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证券简称:杭可科技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
普通股股东人数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1868380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186838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9.3561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9.356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严蕾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钱彦敏先生、陈林林先生、徐亚明
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胡振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傅风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41864614599.9910376610.0090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票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
(%)数(%)
普通股41575882099.301329249860.6987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票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
(%)数(%)
普通股41575882099.301329249860.698700.000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
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阳晴、金丽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