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附件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66115.4861209.6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75.9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11%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
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75.94辅料销售收入、代加工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7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