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同
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同益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到位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19762股,发行价格为2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1555121.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415043.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4007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日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第4258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人民币余额备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457520130612.00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国贸支行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017519959498.52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9775367891140.33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罗湖支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497537989051.91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国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06606501300750552143.56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香洲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4740484700382865.04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分行营业部
合计3211.36
备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443066065013004356206的账号已于2023年7月完成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15274381240099的账号已于2023年7月完成注销。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同益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0714.0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292.54
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795.18
其中:1.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292.64
2.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211.36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3211.36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同益股份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292.6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0.86万元,合计9363.50万元。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同益股份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同益股份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同益股份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同益股份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实施,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自建,同时将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同益股份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同益股份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
的计划进度,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同益股份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同益股份会计师认为:“同益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3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2023年2月17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4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同益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同益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方军吴武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0714.0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49.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53.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053.8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795.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56%是否已变更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否发生重大变募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资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2)/(1)预计效益分变更)期效益化特种工程塑料挤出
否21471.0621471.06464.279302.4243.33%2024-12-31-不适用否成型项目特种工程塑料改性
是12464.34--2410.49-终止-不适用是及精密注塑项目中高端工程塑料研
是11482.01发中心建设项目
中高端工程塑料研21535.86785.67785.673.65%2025-12-31-不适用否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是-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15296.6015296.60-15296.60100%----
合计60714.0158303.521249.9427795.1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特种工程塑料挤出成型项目与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均处于建设中。
体项目)近两年,由于受国际局势动荡、全球通胀等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终端需求疲弱,其中手机市场销量下降明显、家电市场特别是家电出口市场急剧萎缩、传统汽车市场更是受到新能源汽车的严重冲击等,导致改性及精密注塑下游终端市场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化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使得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评估论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继续实施该项目已不能达到预期效益,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施集约化管理,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
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6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实施,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惠州、深圳变更为深圳。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实施,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自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7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际投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计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度(%)可使用状态日入金额的效益效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2)(3)=(2)/(1)期中高端工程塑料研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
发中心与总部基地21535.86785.67785.673.65%2025-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合计-21535.86785.67785.67----
公司在深圳无自有办公场地,现有研发中心为租赁场地,随着技术中心功能的不断拓展,研发用地面积日趋不足,且改造较为困难,特别是部分大型研发设备无法安置,部分研发项目仍需要借助外部场地进行,大大降低了项目研发效率;公司于2021年7月与其他三家宝安区企业联合竞买取得土地,用于建设新技术新产业创新研发联合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总部办公、研发中心、公司形象展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示等的全面升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具体项目)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特种工程塑料改性及精密注塑项目”实施,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变更该项目名称为“中高端工程塑料研发中心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自建,同时将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分具体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不适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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