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西藏诺迪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满加云、张宇、林建
昆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满加云、张宇、林建昆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白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