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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9 查看全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明阳智慧

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明阳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21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1月11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75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5元。

截至2019年1月17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3105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14.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38.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12月16日采用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17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97.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02.0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

(2019)第110ZC0279号《验资报告》验证。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

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4、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0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928994股,每股发行价格13.52元。截至2022年1月27日,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8.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3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

验字(2022)第110C00005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4175.84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9362.25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52314.41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5987.60万元。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累计投入

395575.76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81628.97万元。

4、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累计投入

199321.11万元,无尚未使用金额。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承诺投

资金额48538.09万元,实际投资总额41528.05万元,尚未使用7010.04万元。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鉴于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项目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08)。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项目承诺投

资金额2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0000.00万元。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靖边明阳宁条梁二期风电场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35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5000.00万元。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恭城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20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0000.00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16528.05万元,募投项目己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7010.0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68453.0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5395.25万元,尚未使用3057.81万元。该项目2021年已建成转让,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57.81万元全部用于“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位研制项目”。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3848.95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1962.15万元,尚未使用

1886.80万元。该项目2021年已建成转让,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86.80万元全部用

于“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位研制项目”。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承诺

投资金额27000.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5364.71万元,尚未使用1635.29万元。

该项目2021年已建成转让,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35.29万元全部用于“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位研制项目”。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

目原承诺投资金额10000.00万元,上述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

风电供热项目2021年建成转让,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入本项目合计6579.90万元,转入后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6579.9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9730.87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6849.0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已达到研发项目结题条件,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94)。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金额29000.00万元,实

际投资金额29000.00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1452.98万元,募投项目己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6849.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承诺投

资金额6159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1639.17万元,尚未使用39955.83万元,系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

风电产业园工程承诺投资金额149951.4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58688.63万元,尚未使用91262.78万元,系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

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7065.53万元,实际投资总额7065.53万元。(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8983.9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8983.98万元。

(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2868.3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2868.31万元。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58330.9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56278.15万元,尚未使用2052.81万元。该项目2021年已建成转让,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原承诺投资金额

58132.07万元,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本项目,转入后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增加至60184.8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60184.88万元。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39704.9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579.69万元,尚未使用37125.22万元。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

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7125.22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7125.22万元。

(1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偿还银行贷款金额130572.56万元,实际投资

总额130572.56万元,已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45986.1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31218.6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9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账户类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别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专用账

44050178050200001183注1

行户专用账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44101560043504970000注2户

合计------

注1:该账户已注销处理,注销账户余额3505289.96元全部转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基本存款户。

注2:该账户已注销处理,注销账户余额71037966.25元全部转入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存款户。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44.5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3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己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08)。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账户类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别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专用账

44050178050200001577注3

发区支行户

合计------

注3:该账户已注销处理,注销账户余额78263831.35元全部转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一般存款户。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76.78万元,理财利息收入100.7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1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94)。

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

单位:人民币元账户类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金额别专用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73157382825621282967.51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专用账

4405017805020000185141867421.78

炬开发区支行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专用账

44050178050200002585343741.81

炬开发区支行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专用账

44050178050200001850注4

炬开发区支行户

合计----63494131.10

注4:该账户已销户处理,账户余额383505648.89元全部转入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的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4050178050200002585)。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860.71万元,理财利息收入829.0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99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9月26日,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完工程实现效益

项目名称(万元)(万元)度%(万元)

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

68453.0665395.25100.00%不适用

项目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

33848.9531962.15100.00%不适用

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

27000.0025364.71100.00%不适用

50MW 风电供热项目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完工程实现效益项目名称(万元)(万元)度%(万元)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58330.9656278.15100.00%不适用

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32868.3132868.31100.00%不适用

新县红柳 100MW 风电项目 58132.07 60184.88 100.00% 不适用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

7065.537065.53100.00%不适用

河一期 50MW 风电项目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

风电供热项目和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三个可转债募投项目已于2020年至2021年间建成投运。

2021年,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

公司转让上述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对相关项目做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MySE10MW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制项目。

对于上述三个项目,公司通过出售项目公司的形式完成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售:(1)锡林浩

特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明阳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

的股权给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2337.70万元;2021年8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20103.93万元;(2)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五凌电力,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594.60万元;2021年9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1335.14万元;(3)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清水河县韭菜庄50MW风电供热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五凌电力,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1634.06万元,2021年8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1052.36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

100MW 风电项目、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已

于2021年建成投运。

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2021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县红柳 100MW 风电项目;2022 年,公司转让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 100MW 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3 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

对于上述四个项目,公司通过出售项目公司的形式完成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售:(1)青铜峡市洁源新

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湖

北御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194.00万元,2021年

12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

12534.30万元;(2)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 50MW 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电投绿动融和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2023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1875.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出售:(1)全资子公司信阳智

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

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36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692.00万元;(2)全资子公司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县红柳 100MW 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28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26866.00万元。

六、其他发行事项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1427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683025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公司本次GDR发行数量不超过33660500份。

首次募集发行的GDR数量为312805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21.00美元,募集资金为65689.05万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2380000份GDR,发行价格为每份GDR21.00美元,募集资金为4998.00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0687.05万美元,本次发行的GDR代表的基础证券为16830.25万股A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A股股票)。扣除部分承销费后,公司累计到账金额70087.73万美元。

2022年7月13日首次发行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65136.71万美元,2022年7月29日发行超额配售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4951.02万美元。

(一)GDR 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GDR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75591560973281874034807.76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1501007881400000336458983138.9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2011021729200270488109087818.3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69387691690763363.6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75591560971081658776.75注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201102172920027024089347.47注5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440501780502000023006077438.60注5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15010078801800003365693914.28注5

合计--249088605.73

注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755915609710816)、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2011021729200270240)、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

(44050178050200002300)、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15010078801800003365)属于结汇待支付账户,以人民币单位进行核算,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账户余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3年12月31日银行间外汇

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827元折算。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646.92万美元,已扣除手续费0.01万美元。

(二)GDR 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GDR所募集资金净额70087.73万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825.78万美元,累计使用占比68.24%。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2261.95万美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了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

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明阳智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秦镭先卫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68365.9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901.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7125.2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23288.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43%截至期末累计项目可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承投入金额与承项目达到预行性是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投入进度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诺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定可使用状否发生

分变更诺投资总额总额金额计投入金额(2)(%)(4)=的效益预计效益

(1)差额(3)=(2)-态日期重大变(如有)(2)/(1)

(1)化阳江高新区明阳风

机装备制造整机项否48538.0948538.0948538.092352.2141528.05-7010.0486%2019-12-30否目

22261.55是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

机装备制造叶片项否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100%2019-6-30否目靖边明阳宁条梁二

否35000.0035000.0035000.00-35000.00-100%2021-3-316101.51是否期风电场项目恭城低风速试验风

否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100%2020-10-311170.08是否电场项目明阳锡林浩特市项目已转

否68453.0665395.2565395.25-65395.25-100%2021-4-30-否

100MW 风电项目 让锡林浩特市明阳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转

否33848.9531962.1531962.15-31962.15-100%2020-8-31-否

50MW 风电供热项 让

目明阳清水河县韭菜项目已转

庄 50MW 风电供热 否 27000.00 25364.71 25364.71 - 25364.71 - 100% 2020-5-31 - 否让项目

MySE10MW 级 海

上风电整机及关键否10000.0016579.9016579.909138.579730.87-6849.0359%2023-12-31-不适用否部件研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可否29000.0029000.0029000.00-290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否

转债)

10MW 级海上漂浮

式风机设计研发项否61595.0061595.0061595.0010123.4621639.17-39955.8335%2024-10-31-不适用否目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

否149951.41149951.41149951.412006.2458688.63-91262.7839%2024-12-31-不适用否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北京洁源山东菏泽项目已转

市单县东沟河一期否7065.537065.537065.53-7065.53-100%2021-1-10-否让

(50MW)风电项目平乐白蔑风电场工

否38983.9838983.9838983.98-38983.98-100%2021-4-302059.83是否程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项目已转

否32868.3132868.3132868.31-32868.31-100%2021-4-30-否

电项目 让新县红柳 100MW 项目已转

否58132.0760184.8860184.88-60184.88-100%2021-4-30-否风电项目让北京洁源青铜峡市项目已转

否58330.9656278.1556278.15-56278.15-100%2021-4-30-否峡口风电项目让混合塔架生产基地

是39704.912579.692579.691155.442579.69-100%已变更-不适用否建设项目信阳潢明新能源有

限公司明阳潢川否-37125.2237125.2237125.2237125.22-100%2024-3-31-不适用否

100MW 风电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否130572.56130572.56130572.56-130572.56-100%不适用-不适用否补充流动资金(定否199321.11199321.11199321.11-199321.11-100%不适用-不适用否

增)

合计—1068365.931068365.931068365.9361901.14923288.26-145077.69—— ——

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项目已完成厂房、办公楼基建

及生产设备购置,漂浮式风机项目及 12-15MW 级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已完成叶片模具开发,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但由于公司漂浮式风机项目及 12-15MW 级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难度较高,公司前期论证时间较长,导致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才开始启动漂浮式风机项目及 12-15MW 级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整体项目进度有序推进,预计2024年年底前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事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2年10月26日起12个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9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04)。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10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107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3-087)。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09)。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

项目已结项,该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103.80万元(其中包括项目节余7010.0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93.76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因前期项目付款节奏紧凑,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审议耗时较长,该项目投建初期同步申请了银行贷款,并以贷款资金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和设备款共计10672.3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支付的金额相应减少,募集资金产生了节余;(2)按合同条款约定尚未到付款时点的金额合计为1071.99万元。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尾款支付。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 MySE10MW 级海上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

研制项目已结项,该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826.38万元(其中包括项目节余6849.0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977.35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按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尚未达到电汇支付时点。为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以自有资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完成尾款支付。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项变更后项目拟本年度是否达对应的截至期末计划累本年度实际投实际累计投入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目可行性是变更后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实现的到预计

原项目计投资金额(1)入金额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否发生重大总额效益效益变化信阳潢明新能混合塔源有限公司明架生产

37125.2237125.2237125.2237125.22100%2024-3-31-不适用否

阳潢川 100MW 基地建风电项目设项目

合计—37125.2237125.2237125.2237125.22————变更后的项变更后项目拟本年度是否达对应的截至期末计划累本年度实际投实际累计投入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目可行性是变更后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实现的到预计

原项目计投资金额(1)入金额金额(2)(%)(3)=(2)/(1)使用状态日期否发生重大总额效益效益变化

1、项目变更原因: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应用在陆上风切变较大区域,2023年以来,广东区域发力海上

风电建设,对陆地风电规划较少,因此对陆上混合塔架的需求量较为有限。考虑到混合塔架运输量大,在距离塔架生产基地一定运输半径内具有更高的经济性。基于经济性最优原则,公司管理层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拟采用混合塔架生产采用自产混合塔架+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双结合模式:对于混合塔架订单集中的区域,就近设立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采取自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合塔架生产:对于订单较分散的区域,将在项目附近寻找合作单位,采用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塔生产。鉴于上述混合塔架项目实施模式存在代工生产及多地建设的特点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便于监管及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步建设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将原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向调整至具备更高收益率和经济性更优的电站建设项目即信阳明

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 100MW 风电项目。

2、决策程序: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以及

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原计划投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混合

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

100MW 风电项目。本次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金额占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6.43%。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3-047)。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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