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证券简称:中控技术公告编号:2024-030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7
普通股股东人数5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191776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191776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27.8267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7.826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CUI SHAN 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9177647100.000000.0000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9177647100.000000.0000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9177647100.000000.0000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911864799.9731590000.0269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9177647100.000000.0000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9177647100.000000.0000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1828497699.59278154510.3721772200.0352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419410999.948400.0000590000.0516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9952120291.0317195974458.9414590000.026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关于2023年114253100.000000.000000.0000
6度利润分配方109
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11336099.21878154510.7137772200.0676
2024年度会438
7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预计11419499.948400.0000590000.0516
2024年度日109
8
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4年94596682.79571959717.152590000.0516度向金融机构644457申请综合授信
9
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7、8、9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8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远迪、吴唯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