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公告编号:2024-015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
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1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
则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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