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证券简称:节能风电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051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成立日期:致同所始创于1981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
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1年12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1(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3)执业资质:致同所会计师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注册。
(4)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致同所自1992年获得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5)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
致同总所具体承办。致同所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3)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情况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1364人,较2022年末新增94人。
(4)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2023年末人数:
是,2023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00余人。
(5)2023年末从业人员总数:超过5000人。
3、业务规模
(1)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
2(2)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生产及供应业、农、林、
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节能风电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致同所目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家数有
6家。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钱斌,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
3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版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任一优,2000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9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7万元。收费与上年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对致同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并结合致同所2023年度审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
4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能够满足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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