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安徽省交通规划
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白云先生
周亚娜女士、纪敏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白云先生、周亚娜女士、
纪敏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弓
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44年事月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