

1-1-59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3年9月末是否涉及财涉及财务性

科目款项性质账面金额务性投资投资的金额等

持有待售资产-无否不适用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流动资产252.80否不适用和预交税费

长期股权投资-无否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无否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无否不适用

合计377.98---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25.18万元,主要系押金、备用金及往来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252.80万元,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预交税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情形,不存在投资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

投资

2023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3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不存在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二)类金融业务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农药中间体产品和医药中间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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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一)重大诉讼、仲裁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的行政处罚如下:

1、2021年(冀沧)应急罚[2021]危察045号行政处罚

2021年6月29日,亚诺化工收到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开具的(冀沧)应急罚

[2021]危察0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亚诺化工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对亚诺化工危险化学品卸车区原洗眼器不满足防护半径15米

要求的违法行为、对亚诺化工 804 车间 5 月 21 日 11:30C 级联锁投切无投入复

核人签字确认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人民币3万元整。2021年7月9日,亚诺化工一次性缴纳3万元处罚款。

2、2022年(冀沧)应急罚[2022]察二017号行政处罚

2022年6月24日,亚诺化工收到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开具的(冀沧)应急罚

[2022]察二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查阅亚诺化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台账中2022年1月15日发现隐患“810车间2个氨气报警器(GIA-81022和GIA-81023)安装位置过低”,隐患整改时间为2022年1月23日,未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的违法行为、808 车间热水罐 V21202 双锥烘干 2-羟基吡啶-N-氧化物温度由

60℃变更为80℃,未按照公司《安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进行安全联锁系统变

更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4万元整。2022年7月22日,亚诺化工一次性缴纳4万元处罚款。

针对前述处罚,发行人已经按期缴纳罚款并整改完毕,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一)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上述亚诺化工被处罚行为均不超过10万元,因此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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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9日,亚诺化工取得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前述违法行为不是重大违法行为,前述行政处罚不是重大行政处罚。除前述行政处罚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证明文件出具之日,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安全生产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我单位行政处罚。”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上述行政处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处罚不构成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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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2020年3月2日,公司与亚诺生物、雒启珂、刘晓民及李真签订了《关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收购亚诺化工51%股权,交易价格为29070.00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已于2020年6月17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购买交易款项支付分为四期支付,公司前期已支付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款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交易款项支付的约定,第四期款项需在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尾款金额,据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

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约定,公司应支付河北亚诺8721.00万元。

根据公司彼时经营情况,第四期款项支付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可能丧失亚诺化工的控制权及失去主营业务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为扭转公司发展困境,广州万顺通过向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暂时解决公司彼时面临的困境。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借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亚诺化工51%股权质押给广州万顺并向广州万顺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同日,公司与关联方广州万顺签署《借款合同》。2023年6月25日,公司与广州万顺签订了《委托支付函》,公司委托广州万顺代为向亚诺生物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00万元,广州万顺已于当日向亚诺生物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00万元。

2023年6月25日,公司与广州万顺签订了《委托支付函》,公司委托广州

万顺代为向河北亚诺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00万元,广州万顺已于当日向河北亚诺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00万元。

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已通过接受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形成对公司的控制,但广州万顺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一步巩固广州万顺对公司的控制权,广州万顺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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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谋求公司长期可持续及健康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巩固现有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2023年7月1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无偿及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54760995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唯一、排他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其中:亚太矿业

委托32177295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95%)的表决权、兰州太

华委托225837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99%)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及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和陈少凤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广州万顺及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和陈少凤对公司的控制权有待进一步巩固。

通过本次发行,广州万顺将持有公司9688000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3.06%),并合计控制公司151640995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36.09%)的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及实际控制人陈志

健和陈少凤的控制权将得到巩固,本次发行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信心和支持,有利于保障公司未来稳健可持续发展。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聚焦于精细化工领域,随着主营业务和自身规模壮大,公司自有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营运质量提供有利保障。

3、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整体融资效率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提升公司授信水平和融资能力,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多层次融资结构改善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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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广州万顺。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州万顺基本情况

广州万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2-07-1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1901(部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陈志健

1901-2室)

陈志健65%股权结构

陈少凤35%卫星通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航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

经营范围

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拥有公司16.94%的股份表决权,能够实际控制公司;

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有公司23.06%的股票,合计控制公司36.09%的股份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广州万顺成立于2022年7月,自成立至今未开展实际经营,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09-30

21030.9510077.09-77.67

/2023年1-9月

2022-12-31

0.42-0.08--0.08

/2022年1-12月

3、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诉讼、处罚等情况

广州万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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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1)同业竞争

为保护亚太实业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的企业的主营业务间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广州万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分别向发行人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从事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共同控制、管理、从事任何

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本人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3.本企业/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投资拥有控

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投资、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

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企业/本人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从事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

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企业/本人投资及本企业/本人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

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企业/本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

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本企业/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广州万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拥有公司16.94%的股票表决权,能实际控制公司,

1-1-66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为公司关联方,其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此,公司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广州万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已分别作出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潜在的关联交易;就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减少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

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通过与

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广州万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重大持续性关联交易。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67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广州万顺,其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31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6880000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元)认购数量(股)

1广州万顺320672800.009688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

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则发行人应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就最终实际认购的金额进行协

1-1-68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六)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广州万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067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十一)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广州万顺承诺:“本公司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需资金全部来自本公司的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公司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

关联方(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除外)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情形;除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外,不存在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人提供

1-1-69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认购所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四、发行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及有关规定

(一)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3】第2375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为“根据公司与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需在年度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或协议约定的宽限期内向河北亚诺支付剩余30%的股权转让款8721.00万元,公司如果无法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剩余30%的股权转让款,可能会面临将未支付价款部分的股权(15.3%)过户给河北亚诺,届时公司对亚诺化工的持股比例降为

1-1-70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35.7%,公面临对子公司丧失控制权及无主营业务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

有持续经营能力。母公司亚太实业仅作为控股主体,目前没有实质经营业务,对外融资能力较弱。目前控股股东和公司存在无法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的重大不确定风险。针对上述情况控股股东和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寻找并购资金,目前业务正在积极推进中;*寻求大股东资金支持,以控股股东关联公司销售的楼盘回款资金用于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亚太实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亚诺生物出具的《催告函》,给予公司最后宽

限期限至2023年6月22日;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借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州万顺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尾款及其他用途;同日,公司与关联方广州万顺签署《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

2023年6月25日,公司与广州万顺签订了《委托支付函》,公司委托广州

万顺代为向亚诺生物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万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公司购买亚诺化工51%股权的对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广州万顺出具的《承诺函》,现基于和公司建

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的角度出发,广州万顺自愿并承诺《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广州万顺同意该笔借款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并补签相关借款协议,同时保证在借款到期前不基于《股权质押协议》处置亚诺化工51%股权。

2023年7月1日,亚太实业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同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3]第2222号),认为亚太实业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亚太实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1-1-71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广州万顺,其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上述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31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数量为96880000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的规定。

(五)锁定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期

36个月,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收购方应承诺锁

定期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发生调整,则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锁定期应相应调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1、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67.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将

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

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况;

1-1-72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4、募集资金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

决定的专项账户。

(七)关于“两符合”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6号》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规定。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中的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具体投资项目,不涉及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亦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所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发行人已结合行业发展环境、自身经营情况等对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规模的合理性、审慎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能够有效补充发行人资金实力,优化发行人资本结构,符合发行人主业发展方向。

(八)其他条件

1、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与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相同,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所述情形。

3、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三)项所述情形。

4、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1-1-7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条第(四)项所述情形。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所述情形。

6、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所述情形。

7、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之规定。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广州万顺,广州万顺持有发行人16.94%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关联方。广州万顺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20672800.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2023年7月1日,亚太矿业、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

约定亚太矿业将其持有的321772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5%)、

兰州太华将其持有的225837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9%)的表决

权无条件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广州万顺的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及陈少凤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按本次发行股份上限96880000股计算,本次发行

1-1-7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完成后,陈志健和陈少凤直接或间接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36.09%,仍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投资者权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一)关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行股票数量为9688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9.97%,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18个月。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规定。

(二)关于“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注册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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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等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1-1-76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067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稳定公司控制权的途径

公司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的所持发行人股份存在较大比例的质押及司法冻结。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公司控制权的广州万顺及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和陈少凤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有必要通过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一步巩固其控制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符合公司现状的稳定公司控制权的途径,有利于推动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

2、行业经营模式需要流动资金支持

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已全面聚焦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范围涵盖医药中间体和农药中间体产品。对于医药中间体和农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存在周期长、投入大、市场反馈难以预期等情形。公司整体属于资金密集型的行业,需要较多的营运资金支持以满足项目业务扩大和新市场布局。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经营对营运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资金保障。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推动公司业务增长,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有助于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存在局限性,不利于公司稳健经营

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容易造成公司财务负担加重,且融资额度相对有限。若本次募集资金完全借助于债务融资,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产生较多财务费用,造成公司盈利水平下降,加大公司财务压力和经营风险,不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1-77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2)本次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18个月,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

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的要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

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

1-1-78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系1998年实施配股,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近年来,公司全面聚焦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范围涵盖医药中间体和农药中间体产品,在业务、生产等板块加大投入,以提升公司整体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医药中间体和农药中间体行业存在周期长、投入大、市场反馈难以预期等情形,需要相对较多的营运资金支持以满足业务拓展及新市场布局。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未来公司经营对营运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暂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有必要通过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一步巩固控制权。

向实际控制人发行股票系符合公司现状的稳定公司控制权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直接持有公司23.0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6.09%的股份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即使原控股股东所持被委托表决权股份因质权人行使质权或被人民法院强制变

价而平仓,广州万顺依然拥有较为稳固的控制权,避免因为原控股股东自身债务问题影响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067.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是以公司现有实际经营情

况为基础合理测算得出,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投资项目报批事项。

1-1-79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1-80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增长,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有助于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的业务、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志健先生和陈少凤女士。

2023年7月1日,亚太矿业、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

约定亚太矿业将其持有的321772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5%)、

兰州太华将其持有的225837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9%)的表决

权无条件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广州万顺的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及陈少凤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按本次发行股份9688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陈志健和陈少凤直接或间接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36.09%,仍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为保护亚太实业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的企业的主营业务间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广州万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分别向发行人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从事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共同控制、管理、从事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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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本人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

3、本企业/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投资拥有控

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投资、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

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企业/本人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从事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

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企业/本人投资及本企业/本人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

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企业/本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

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本企业/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广州万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拥有公司16.94%的股票表决权,能实际控制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其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此,公司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广州万顺、陈志健先生及陈少凤女士已分别作出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潜在的关联交易;就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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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减少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确保自身及控制的主体不通过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广州万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重大持续性关联交易。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巩固现有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谋求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公司净资产规模,提升公司授信水平及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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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经营相关风险

(一)市场风险

公司已于2020年处置了其所持子公司同创嘉业的全部股权,剥离了房地产业务,注入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亚诺化工,业务转型为精细化工行业。亚诺化工业绩的增长与下游医药行业和农业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若下游市场产品规模扩张低于预期,或者更多竞争对手进入该行业,则可能对亚诺化工及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保和安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行业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而且,亚诺化工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对公司产品品质和环境治理要求较为严格,有可能导致公司进一步增加环保治理支出,从而降低公司盈利水平。此外,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爆有害物质,如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失火、爆炸等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收入及利润主要来自子公司亚诺化工的生产经营,其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3-甲基吡啶、液碱、尿素等,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较大,且原材料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大。因此,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会对亚诺化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又不能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公司已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管理体系,组建了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将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提出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本次发行后,如果公司管理团队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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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并及时调整、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

(五)收购整合风险及对子公司的控制风险

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对亚诺化工的收购后,经营业绩主要来自于亚诺化工。2023年7月1日,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包括业务体系、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虽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整合做了充分准备和安排,但在整合的实施过程中能否保证公司对子公司亚诺化工的控制力并保持原有竞争优势、整合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仍具有

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行使质押权或被司法处置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发行人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已无偿及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54760995股股票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6.94%)唯一、排他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广州万顺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和陈少

凤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所委托表决权股份的87.20%存在质押情况,81.13%存在司法冻结或标记。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如本次发行完成前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全部或部分被行使质押权或被司法机关处置,则可能会使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二、财务相关风险

(一)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9119.01万元,系2020年收购亚诺化工形成。虽然发行人已于2023年9月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7087.20万元,但若未来公司子公司亚诺化工所处精细化工行业出现产能过剩、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波动,亦或者亚诺化工无法保持在产品服务方面的竞争优势,将导致亚诺化工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则商誉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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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未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575.67万元、52155.99万元、54819.60万元和27535.96万元。最近一期受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发行人收入规模有所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若未来市场需求复苏不及预期,亦或是出现宏观经济表现不佳、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发生较

大波动、发行人无法保持竞争优势等情况,公司业绩未来存在下滑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953.02万元、5019.08万元、

6704.83万元和5074.16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1%、6.85%、

9.52%和7.87%,占比较高,应收账款占用公司营运资金较多,若应收账款客户

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发生大额呆坏账,公司将面临坏账损失、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等。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以及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

大幅增加,而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同时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股票供求关系、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与整合、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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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存在不确定性,若股价表现低于预期,则存在导致投资者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

1-1-87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志健马兵贾明琪刘晓民陈渭安赵勇龚江丰王翠琳刘顺仙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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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陈启星马敬添苏静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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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马兵黎永亮杨伟元杨舒涵钟琴李小慧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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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陈志健陈少凤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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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欧阳盟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贵阳范心平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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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总裁)签字:

王松

董事长签字:

朱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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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丽

经办律师:

张军李宗峰范文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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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2375号、利安达审字【2022】第2147号、利安达审字【2021】第2309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黄锦辉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亚平王海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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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关于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亚太实业”)就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1、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利益,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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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的良好契机,进一步优化自身资本结构,改善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

(3)加强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拟通过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整体竞争力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和挑战,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拓展海外市场和大力发展国内医药和农药中间体产品业务来推动医药和农药产业的发展,谋求长期可持续及健康稳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4)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2、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出具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健和陈少凤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如下承诺:

a、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b、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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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c、本企业/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接受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a、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b、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c、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d、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f、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g、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1-98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h、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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