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作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工”或“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上海沪工可转换公司债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4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40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4528301.89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
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395471698.11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7月24日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2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完成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累计已投累计投资进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序号项目名称
资金入金额度(%)期精密数控激光
1切割装备扩产9000.00117.491.31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航天装备制造
2基地一期建设19000.009963.4652.44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注: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数控激光切割装备扩产项目”和“航天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精密数控激光切割装备扩产项目”与“航天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精密数控激光切割装备扩产项目”与“航天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
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精密数控激光切割装备扩产项目
精密数控激光切割装备扩产项目的募投资金系用于该项目的土建和安装工程,公司在2020年前已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投资项目备案证》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并投入了部分资金。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秉持审慎态度,通过深入的调研,结合市场需求、最新技术方向及客户反馈意见,对工艺路线、产线布局进行重新论证、调整,进一步优化场地配置和方案设计,以适应公司产品发展的新趋势。
由于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需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规划许
可、施工许可、土建及安装、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等一系列工作,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未来募集资金投入规划,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继续延期至
2025年12月31日。
2、航天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航天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募投资金系用于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自
2019年10月开始设备投资以来,公司每年度持续投入,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
9963.46万元,投资进度达52.44%。因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变化,上游
客户采购进度发生变更,订单规模受到一定影响。为了顺应市场及行业变化趋势,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根据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结合投资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继续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论证意见公司认为,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公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精密数控激光切割装备扩产项目”和“航天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两项募投项目的投资分析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该两项募投项目仍具有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故公司决定继续投资并相应调整计划进度。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数控激光切割装备扩产项目”和“航天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勇朱明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