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3049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50%。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21559679.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728780842.33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利润分配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
本为854377498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18643股后的基数为
8543356343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
2563006902.90元(含税)。本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50%。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A 股股东有权获得现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确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