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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24-2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

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谢志勇,监事郑辉、晏庆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勇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谢志勇先生、郑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高投电子信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电子集团”)、共青城华鲲振

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1伙)(2024年1月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海南云辰合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四川华鲲振宇

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鲲振宇”)7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协调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但鉴于标的公司涉及的审计工作量较大,相关方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间内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考虑到本次重组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预期较高,且涉及的审计、评估结果尚未确定,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未能就交易作价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基于审慎性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谢志勇先生、郑辉先生回

2避表决。

公司拟将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倍特期

货有限公司33.75%股权转让给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前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交易双方共同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在签署正式协议后,公司将另行提交监事会审议,并根据关联交易的金额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公司原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现

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同期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现金回报水平,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将原现金分红条款修改为: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二)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根据具体交易金额确认。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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