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公告编号:2024-020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的有效期为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自
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如本次交易在上述有
效期内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1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046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号)。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为保证本次交易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9月3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关于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延长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推进本次交易后续工作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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