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9证券简称:海利尔公告编号:2024-020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
1日起施行。
2、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文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