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3049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 12 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长城汽车2021年6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张人民币100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0元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长城汽车共收到投资者以货币实际缴纳投资额人民币3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税)后,长城汽车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实际收到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3490000000.00元,存入公司在中信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8111801012700824587账号内。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49000.00元(含税)、加上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
额人民币721641.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7972641.51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266号验资报告。
1(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2595657.45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022年及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186463074.89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406132582.5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21年7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状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保定分行营业部8111801012700824587已销户
鉴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92595657.4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746.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上述事项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 E00428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购买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
3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1)2021年9月18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业部购买了
100000.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241期,该产品于2022年3月
18日到期赎回。
(2)2022年3月18日,公司使用到期赎回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
业部购买了100000.00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8960期,该产品于
2022年8月22日到期赎回。
2、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购买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022年8月31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营业部购买了100000.00
万元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1401期,该产品于2023年3月1日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4(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4)第 E00188 号审核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长城汽车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5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6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48797.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0613.26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9259.57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截至期末累是否已计变更项项目达到是否达项目可行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截至期末投本年度
承诺投资目,含本年度预定可使到性承诺投资投资总额承诺投入累计投入承诺资进度(%)(5)实现的效项目投向部分变投入金额用预计效是否发生
总额(1)金额(2)金额(3)投入金额的(5)=(3)/(2)益
更(如状态日期益重大变化
差额(4)
有)
(4)=(3)-(2)承诺投资项目
新车型研发项目-348797.26348797.26348797.26140613.26359259.5710462.31103.00%注1注1注1否
合计-348797.26348797.26348797.26140613.26359259.5710462.31103.0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募投项目。
(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本次新车型研发项目为公司新产品的推出提供支持,不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因此不涉及项目效益测算,于2023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随着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能及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汽车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同时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份额,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未来相关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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