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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中审亚太关于南大光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0 查看全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目 录

1、鉴证报告1

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期的专项报告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2553号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南大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南大光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大光电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栋

中国注册会计师:隋国君

中国·北京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2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1146号)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1144号)等有关规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南大光电”)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7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2905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0.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2999993.64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02348978.65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

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36605778.70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2947059.6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88690259.62元。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7887622.33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74817131.29元、差额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收益、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4323617.71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4493401.03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净额411422909.99元、差额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5126255.00元。

1(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

11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87979462.27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30日到位,并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38375773.01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678880.4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50282569.67元。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3165628.14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收益、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650839.84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1541401.1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8767781.3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

2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南大”)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原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南大”)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宁波南大、淄博南大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淄博南大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淄博南大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户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专户余额江苏南大光电材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11020203290009857651824416.82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

宁波南大光电材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1102020329000986818138868.23

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江苏南大光电材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305002002012010007336315721852.35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南大光电材料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0160188000391806186167727.65股份有限公司

南大光电(淄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3050020020120100110808388014.86

有限公司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南大光电(淄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3050020020120100073656885375.09

有限公司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计205126255.00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支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半导体”)和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南大”)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大

3光电(乌兰察布)有限公司(原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南大”)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南大半导体、全椒南大、乌兰察布南大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户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专户余额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322501988236000059883633573.76

份有限公司分行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3050020020120100104491244675047.58

份有限公司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32200109000000220038226778.32份有限公司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1290872371010211608549.34有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12912691810588981743.12限公司南大光电(乌兰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1102020329001040288642089.25

布)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

合计261767781.37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48767781.37元,与上表中银行存款余额261767781.37元相差87000000.00元,系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尚未到期的7天通知存款。

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日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

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4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等共取得1432.36万元收益,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已由淄博南大先行开始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淄博南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7.2%,期限为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淄博南大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光刻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宁波南大,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波南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上述总借款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4.75%,期限为3年,借款利息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宁波南大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淄博南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7.2%,期限为

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淄博南大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

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淄博南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4.75%,期限为4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淄博南大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并承诺对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53、募集资金结余的资金来源、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等共取得1165.08万元收益,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7天通知存款87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南大半导体、全椒南大以及乌兰察布南大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向南大半导体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借款,向全椒南大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8000万元的借款,向乌兰察布南大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5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均为4.75%,利息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上述三家子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分别与南大半导体、全椒南大以及乌兰察布南大签署《借款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具体事宜。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A、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暨变更募集资金)资金来源

截至2023年1月31日,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6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节余总额募集资金序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剩余募集项目名称承诺投资已支付金应付未付号投入总额结余金额收益及利资金合计

额(A) 额(B) 金额(C)

(D=B+C) (E=A-D) 息净额(F) (G=E+F)

1光刻胶项目15000.002901.82574.793476.6111523.39503.6012026.99

扩建2000吨/年

2三氟化氮生产装30000.0016427.181776.0018203.1811796.821803.4613600.28

置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15234.9015234.9015234.90--

合计60234.9034563.902350.7936914.6923320.212307.0625627.27

注:1、上表中“应付未付金额”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后续将按合同约定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拨付。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7500.006000.00

2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16000.00160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627.273627.27

合计27127.2725627.27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包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的净额2307.06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中的“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淄博南大,“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南大光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淄博南大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提供的总借款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4.75%,期限为4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淄博南大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并承诺对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B、项目变更的原因

1、光刻胶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计划:预计投资总额为66000.00万元(包含“先进光刻胶及高纯配套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投资额 41000.00 万元以及“ArF 光刻胶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投资额

725000.00万元),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15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月31日,项目总投入60331.42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资56854.8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3476.61万元,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投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实际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入金额资金额资金额

固定资产投资57000.0047854.8115000.003476.61

其中:基建21955.0014419.298500.0086.88

设备33248.0031638.526500.003389.73

土地1797.001797.00

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66000.0056854.8115000.003476.61

(2)募投项目结项的原因

*现有产线、检测平台建设已满足现阶段募投项目规划需求

项目已建成年产 5 吨 ArF 干式光刻胶生产线、年产 20 吨 ArF 浸没式光刻胶生产线及年

产 45 吨的光刻胶配套高纯试剂生产线,具备 ArF 光刻胶及配套关键组分材料的生产能力。

目前公司送样验证的产品均由该自建产线产出,且已有两款产品分别在下游客户存储芯片

50nm 和逻辑芯片 55nm 技术节点的产品上通过认证,其中一款产品已达到商用水平并实现销售。现阶段,公司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的验证工作正在多家下游主要客户稳步推进,且针对同一客户的不同需求开发了不同的产品,以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项目已建成包括光刻车间、研发超净间、理化超净间、生产辅助用房、甲类仓库等多处

建筑设施,并购置了 ArF 光刻机、涂胶显影一体机、特征尺寸扫描电镜等一系列生产检测设备,搭建了专业用于 ArF 光刻胶产品开发的检测评估平台,可以满足 90nm-28nm 制程集成电路用光刻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检测需求。

同时,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南大组建了一支包含高端光刻人才在内的具有国际水平的先进光刻胶产品开发和产业化队伍,项目研发过程中,积极建立和完善与 ArF 光刻胶产业自主发展相关的知识产权体系。

*市场环境变化,暂停购置部分先进制程设备近年来,为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美国等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对华出口管制和限制政策,国内半导体市场先进制程发展受限,部分先进制程关键设备无法进口或顺利交付。公司光刻胶项目的部分资金原计划用于购置部分设备,如缺陷检测设备,其主要用于光刻后图形的缺陷检测,该等设备暂时依赖进口,交付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下游集成电路客户的需求随着“美

8国禁令”的升级而不断变化。目前形势下,加快国产化材料进程已是公司和半导体客户的共识,客户对光刻胶产品的验证需求更加迫切,部分送样产品检测工作由客户端进行,剩余小部分缺陷检测工作继续由原来委外单位负责。因此,缺陷检测设备的暂时性缺失对现阶段的产品验证工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客户已承担大部分缺陷检测工作以及项目进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现阶段购置缺陷检测设备难度大、投入多、且会给公司带来高昂的维护保养成本。出于谨慎的原则,公司决定暂不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缺陷检测设备。待相关设备进口限制放开或国产设备能满足需求后,公司考虑积极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比较多方销售渠道的方式增购上述设备,以进一步满足验证送样需求。

*节约开支,暂缓办公楼的建设项目原计划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办公楼,含研发中心、理化中心及职能人员办公区。

基于目前 ArF 光刻胶尚未实现规模化量产,经济效益较低,公司出于节约成本考虑,暂缓办公楼的建设。宁波南大对现有的研发实验室和分析实验室进行了改造扩建,配合部分委外检测方式,可以满足现有产品研发和分析验证需求。相关行政办公人员也集中在厂区办公设施办公。暂缓办公楼的建设,不会对宁波南大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暂优先投入其他项目由于美国禁令升级限制国内半导体行业发展,目前项目进度不可控,部分设备的购置及办公楼的建设时间暂无法合理预估。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光刻胶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募集资金优先投入其他项目。同时,光刻胶项目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全力推进光刻胶研发送样和市场拓展,并随客户需求变化和项目实际需要追加投资,后续相关支出将使用自有或其他来源资金投入。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光刻胶项目实际情况,决定对该项目实施结项,剩余募集资金

12026.99万元(含利息收入)将不再继续投入。

2、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为30000.00万元,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9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固定资产投资28000.0028000.0016203.18

其中:基建4000.004000.002985.12

设备24000.0024000.0013218.06

流动资金2000.002000.002000.00

合计30000.0030000.0018203.18

(2)募投项目结项的原因

*积极开展技术革新,降低投资成本为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在保证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利用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组建研发团队,从提升产品技术性能、降低产品能耗等重要指标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自并购淄博南大后,公司在维持高项目建设强度的同时,利用自有资金积极开展针对三氟化氮系统的技术革新,优先在原4000安产线上开展了电解槽升级技术实验,通过一系列技术突破,实现了电解槽由4000安向8000安的技术升级。

三氟化氮的生产主要使用电解法,电解能力直接决定了三氟化氮产线产能。在8000安产线下,利用相同规格的反应合成容器,电解效率提升超过100%,同时降低单位成本约12%左右,因此可见,8000安电解槽在空间利用、效能提升、投资节约等方面均优于原4000安电解槽方案。由于电解效能的放大,电解系统在保证同等产能的同时,大幅降低了装置建设仪表费用、土建费用、公用管线及公用设施费用等方面的投入,对三氟化氮扩产项目投资成本的降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电解系统技术进步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后处理纯化及精馏系统的效能提升实验,通过对精馏系统、收集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了精馏塔产能及纯化系统产能的放大。这些改进使得单位时间得到后处理纯化的三氟化氮粗品量较改进前提高了40%,从而使年产能提升

40%以上。在产能提升后,结合电解系统的投料运行,升级后的纯化、精馏处理系统能够满

足项目建设后粗品三氟化氮纯化的技术要求,从而实现了新建一套三氟化氮产品后处理纯化、精馏装置的投资节约,进一步降低了项目固定投资。

*增强供应链管理,部分设备采购金额降低多年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带来效率提高。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工作各项规定,加强审批程序、操作规范、标前标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对建设环节的费用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压缩资金支出,部分设备实际采购金额较预测值有所降低,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节约了投资成本。

10截至目前,淄博南大三氟化氮产能已由2000吨/年增至4000吨/年,实现了募投项目产能建设规划。新增产能已顺利投产并实现销售,产品品质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三氟化氮扩产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氟类电子特气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经营业绩做出重要贡献。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061号),该项目2022年度实现经济效益6116.55万元,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实施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600.28万元(含利息收入)不再继续投入。

C、履行的审批(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和“光刻胶项目”实施结项,将两个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25627.2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实施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D、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中信建投关于南大光电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披露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1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12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0234.9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481.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3320.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3320.2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142.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8.72%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承诺投资(1)累计投入资进度(%)定可使用状投向分变更)总额资总额入金额金额(2)(3)=(2)/(1)现的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态日期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光刻胶项目是15000.003476.61625.913467.2399.73%2022.12.31-1634.95否否

2、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

是30000.0018203.181735.5517319.9195.15%2022.12.314580.52否否生产装置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15234.9015234.9015234.90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0234.9036914.692361.4636022.04变更后投资项目

4、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6000.001963.571963.5732.73%2026.7.31不适用不适用否

5、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16000.001836.481836.4811.48%2026.3.31不适用不适用否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20.211320.211320.21100.00%

12变更后投资项目小计23320.215120.265120.26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60234.9060234.907481.7141142.29

“光刻胶项目”:项目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到客户验证需求变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本报告期末未达预计效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扩建2000吨/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受下游行业下滑影响,报告期三氟化氮售价下降,从而影响当期效益;*公司采用借款给子公司方式实施募投项目,项目在子公司计提了相应内部借款利息,而募集说明书经济效益测算未考虑上述借款因素。合并抵销内部借款利息或剔除该差异因素影响,本报告期该项目实现的效益达到了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2021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6991.50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核,并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223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4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8797.9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16.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5154.1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投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预本报告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资进度是否达到预计

投向项目(含部(1)计投入金额定可使用状期实现是否发生重诺投资总额资总额入金额(2)(%)效益分变更)(3)=(2)/(1)态日期的效益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

否7000.007000.002444.453094.1444.20%2023.11.30不适用不适用否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

2、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

否8000.008000.00642.341933.2524.17%2023.11.302452.56是否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

3、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年产 7200T 电子级 否 50000.00 50000.00 8229.78 26328.80 52.66% 2024.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三氟化氮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23797.9523797.9523797.95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8797.9588797.9511316.5655154.14

超募资金投向:

12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88797.9588797.9511316.5655154.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自项目建设完成后第一年生产期开始计算经济效益。

“年产45吨半导体先进制程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年产140吨高纯磷烷、砷烷扩产及砷烷技改项目”投

资未达计划进度的原因:

*上表计算投资进度时未包含已签署合同但未付款及已使用汇票先行支付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考虑上述金额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两个项目的投资进度分别达到75.85%及79.28%。项目主体已基本建设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后续采购辅助设备。

*公司自2023年初启动集中采购改革,设立集采中心,各子公司的设备、工程采购由集采中心统一招标,统一谈判,降本增效明显,也有效降低了募投项目的各项采购成本。

*截至2024年3月底,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比例分别为94.26%和79.59%(不考虑利息收入因素),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两个

项目实施结项,同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8530.14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该事项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2日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2)

007648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13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专户及理财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4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本年度实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际投入金累计投入金额资进度(%)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可行性是否发

(1)额(2)(3)=(2)/(1)态日期效益效益生重大变化

光刻胶项目和扩建2000吨/

六氟丁二烯产业化项目6000.001963.571963.5732.73%2026.7.31不适用不适用否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光刻胶项目和扩建2000吨/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16000.001836.481836.4811.48%2026.3.31不适用不适用否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光刻胶项目和扩建2000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20.211320.211320.21100.00%年三氟化氮生产装置项目

合计23320.215120.265120.2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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