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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中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力)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9 查看全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力)

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曾在任的

独立非执行董事1,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独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刘力,1955年9月出生,自2016年6月至2023年6月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等多个职位。本人自1986年1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及其前身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自1984年9月至1985年12月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本人自2022年1月起担任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61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618)两地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8月起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359)上市的公司)的外部监事,并自2024年1月起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881)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6881)两地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曾自2011年1月至2021年11月担任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4年9月至2020年11月担任交通银行(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328)和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3328)两地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1月至2020年10月担任深圳

1本人自2023年6月3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1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002289)上市的

公司)的独立董事,并自2017年6月至2022年9月担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000617)上市的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于1984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物理学硕士学位,于1989年7月获得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自2023年6月30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4次,本人通过现场、电话或书面投票方式,均亲自出席了前述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前述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和决议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2次风险控制委员会及1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本人合规、充分履行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及时组织召开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加和亲自出席任职的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本人在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参会情况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2023年第一次1.审议《关于聘任徐翌成、王建力及王曙光为管理委员

2023/1/13会议会成员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1.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23/4/28

会议2.审议《关于聘任杜鹏飞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023年第三次

2023/5/311.审议《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会议

2.本人在审计委员会的参会情况

2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信息技术管理有效性评价工作汇报>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

2023/3/285.审议《关于<2022年度反洗钱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议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听取关于《全面风险管理审计报告》的汇报。

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计划>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4/25会议4.审议《关于<年报审计师承接非鉴证类业务独立性评估机制方案>的议案》;

5.听取《2023年1-3月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3.本人在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参会情况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

2023/3/282.审议《关于<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

3.审议《关于修订<风险偏好声明>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4/25

会议2.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4.本人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参会情况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2023/3/282.听取《关于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关联方清单变会议动总结、关联交易持续管控及内外审工作的汇报》。

(三)履职情况总结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审议及讨论相关议题,认真听取汇报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保持沟通。本人在会前认真研究议案资料,充分了解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会议中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有效参与事项讨论并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协助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规范运行,推动更好实现董事会定

3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经审慎研究、独立判断,本人对参与表决的各项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案全部投票赞成,不存在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取得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保持和公司的日常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主动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宏观形势、行业环境、重大事项等信息;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内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持续沟通;出席股东大会和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充分发挥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研究经验,重点关注证券行业监管动态、公司合规和风控体系建设、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问题并向公司提出指导

和建议;积极参加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四)公司配合本人履职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一如既往地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充分做好会议、培训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履职所需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本人履职相关需求,定期发送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并持续关注、组织协调本人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为本人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根据监管规则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对公司的考察情况及掌握的相关信息等,对任职期间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为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提供或接受的服务或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和提高综合竞争

4力;相关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关注到,《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相关决议执行,并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执行情况进行了合规披露。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披露

本人关注到,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财务信息及财务报告。本人认为,前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本人已对任职期间的相关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亦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完备,情况属实;同意该议案。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担任公司2023年度境

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关注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向公司了解,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5本人对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相关议案均进

行了关注,认为相关变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相关议案。

本人关注到,公司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审议通过的选举董事相关议案(包括选举张薇、孔令岩为非执行董事及选举周禹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已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制度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同意该议案。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自我评价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借助在金融、财务等领域的研究经验和其他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的任职经验,为公司提供合规风控体系建设、集团化管理、战略执行等方面的建议和指导,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同时,本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主动、勤勉地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严谨、独立地发表意见,重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亦将继续关注及支持公司的发展。

特此报告。

述职人:刘力

2024年3月28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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