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ST特信 公告编号:2024-2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
大厦 B栋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高天亮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29人代表股份
343743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7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
341072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8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671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7%。
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彭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提案:
提案序号议案名称提案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案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案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案4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提案5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表决结
序号股数/票股数/票股数/票数占比注1占比注1占比果注1数数
提案134357256099.9502%1712800.0498%00.0000%通过
提案234356476099.9479%1790800.0521%00.0000%通过
提案334356476099.9479%824800.0240%966000.0281%通过
提案434365804099.9750%780000.0227%78000.0023%通过
提案534357256099.9502%1712800.0498%00.0000%通过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序号股数/票
股数/票数占比注2股数/票数占比注2占比注2数
提案1794756797.8903%1712802.1097%00.0000%
提案2793976797.7943%1790802.2057%00.0000%
提案3793976797.7943%824801.0159%966001.1898%
提案4803304798.9432%780000.9607%78000.0961%
提案5794756797.8903%1712802.1097%00.0000%
注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提交并宣读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李家宏律师、彭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