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内控审计工作。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5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人民币。并经公司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等,确保年报审计工作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并对年报审计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加强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四)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沟通协调年报审计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协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会计调整事项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事项等必要的审计沟通工作。
(五)2024年4月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中
兴华提供的初审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均能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
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待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内控审计报告》,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评估、专业胜任能力评估和审计范围及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评估等。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