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多利”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496.77万元,期限为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2035.35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4461.42万元。其中部分发行费用127.35万元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因此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64588.7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9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002000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号投资总额承诺投资总额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
125000.0017884.7617884.76
制剂项目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
225000.0022660.7810625.43
目年产1200吨甾体药物及中间
320000.0017383.2327383.23
体项目收购长沙世唯科技有限公司
48568.008568.008568.00
51%股权项目
合计78568.0066496.7764461.4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议案》,将原计划使用于“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调整投入“年产1200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即“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目”的投资额由25000.00万元变更为15000.00万元,“年产1200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由20000.00万元变更为
30000.00万元),调整募集资金投入后与项目总投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2年4月出售了医药业务资产,因此决定终止“年产1200吨甾体药物及中间体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38.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26.75万元调整至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使用。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后,湖南格瑞后续所需发展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经过上述变更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累计使用募募集资金承项目预定可使序号项目名称集资金投资投资进度诺投资总额用状态日期金额年产15000吨食品2020年
117884.7622183.9392.39%
级生物酶制剂项目12月31日改为自有资年产20000吨生物
222660.784498.68金投入,项——
酶制剂项目目终止因出售医药年产1200吨甾体药
317383.2325244.56资产,项目——
物及中间体项目终止收购长沙世唯科技有2020年
48568.008568.00100%
限公司51%股权项目12月31日
二、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南康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实施综合计划进度为建设前期工作6个月,建设期2年。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资22183.93万元,投资进度92.39%,主要原因如下:
1、本项目系分阶段实施,前期工程已投产使用,并非整体全部延迟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2、前期受国内外形势影响,土建施工、材料运输、设备购置等均较原计划
有所滞后,相关工作于2023年才得以全面正常开展;
3、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年产20000吨生物酶制剂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26.75万元调整至该项目使用,用于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质量标准,相关工作预计需到2025年6月方可完成。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方案
虽然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度未与计划进度一致,但完成进度已达92.39%,且该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决定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项目预定可调整后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
三、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湖南康捷“年产15000吨食品级生物酶制剂项目”实施期限的调
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
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红亚王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