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5证券简称:莱克电气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3659转债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执行阶段*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为被执行人。
*执行金额:(1)人民币332200289.34元及相应利息
(2)人民币399600元(执行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2020年11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根据香港仲裁裁决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40342030.97美元,折合人民币265369879.72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0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汇率6.578计算),公司每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进行调汇,按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6.9646进行重算(折合人民币280966108.89元),按2023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7.1798进行重算(折合人民币289647713.96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7日、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莱克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和《莱克电气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本次收到的执行金额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约
43888713.38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64.47%,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最终影
响金额以最终执行结果为准再进行调整。
(3)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积极通过司法途径全力
以赴应对以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Goldman Sachs (Asia)L.L.C.)(以下简称“高盛亚洲”)和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高盛国际”,
2023年11月20日已寄给苏州中院提出追加申请:*追加高盛国际为被告;*请求变更、增加经济损失连带赔偿责任合计约人民币39112万元)为被告的侵权行为诉讼案件的审理,并就本次执行事项拟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电子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2023〕苏05执1473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高盛国际
被申请人:莱克电气
(二)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 2月初,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Goldman Sachs (Asia)L.L.C.)(以下简称“高盛亚洲”)人员到公司(苏州总部)以提供套期保值策略为由,向公司推介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先后向公司提供了《企业套期保值策略》等相关资料。
基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2018年3月15日莱克香港由高盛亚洲安排与高盛国际签订了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的框架主协议。
同时公司根据高盛亚洲的要求,公司准备了相应的材料,用于向外汇管理部门商询有关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备案。但最终苏州外管局未予同意备案,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亦因此而未能展开。此后,高盛亚洲提出以支付保证金的形式进行交易的方案。莱克香港先后两次各支付250万美元保证金,并据此进行了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后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高盛国际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了仲裁申请,案件编号为: HKIAC/A19015。公司于 2019年1月22日收到该案仲裁通知书。
2/6公司认为:(1)公司与高盛国际之间并无任何担保合同关系,香港国际仲
裁中心对本案没有管辖权;(2)公司不应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对于前述公司远期结售汇衍生金融产品交易进展、分歧及仲裁,公司分别于
2018年11月1日、2019年4月27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11月27日、2021年4月22日、2021年5月20日和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公司关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莱克电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莱克电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莱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莱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和《莱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二、《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电子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2023〕苏05执1473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2023〕苏05执1473号)
申请执行人: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住所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伦敦鞋巷25号李子树大楼。
被执行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苏州新区向阳路1号。
申请执行人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与被执行人莱克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仲裁裁决一案,该案(2021)苏05认港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为332200289.34元及相应利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332200289.34元及相应利息。
3/62、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执行费399600元。
3、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执行通知书》(〔2023〕苏05执1473号)
申请执行人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与你(单位)香港
仲裁裁决一案,(2021)苏05认港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于 2023年 11月 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1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申请执行人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支付人民币
332200289.34元及一般债务利息。
2、向申请执行人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3、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人民币399600元。
三、公司部分资金及财产被冻结的情况
(一)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
根据上述《执行通知书》,经公司逐一核查,截至2023年11月29日,相关银行账户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被冻结金额开户行账号账户性质(美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260114418*****40一般户25071308
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二)公司部分财产被冻结的情况根据2021年5月11日苏州中院出具的《财产保全清单》(〔2021〕苏
05执保261号、〔2021〕苏05认港1号)),公司部分财产被冻结,具体冻结4/6的财产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莱克电气关于公司香港仲裁裁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四、本次申请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2020年11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根据香港仲裁裁决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40342030.97美元,折合人民币265369879.72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2020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汇率6.578计算),公司每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进行调汇,按2022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6.9646进行重算(折合人民币280966108.89元),按2023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与人民币中间汇率7.1798进行重算(折合人民币289647713.96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7日、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莱克电气2022年年度报告》和《莱克电气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本次收到的执行金额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约
43888713.38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47%,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最终影
响金额以最终执行结果为准再进行调整。
(3)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积极通过司法途径全力以赴应对以高盛亚洲和高盛国际(2023年11月20日已寄给苏州中院提出追加申请:*追加高盛国际为被告;*请求变更、增加经济损失连带赔偿责任合计约人民币39112万元)为被告的侵权行为诉讼案件的审理,并就本次执行事项拟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文件
1、《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苏05执1473号)
2、《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3〕苏05执1473号)
5/6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