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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20年度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以下简称“2020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40659股,每股发行价格14.56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95.0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5994744.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4005250.8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0]000013号)。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5318350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9730481股,发行价格1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6959994.7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327398.8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7632595.83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002 号)。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2020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632607.16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128329.21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770739.32元。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全部到位,不涉及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0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0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9015053.75

2、本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861917.59

3、项目建设44827.82

4、补充流动资金110832143.52

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0.00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861917.59元。

*2、2023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44827.82元,用于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3、经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10832143.5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26658571.88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2、本期新增募集资金净额2977632595.83

3、本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3166381.754、项目建设(包括置换前期投入、为募投项目开立的

1489440965.85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

5、补充流动资金474699439.85

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1026658571.88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166381.75元。

*2、2023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489440965.85元,用于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泰和新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功能化间

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上述金额中,包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募投项目开立的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账户余额16652515.24元,该等信用证已经开立给受益人(募投项目供应商),且该等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本年补充流动资金474699439.8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26658571.88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中不包含为募投项目开立的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账户余额

16652515.24元。该等信用证已经开立给受益人(募投项目供应商),且该等信用证为

不可撤销信用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信用证尚未完全到期议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20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0月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芳纶)为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2023年1月18日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宁夏芳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单位:元开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主体

本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126560000008369570.00已销户

本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80801880002385610.00已销户

民士达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126560000008370210.00已销户

合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主体

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8110601012601518141183854861.92

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81106010135015181300.00已销户

4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主体

本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15747110670079216747494.10

本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15438925960018432669276.5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

本公司38080188000260541168567880.39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

本公司380801880002606230.00已销户开发区支行宁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

3808018080999230724819058.93

芳纶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

本公司153921010400983960.00已销户开发区支行

合计——1026658571.88

5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400.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180.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承诺投资项目和超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累计投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

本年度投入金额度(%)(3)=可使用状态日

募资金投向(含部分变更)投资总额额(1)入金额(2)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2)/(1)期承诺投资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及

否24600.5324600.530.0024612.83已完结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

2.年产3000吨高性

能芳纶纸基材料产否24800.0024800.004.4814567.74已完结2023年2月6252.31是否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9400.5349400.534.4839180.57//6252.3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不适用

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6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民士达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民士达分别于2021年8月24日、2021年11月19日、2022年2月15日、2022年12月7日将先期使用银行票据支付的募

投项目建设费用3543.31万元、1000.02万元、4442.54万元、5000.00万元进行置换,从民士达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民士达一般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日本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2.5亿元(含)。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通过该议案后全权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授权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2月、2021年8月,本公司及民士达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签署《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11083.21万元。原因系本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慎使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募集资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费用实行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进行利旧、资源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资金及

7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部门项目补贴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次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2020年度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051.19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将募集资金节余11083.21万元划转至本公司一般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8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7763.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414.04

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414.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计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含部计投入金额进度(%)(3)=注注

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1效益1发生重大变化分变更)(2)(2)/(1)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否47443.9347443.9347469.9447469.94100.0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2.本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

注1

否50953.0050953.0029522.6929522.6957.94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3.宁夏芳纶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

否124815.00124815.0079551.8879551.8863.74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4.本公司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

否45000.0045000.0027039.3327039.3360.09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化项目

5.本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

否29551.3329551.3312830.2012830.2043.42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97763.26297763.26196414.04196414.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9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本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芳纶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0262.85万元。

本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芳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芳纶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6日、2023年11月7日、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7日将先期使用银行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费用4866.43万元、8428.77

万元、5472.19万元、14393.70万元、12618.71万元、6238.86万元、7971.79万元进行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宁夏芳纶一般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本公司2023年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理,期限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的额度同步取消。

2023年1月,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自贸区支行办理协定存款业务;2023年7月,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

10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中国光大银行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2021年版)》;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开发区支行签署《平安银行单位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夏芳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泰和新材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宁夏芳纶1.2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尚未完全转固,“泰和新材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泰和新材应急救援用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于2023年12月转固,上述募投项目尚不能计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

1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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