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64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07
2023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3
2023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万元。
2023年度利安达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家);采矿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
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42.9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3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6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及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项目组成员的构成、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策略、审计时间、
重要性水平、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确定的重要会计问题与重点审计领域、审计
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前预沟通会,就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协商,确定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
(三)2024年2月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初审后沟通会,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意见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的初步审计意见,并与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关注事项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五)2024年4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新的审计准则,实施了风险导向审计,对重要审计领域的确定、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均符合专业要求;审计程序的选用恰当、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工作底稿要素完整;审计总结内容完整和充分,关注了公司重大事项,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意见真实合法、依据充分。
(以下无正文)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